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沙坪坝校区部分即将到期门面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竞租。
一、项目概况
房屋租赁费按年(12个月)缴纳,以下为最低限价,凡报价低于最低限价者,视为无效报价。
项目名称 | 房屋位置 | 面积(㎡) | 最低限价 (元/年) | 竞租保证金(元) | 经营业态要求 |
西南政法大学沙坪坝校区学生二食堂附属房屋公开招租 | 沙坪坝校区学生二食堂附属房屋 | 约25 | 15,000(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环比递增5%) | 10,000 | 餐饮或副食品店(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
重要提示:房屋以现状出租,招租方不再作任何投入。意向承租人应自行认真咨询、踏勘、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标的面积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不做调整。
二、竞租人的资质条件及要求
(一)资质条件
1.具备相应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商业道德。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近3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竞租人是法人的,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本校在编职工、人事代理人员、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在读学生不得参与竞租。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竞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以自然人身份竞租的,一个家庭(含配偶及直系亲属)只能有一人参与竞租。
2.以法人身份参与竞租的,在该法人持有股份或任职的自然人、有控股关系或投资人为同一人的其他经营实体不能参与竞租。
三、有关规定
1.各竞租人务必认真考察、仔细核算并慎重报价,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2.竞价不得低于底价,竞价增幅以1000元为单位,否则将视为无效竞租。在竞租过程中竞租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竞租有关的价格或其他信息。
3.竞价后,如招租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招租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竞价的竞租人。
4.竞租人在投递竞租文件时,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招租文件要求;经营范围一旦确定,未经招租方批准不得变更,否则视为违约。
5.无论招租结果如何,竞租人参与本项目招租的所有费用均应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限为3年(合同起始日以租赁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7.双方在签定租赁合同前,竞租人须向招租方缴纳不少于年租金的50%作为履约保证金(以百取整)。履约保证金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合同期间文明经营保证、合法经营保证、财产安全保证、消防安全保证、食品卫生安全保证、人身安全保证、意识形态安全、按时缴纳租金和物业费、水电气费等费用、合同到期按时撤场等相关费用的保证。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交清所有费用,在无违约的情况下,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8.租金按照“先交后使用”的原则,以合同确定的租金价格为准,每年支付一次。签订合同后7日内缴纳合同年度第一年度的租金,之后每期租金于上一租期到期前支付。每逾期一日须按年租金的0.5%向招租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日未支付的,视为承租人严重违约,招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承租人须在7个日历日内撤场并支付违约金。如提前终止合同,不足一年的按年租金平均到12个月按月计算租金。
9.凡有意参加竞租的竞租人,请在西南政法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https://gzc.swupl.edu.cn/)官网上下载本项目招租文件以及补遗等招租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竞租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租实质性要求内容。
10.门面/场地承租期间有转租,或拖欠租金达30日以上的,或因违规被要求整改达两次(含)以上的,或强行要求退还保证金等严重违反竞租文件或租赁合同行为的,一律不得再次参与招租方其他门面/场地出租等类似项目的竞租。
四、招租文件购买费和竞租保证金
(一)缴纳招租文件购买费、竞租保证金
1.招租文件购买费:300元/人
2.竞租保证金:10,000元/人
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西南政法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三峡广场支行
帐 号:3100 0241 0902 4939 290
(二)转账要求
1.招租文件购买费和竞租保证金转账人必须为竞租人本人,否则报名无效。
2.竞租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竞租人名称+西南政法大学沙坪坝校区门面招租文件购买费”“竞租人名称+西南政法大学沙坪坝校区门面竞租保证金”的字样。(文件购买费和竞租保证金分开单独转账,否则报名无效。)
3.所有转款须在竞租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完成,否则报名无效。
4.竞租人无论是否参竞,招租文件购买费均不予退还。
5.若竞租人经过评审成为中租人与招租方签订合同,其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未中租者在招租方与中租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租保证金,如遇节假日(含国家法定假和寒暑假、周末)或招租方财务扎账期,退保证金时间顺延。
6.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竞租人在竞租结束成为中租人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门面位置、门面主体结构、门面面积、租赁期限、租金价格等签订合同);
(2)竞租人在竞租结束后,对竞租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竞租人提供了虚假文件后被核实的;
(4)竞租人竞租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招租方无法接受的条件。
五、竞租书投递
(一)竞租材料
1.竞租函(见附件1)。
2.竞价表(见附件2)及评分细则要求的资料。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3)。竞租人为法人的,须提供近3年信用记录(从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结果)。
4.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人本人签署的委托书(见附件4),同时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竞租人为法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见附件5)。
(二)材料要求
1.竞租文件必须写明拟竞租门面地址及拟经营范围,竞租文件内容应字迹工整、表述清楚,无涂改。
2.本竞租项目以人民币竞租。竞租仅对门面租金进行竞租,不包含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
3.竞租人提交的文件基本格式参见竞租文件附件,竞租人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做适当调整。未规定格式的由竞租人自定格式。
4.在竞租文件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5.若竞租人对竞租文件作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竞租人公章或由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6.竞租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7.使用A4型纸。
(三)投递要求
1.请竞租人于2023年4月4日上午9:30-11:30将竞租材料提交至西南政法大学沙坪坝校区正大门,过时不候。以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投递竞租材料无效。
2.受委托参加竞租的人员,必须现场出具委托人本人签署的委托书(见附件4)、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竞租文件由竞租人提交的文件和竞租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
4.竞租文件封装袋上应注明竞租人名称,在封口处应签名或加盖竞租单位公章,密封送达投租地点。
六、开标评标
由招租方组织开标评标,竞租人无需到达现场,请竞租人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竞租结果在招租方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https://gzc.swupl.edu.cn/)“工作动态”栏发布,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七、踏勘事宜
踏勘时间:2023年3月3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注:现场踏勘前需按照招租方要求提供入校备案申请,按以上踏勘时间、地点自行前往现场踏勘,未按时到场的,视为不参与现场踏勘。参加踏勘的竞租人人数每家不得超过1人,竞租人需在2023年3月29日17:00前将踏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信息发送至邮箱guozichu@swupl.edu.cn。
联系人:唐老师、陈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23-********查看详情、131*****990;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2号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