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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至黑山高速公路鞍山至台安段项目勘察设计第4标段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勘察设计

所属地区 辽宁省-鞍山市 发布时间 2023/3/24 关键词勘察设计   近期更新5943项目点击关注“勘察设计”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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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至黑山高速公路鞍山至台安段项目勘察设计第 4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321990012323483
项目地址 辽宁省 招标人 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项目名称 鞍山至黑山高速公路鞍山至台安段项 目 项目编号 202321990012323483
资金来源及比例 省本级预算资金 100.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639501 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本项工程路线起于鞍山市周家堡北,接鞍山市通海大道,向西与沈海高速公路在K80042
处相交后,经唐马寨南三块石南朝阳堡北大张南新开河通用机场北沈金铁路台
安站西台安经济开发区南陆家南八家子东,止于京哈高速公路K567538处,为将来
向黑山延伸预留条件。路线全长约59公里,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其中通海大道至孙
青堆主线收费站起点为连接线,长度约600米,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
标段包名称 鞍山至黑山高速公路鞍山至台安段项 目勘察设计第4标段 标段包编号 202321990012323483004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设计
标段包资质 详见公告其他内容并且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标段包质量
要求 合格
标段包
招标范围 永久外电工程的初步及施工图勘察设计
投标保证金 2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标段包供货
/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3-04-25
标段包供货
/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6-09-30
标段包项目
经理负责人
资格条件
详见公告其他内容并且项目负责人1 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 5 年2018
年 3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 1
项不低于 10KV 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工程或类似电力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
标段包
合同估算价 150 万元
标段包
文件售价 500 元
标段包
开标地点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 109 号)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联合体
投标要求 无
是否兼投 是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
2023-03-24 09:00至
2023-03-29 16:00
招标文件获取方
式 现场领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
址 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 42 号楼四层小楼 401 室
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 2023-04-13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
法 现场纸质递交
递交地址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 109 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开标时间 2023-04-13 09:30 开标方式 纸质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递交至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 109 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
/jtt.ln.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nsggzy.com/及辽宁省交通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lnjttz.cn
关于保证金的
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
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
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
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
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第12标段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
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
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1.2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对本次
招标的 4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
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单位介绍信
和经办人身份证及简装成册的投标报名存档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
形式的综合评估法,招标公告其他内容及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处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赵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23878036
招标人 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邮箱 gjjzbbvip.163.com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系人 白先生 电话 024-83211962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邮箱 LNCTZB163.com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 42 号
联系人 闫晓凤 电话 024-23304808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鞍山至黑山高速公路鞍山至台安段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 招 标 项 目 鞍 山 至 黑 山 高 速 公 路 鞍 山 至 台 安 段 以 下 简 称 本 项 目 已 由中 共 辽 宁 省 委 辽 宁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辽 宁 省 综 合 立 体 交 通 网 规 划(2021-2035 年 ) 的 通 知 辽 委 发 202226 号 批 准 建 设 ,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已 经 辽 宁 省 发 展 改 革 委 工 可 审 查 会 审 查 通 过 , 项 目 业 主 为 辽 宁 省 交 通 建 设 管 理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招 标 人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政 府 出 资 , 招 标 人 为 辽 宁省 交 通 建 设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勘 察 设 计进 行 公 开 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 目 概 况本 项 工 程 路 线 起 于 鞍 山 市 周 家 堡 北 , 接 鞍 山 市 通 海 大 道 , 向 西 与 沈 海 高 速 公路 在 K80042 处 相 交 后 , 经 唐 马 寨 南 三 块 石 南 朝 阳 堡 北 大 张 南 新 开 河通 用 机 场 北 沈 金 铁 路 台 安 站 西 台 安 经 济 开 发 区 南 陆 家 南 八 家 子 东 , 止 于京 哈 高 速 公 路 K567538 处 , 为 将 来 向 黑 山 延 伸 预 留 条 件 。 路 线 全 长 约 59 公 里 ,设 计 速 度 为 120 公 里 /小 时 , 其 中 通 海 大 道 至 孙 青 堆 主 线 收 费 站 起 点 为 连 接 线 ,长 度 约 600 米 , 一 级 公 路 标 准 , 设 计 速 度 为 80 公 里 /小 时 。2.2 招 标 范 围 及 标 段 划 分本 次 招 标 范 围 为 鞍 山 至 黑 山 高 速 公 路 鞍 山 至 台 安 段 项 目 勘 察 设 计 , 划 分 为 4个 标 段 , 详 见 下 表 :
标段号标段内容主要工作内容1 路 线 路 基 路 面 桥 涵 路 线 交 叉 沿线 设 施 管 理 设 施 以及 服 务 设 施 房 屋 建筑 场 区 10kV以 下 供配 电 照 明 消 防 防 雷 等 绿 化 环境 保 护 与 景 观 的 初 步及 施 工 图 勘 察 设 计 工 程 勘 测 及 工 程 地 质 勘 察 含 工 程 测 量 初 步 设 计 施 工 图 设 计 工 程 量 清 单 技 术 规范 设 计 概 预 算 文 件 的 编 制 工 作 , 征 地 拆 迁 招 标 及 施 工 阶 段 的 配 合 服 务 等 , 汇 总 第 2 34标 段 初 步 勘 察 设 计 成 果 概 算 文 件 成 果 及 第3 4标 段 施 工 图 设 计 成 果 , 负 责 本 项 目 的 初 步设 计 及 施 工 图 设 计 报 批 工 作 。
标段号标段内容主要工作内容承 担 勘 察 设 计 总 体 牵头 单 位 职 责 。2 交 通 工 程 含 交 通 安全 设 施 收 费 监 控 通 信 的 初 步 勘 察 设计 。 工 程 初 步 勘 察 及 工 程 初 步 地 质 勘 察 含 工程 测 量 初 步 设 计 工 程 量 清 单 初 稿 技 术规 范 初 稿 设 计 概 算 文 件 的 编 制 工 作 。
3 涉 铁 工 程 工 可 达 到交 通 行 业 初 步 设 计 标准 施 工 图 设 计 工 程 范 围 是 上 跨 沈 金 线 铁 路 桥 主 桥 及 两 侧各 一 联 含 过 渡 墩 工 作 内 容 包 括 工 程 勘 测 交 通 行 业 初 步 设 计 施 工 图 设 计 工 程 量 清 单 铁 路 要 求 的 工 可 研 设 计 施 工 图 设 计 其 中 工程 地 质 勘 察 含 工 程 测 量 由 第 1标 段 完 成 。配 合 第 1标 段 总 体 牵 头 单 位 完 成 满 足 省 交 通 行业 要 求 的 本 标 段 初 步 设 计 及 概 算 施 工 图 设 计及 预 算 技 术 规 范 施 工 期 间 配 合 服 务 等 。 独立 完 成 满 足 中 国 铁 路 沈 阳 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要 求的 铁 路 工 可 研 施 工 图 设 计 报 批 , 并 取 得 铁 路相 关 审 查 同 意 意 见 。
4 永 久 外 电 工 程 的 初 步及 施 工 图 勘 察 设 计 本 项 目 服 务 区 停 车 区 收 费 站 的 全 部 外电 接 入 工 程 咨 询 服 务 勘 察 设 计 土 建 变 电 所电 缆 沟 箱 变 基 础 电 气 部 分 初 步 设 计 施工 图 设 计 概 预 算 技 术 规 范 工 程 量清 单 施 工 期 间 配 合 服 务 用 电 方 案 手 续 办 理 路 由 方 案 手 续 办 理 。 设 计 范 围 : 1 国 网 供 电 公司 供 电 电 源 点 至 用 户 土 建 变 电 所 变 压 器 低 压 侧出 线 螺 栓 2 国 网 供 电 公 司 供 电 电 源 点 至 用 户箱 变 内 低 压 柜 出 线 螺 栓 。 负 责 工 程 设 计 过 程 中与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的 协 调 工 作 , 负 责 工 程 设 计 工作 涉 及 到 自 然 保 护 区 山 地 林 地 农 田 河流 文 物 压 覆 矿 产 军 事 管 辖 区 铁 路 电力 通 讯 公 路 含 乡 村 道 路 交 叉 穿 跨 越 手 续 等 办 理 工 作 。 配 合 第 1标 段 总 体 牵 头 单位 工 作 , 保 证 外 电 接 入 工 程 实 施 落 地 。2.3 服 务 周 期 : 第 1 3 4 标 段 计 划 服 务 周 期 : 自 2023 年 4 月 25 日 至 项 目交 工 验 收 之 日 第 2 标 段 计 划 服 务 周 期 : 自 2023 年 4 月 25 日 至 施 工 图 设 计 批 复
之 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 次 招 标 要 求 各 标 段 投 标 人 必 须 同 时 具 备 的 资 格 要 求 详 见 下 表 :项目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 质等 级 第 1标 段 :1 投 标 人 必 须 具 有 独 立 的 企 业 法 人 , 持 有 效 营 业 执 照 2 投 标 人 必 须 具 有 工 程 勘 察 综 合 类 甲 级 资 质 3 投 标 人 必 须 具 备 公 路 行 业 设 计 甲 级 资 质 或 工 程 设 计 综 合 甲 级 资质 或 同 时 具 备 公 路 专 业 工 程 设 计 甲 级 资 质 特 大 桥 梁 专 业 工 程 设 计 甲 级资 质 及 交 通 工 程 专 业 工 程 设 计 甲 级 资 质 。第 2标 段 :1 投 标 人 必 须 具 有 独 立 的 企 业 法 人 , 持 有 效 营 业 执 照 2 投 标 人 必 须 具 有 工 程 勘 察 综 合 类 甲 级 资 质 3 投 标 人 必 须 具 备 公 路 行 业 设 计 甲 级 资 质 或 工 程 设 计 综 合 甲 级 资质 或 同 时 具 备 公 路 专 业 工 程 设 计 甲 级 资 质 及 交 通 工 程 专 业 工 程 设 计 甲级 资 质 。第 3标 段 :1 投 标 人 必 须 具 有 独 立 的 企 业 法 人 , 持 有 效 营 业 执 照 2 投 标 人 必 须 具 备 工 程 设 计 综 合 甲 级 资 质 或 具 有 铁 道 行 业 甲 级 资质 。 第 4标 段 :1 投 标 人 必 须 具 有 独 立 的 企 业 法 人 , 持 有 效 营 业 执 照 2 投 标 人 必 须 具 备 工 程 设 计 综 合 甲 级 资 质 或 工 程 设 计 电 力 行 业 乙级 及 以 上 资 质 。
企 业业 绩 第 1标 段 : 投 标 人 近 5年 2018年 3月 1日 至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日 ,以 施 工 图 设 计 批 复 时 间 为 准 独 立 完 成 过 1条 不 少 于 30公 里 的 高 速 公路 主 体 土 建 工 程 及 沿 线 设 施 的 勘 察 设 计 业 绩 含 初 步 设 计 及 施 工 图 设计 。第 2标 段 : 投 标 人 近 5年 2018年 3月 1日 至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日 ,以 初 步 设 计 或 施 工 图 设 计 批 复 时 间 为 准 独 立 完 成 过 1条 不 少 于 30公里 的 高 速 公 路 交 通 工 程 含 交 通 安 全 设 施 收 费 监 控 通 信 的 勘 察设 计 业 绩 含 初 步 设 计 或 施 工 图 设 计 。第 3标 段 : 投 标 人 同 时 具 有 以 下 业 绩 : 1 投 标 人 近 5年 (2018年3月 1日 至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日 , 以 工 可 批 复 时 间 为 准 )独 立 完 成 过 1条 上 跨 或 下 穿 铁 路 桥 梁 工 程 的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业 绩 2 近 5年 (2018年 3月 1日 至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日 , 以 铁 路 部 门 出 具 的 技 术 审 查 批 复 时间 为 准 )独 立 完 成 过 1条 上 跨 或 下 穿 铁 路 桥 梁 工 程 的 施 工 图 设 计 业绩 。
项目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第 4标 段 : 投 标 人 近 5年 2018年 3月 1日 至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日 ,以 合 同 签 订 时 间 为 准 独 立 完 成 过 1项 不 低 于 10KV电 压 等 级 的 电 力 线路 工 程 或 类 似 电 力 工 程 施 工 图 设 计 业 绩 。
项 目负 责人 第 1标 段 : 项 目 负 责 人 1名 : 高 级 工 程 师 及 以 上 职 称 , 近 5年 2018年 3月 1日 至 投 标 截 止 日 , 以 施 工 图 设 计 批 复 时 间 为 准 作 为项 目 负 责 人 主 持 过 1条 单 项 里 程 不 少 于 30公 里 高 速 公 路 主 体 土 建 工 程项 目 的 勘 察 设 计 工 作 含 初 步 设 计 及 施 工 图 设 计 。第 2标 段 : 项 目 负 责 人 1名 : 高 级 工 程 师 及 以 上 职 称 , 近 5年 2018年 3月 1日 至 投 标 截 止 日 , 以 初 步 设 计 或 施 工 图 设 计 批 复 时 间为 准 作 为 项 目 负 责 人 主 持 过 1条 单 项 里 程 不 少 于 30公 里 独 立 高 速 公路 交 通 工 程 含 交 通 安 全 设 施 收 费 监 控 通 信 设 计 项 目 的 初 步 勘察 设 计 或 施 工 图 勘 察 设 计 工 作 或 作 为 交 通 工 程 分 项 负 责 人 主 持 过 1条单 项 里 程 不 少 于 30公 里 高 速 公 路 交 通 工 程 含 交 通 安 全 设 施 收 费 监 控 通 信 项 目 的 初 步 勘 察 设 计 或 施 工 图 勘 察 设 计 工 作 。第 3标 段 : 项 目 负 责 人 1名 : 高 级 工 程 师 及 以 上 职 称 , 近 5年 (2018年 3月 1日 至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日 , 以 铁 路 部 门 出 具 的 技 术 审 查 批 复 时间 为 准 )作 为 项 目 负 责 人 主 持 过 1条 上 跨 或 下 穿 铁 路 桥 梁 工 程 的 施工 图 设 计 工 作 。第 4标 段 : 项 目 负 责 人 1名 : 高 级 工 程 师 及 以 上 职 称 , 近 5年 2018年 3月 1日 至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日 , 以 合 同 签 订 时 间 为 准 内作 为 项 目 负 责 人 主 持 过 1项 不 低 于 10KV电 压 等 级 的 电 力 线 路 工 程 或 类似 电 力 工 程 施 工 图 设 计 工 作 。
企 业信 誉 第 1 2 3 4标 段 :1 没 有 被 交 通 运 输 部 通 报 取 消 在 全 国 投 标 资 格 且 处 于 有 效 期 内 2 没 有 被 辽 宁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取 消 辽 宁 省 投 标 资 格 或 禁 止 进 入 辽 宁省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且 处 于 有 效 期 内 3 未 在 辽 宁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2021年 辽 宁 省 公 路 工 程 设 计 企 业 信 用 评价 结 果 或 交 通 运 输 部 2021年 度 公 路 设 计 企 业 全 国 综 合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中被 评 定 为 C级 或 C级 以 下 4 投 标 人 及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拟 委 任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在 近 三 年 内 无 行贿 犯 罪 行 为 。第 1 2 标 段 投 标 人 应 进 入 交 通 运 输 部 全 国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统 http: //glxy.mot.gov.cn 中 的 公 路 工 程 设 计 资 质 企 业 名 录 , 且 投 标 人 名 称 和资 质 与 该 名 录 中 的 相 应 企 业 名 称 和 资 质 完 全 一 致 。3.2 本 次 招 标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3.3 每 个 投 标 人 可 以 同 时 对 本 次 招 标 的 4 个 标 段 投 标 , 且 允 许 中 1 个 标 。3.4 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法 人 其 他 组 织 或 者 个 人 ,不 得 参 加 本 项 目 的 投 标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位 , 不 得 同 时 参 与 本 项 目 同 一 标 段 的 投 标 。 否 则 , 相 关 投 标 均 无 效 。3.5 在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 被 列 入 失 信 被 执行 人 名 单 的 投 标 人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 次 招 标 对 未 中 标 人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技 术 成 果 不 给 予 经 济 补 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请 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 至 2023 年 3 月 29 日 ,每 日 上 午 9:00 时 至 11:30 时 , 下 午 13:30 时 至 16:00 时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在 辽 宁 驰 通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沈 阳 市 和 平 区 砂 山 街 42 号 楼 四 层 小 楼 401 室 持 单 位 介 绍 信 和 经 办 人 身 份 证 及 下 述 相 关 简 装 成 册 的 投 标 报 名 存 档 资 料 A4 纸幅 面 存 档 资 料 按 下 列 顺 序 订 书 机 简 装 逐 页 加 盖 单 位 章 一 式 一 套 购 买 招 标文 件 : 单 位 介 绍 信 原 件 及 经 办 人 二 代 身 份 证 彩 色 影 印 件 在 社 保 系 统 打 印 并 具 有 社 保 部 门 印 章 的 经 办 人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社 保 缴 费 明细 原 件 投 标 人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基 础 信 息 体 现 营 业 执 照 信
息 的 查 询 结 果 网 页 截 图 彩 色 影 印 件 , 或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彩 色 影 印 件 投 标人 在 交 通 运 输 部 全 国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中 从 业 企 业 查 询 后的 基 本 信 息 资 质 信 息 结 果 网 页 截 图 彩 色 影 印 件 , 或 企 业 资 质 证 书 副 本 彩 色影 印 件 企 业 基 本 账 户 开 户 许 可 证 或 由 基 本 账 户 开 户 银 行 出 具 的 基 本 账 户 信 息证 明 材 料 彩 色 影 印 件 。5.2 招 标 文 件 每 套 售 价 500 元 / 标 段 , 文 件 费 采 用 转 账 或 现 场 刷 卡 缴 费 不收 现 金 支 票 收 取 , 逾 期 不 售 , 售 后 不 退 。 参 与 多 个 标 段 的 投 标 人 应 分 别 购 买相 应 标 段 的 招 标 文 件 。5.3 投 标 人 须 提 交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金 额 及 相 关 要 求 详 见 招 标 文 件 。5.4 投 标 人 自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之 日 起 , 应 确 保 其 向 招 标 人 提 供 的 联 系 方 式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一 直 有 效 , 以 保 证 往 来 函 件 能 及 时 传 达 并 及 时 反 馈 信 息 , 否 则由 此 引 起 的 一 切 后 果 由 投 标 人 自 行 承 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 招 标 人 将 不 组 织 工 程 现 场 踏 勘 , 不 召 开 投 标 预 备 会 , 投 标 人 在 查 阅 招 标文 件 后 如 有 问 题 , 可 于 规 定 的 时 间 前 发 送 至 指 定 邮 箱 , 由 招 标 人 统 一 解 答 。6.2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为 2023 年 4 月 13 日9 时 30 分 , 投 标 人 应 于 当 日 9:00 时 至 9:30 时 将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至 辽 宁 省 公 共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开 标 会 议 室 沈 阳 市 皇 姑 区 崇 山 中 路 109 号 百 鸟 公 园 东 侧 大 楼 。6.3 逾 期 送 达 或 者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或 者 不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密 封 的 投 标 文 件 ,
招 标 人 将 不 予 受 理 。6.4 投 标 文 件 应 由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的 委 托 代 理 人 递 交 , 委 托 代 理 人 应 携 带身 份 证 原 件 和 授 权 委 托 书 原 件 出 席 开 标 会 。6.5 本 次 招 标 采 用 双 信 封 形 式 的 综 合 评 估 法 , 评 标 办 法 详 见 本 招 标 公 告 附 件 。本 招 标 公 告 附 件 在 辽 宁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门 户 网 站 jtt.ln.gov.cn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共 服 务 平 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 发 布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辽 宁 省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网 www.lntb.gov.cn 辽 宁 省 交通 运 输 厅 门 户 网 站 http://jtt.ln.gov.cn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辽 宁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www.lnsggzy.com/ 及 辽 宁 省 交 通 建 设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http://www.lnjttz.cn 上 发 布 。潜 在 投 标 人 或 者 其 他 利 害 关 系 人 如 对 本 招 标 公 告 有 异 议 , 可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10 日 前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实 施 条 例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向 招 标 人 提出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 : 辽 宁 省 交 通 建 设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地 址 : 沈 阳 市 和 平 区 砂 山 街 42 号
邮 政 编 码 : 110005
联 系 人 : 白 先 生 李 先 生电 话 : 024-83211962 024-83211960传 真 : 024-83211966招 标 代 理 : 辽 宁 驰 通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沈 阳 市 和 平 区 砂 山 街 42 号联 系 人 : 闫 女 士电 话 : 024-23304808电 子 邮 件 : LNCT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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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标 办 法 综 合 评 估 法 评 标 办 法 前 附 表条 款 号 评 审 因 素 与 评 审 标 准1 评 标 方 法 综 合 评 分 相 等 时 , 评 标 委 员 会 依 次 按 照 以 下 优 先 顺 序 推 荐 中 标 候 选人 : 1 评 标 价 由 低 到 高 2 履 约 信 誉 得 分 由 高 到 低 3 技 术 建 议 书 得 分 由 高 到 低 4 业 绩 得 分 由 高 到 低 5 主 要 人 员 得 分 由 高 到 低 6 评 标 委 员 会 投 票 决 定 。
2.1.12.1.3 形 式 评 审与 响 应 性评 审 标 准
第 一 个 信 封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评 审 标 准 : 1 投 标 文 件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格 式 内 容 填 写 , 字 迹 清 晰 可 辨 :a.投 标 函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报 了 项 目 名 称 标 段 号 补 遗 书 编 号 如有 服 务 期 限 质 量 要 求 及 安 全 目 标 b.投 标 文 件 组 成 齐 全 完 整 , 内 容 均 按 规 定 填 写 。c.投 标 函 文 字 与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一 致 , 未 进 行 实 质 性 的 修 改 和 删 减 d.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格 式 内 容 编 制 了 技 术 建 议 书 2 投 标 文 件 上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签 字 投 标 人 的 单 位章 盖 章 齐 全 ,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 3 投 标 人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形 式 时 限 和 要 求 提 供 了 投 标 保 证金 :
a.投 标 保 证 金 金 额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金 额 , 且 投 标 保 证 金 有 效 期不 少 于 投 标 有 效 期 b.若 投 标 保 证 金 采 用 电 汇 形 式 , 投 标 人 应 在 在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定 的 时 间 之 前 , 将 投 标 保 证 金 一 次 性 汇 入 招 标 人 指 定 账 户 , 投 标 保 证 金由 投 标 人 的 基 本 账 户 汇 出 投 标 人 提 供 了 电 汇 回 单 的 彩 色 影 印 件 c.若 投 标 保 证 金 采 用 银 行 保 函 形 式 提 交 , 银 行 保 函 的 格 式 开 具 保函 的 银 行 均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且 在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之 前 向 招 标人 提 交 了 银 行 保 函 原 件 。 投 标 文 件 中 提 供 了 银 行 保 函 的 彩 色 影 印 件 。d.若 投 标 保 证 金 采 用 电 子 保 函 形 式 提 交 , 投 标 文 件 中 提 供 了 电 子 保函 的 彩 色 影 印 件 和 电 子 化 保 函 验 真 渠 道 和 保 函 财 务 费 用 支 付 信 息 。 4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署 投 标 文 件 的 , 须 提 交 授
权 委 托 书 , 且 授 权 人 和 被 授 权 人 均 在 授 权 委 托 书 上 签 名 , 未 使 用 印 章 签 名 章 或 其 他 电 子 制 版 签 名 代 替 。 5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亲 自 签 署 投 标 文 件 的 , 提 供 了 法 定 代 表 人 身份 证 明 , 且 法 定 代 表 人 在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上 签 名 , 未 使 用 印 章 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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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款 号 评 审 因 素 与 评 审 标 准名 章 或 其 他 电 子 制 版 签 名 代 替 。 6 投 标 人 如 有 分 包 计 划 ,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第1.11款 规 定 , 且 按 招 标 文 件 第 六 章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的 要 求 填 写 了 拟分 包 项 目 情 况 表 。 7 同 一 投 标 人 未 提 交 两 个 以 上 不 同 的 投 标 文 件 , 但 招 标 文 件 要 求提 交 备 选 投 标 的 除 外 。 8 投 标 文 件 中 未 出 现 有 关 投 标 报 价 的 内 容 。 9 投 标 文 件 载 明 的 招 标 项 目 完 成 期 限 未 超 过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时 限 。 10 投 标 文 件 对 招 标 文 件 的 实 质 性 要 求 和 条 件 作 出 响 应 。 11 权 利 义 务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
a.投 标 人 应 接 受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风 险 划 分 原 则 , 未 提 出 新 的 风 险 划分 办 法 b.投 标 人 未 增 加 发 包 人 的 责 任 范 围 , 或 减 少 投 标 人 义 务 c.投 标 人 未 提 出 不 同 的 支 付 办 法 d.投 标 人 对 合 同 纠 纷 事 故 处 理 办 法 未 提 出 异 议 e.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活 动 中 无 欺 诈 行 为 f.投 标 人 未 对 合 同 条 款 有 重 要 保 留 。 12 投 标 文 件 正 副 本 份 数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第3.7.4 项 规 定 13 投 标 文 件 封 套 上 写 明 的 标 段 号 与 封 套 内 投 标 文 件 的 标 段 号 保 持一 致 。
第 二 个 信 封 报 价 文 件 评 审 标 准 : 1 投 标 文 件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格 式 内 容 填 写 , 字 迹 清 晰 可辨 , 内 容 齐 全 完 整 :a.投 标 函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报 了 项 目 名 称 标 段 号 补 遗 书 编 号 如有 投 标 价 包 括 大 写 金 额 和 小 写 金 额 b.已 标 价 报 价 清 单 说 明 文 字 与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一 致 , 未 进 行 实 质 性 修改 和 删 减 c.投 标 文 件 组 成 齐 全 完 整 , 内 容 均 按 规 定 填 写 。 2 投 标 文 件 上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签 字 投 标 人 的 单位 章 盖 章 齐 全 ,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 3 投 标 报 价 未 超 过 招 标 文 件 设 定 的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如 有 。
4 投 标 报 价 的 大 写 金 额 能 够 确 定 具 体 数 值 。 5 同 一 投 标 人 未 提 交 两 个 以 上 不 同 的 投 标 报 价 , 但 招 标 文 件 要求 提 交 备 选 投 标 的 除 外 。 6 投 标 文 件 正 副 本 份 数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第3.7.4项 规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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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款 号 评 审 因 素 与 评 审 标 准 7 投 标 文 件 封 套 上 写 明 的 标 段 号 与 封 套 内 投 标 文 件 的 标 段 号 保持 一 致 8 如 投 标 人 同 时 参 与 了 本 项 目 多 个 标 段 的 投 标 , 多 个 标 段 投 标函 中 所 填 报 的 优 先 中 标 次 序 必 须 完 全 一 致 , 否 则 , 相 关 标 段 的 投 标 均 无效 9 未 修 改 招 标 人 给 定 的 暂 列 金 额 如 有 10 报 价 函 中 的 投 标 总 价 大 写 金 额 与 报 价 清 单 汇 总 表 中 的 投 标 报价 总 计 金 额 一 致 。
2.1.2 资 格 评 审标 准 1 投 标 人 具 备 有 效 的 营 业 执 照 信 息 或 政 府 官 方 网 站 查 询 信 息 勘 察 资 质 信 息 或 政 府 官 方 网 站 查 询 信 息 设 计 资 质 信 息 或 政 府 官方 网 站 查 询 信 息 和 基 本 账 户 开 户 许 可 证 或 由 基 本 账 户 开 户 银 行 出具 的 基 本 账 户 信 息 证 明 材 料 2 投 标 人 的 资 质 等 级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附 录 1规定 3 投 标 人 的 类 似 项 目 业 绩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附 录2规 定 4 投 标 人 的 信 誉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附 录 3规 定 5 投 标 人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资 格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附录 4规 定 6 投 标 人 的 其 他 要 求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7 投 标 人 不 存 在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第 1.4.3项 或 第 1.4.4 项 规定 的 任 何 一 种 情 形 8 投 标 人 符 合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第 1.4.5项 规 定 。 9 投 标 人 独 立 参 与 投 标 , 未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与 投 标 。
2.2.1 分 值 构 成 总 分 100分 第 一 个 信 封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评 分 分 值 构 成 :技 术 建 议 书 : 45分主 要 人 员 : 20分技 术 能 力 : 5分业 绩 : 15分履 约 信 誉 : 5分第 二 个 信 封 报 价 文 件 评 分 分 值 构 成 :评 标 价 : 10分2.2.2 评 标 基 准 价计 算 方 法 评 标 基 准 价 的 计 算 :在 开 标 现 场 , 招 标 人 将 当 场 计 算 并 宣 布 评 标 基 准 价 。 1 评 标 价 的 确 定 :评 标 价 报 价 函 文 字 报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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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款 号 评 审 因 素 与 评 审 标 准 2 评 标 价 平 均 值 的 计 算 :除 按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第 5.2.4 项 规 定 开 标 现 场 被 宣 布 为 不 进入 评 标 基 准 价 计 算 的 投 标 报 价 之 外 , 计 算 在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90% 含 90%100% 含 100% 范 围 内 去 掉 一 个 最 高 值 和 一 个 最 低 值 后 的 所 有 投标 人 评 标 价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即 为 评 标 价 平 均 值 如 果 参 与 评 标 价 平 均 值 计算 的 有 效 投 标 人 少 于 5家 时 , 则 计 算 评 标 价 平 均 值 时 不 去 掉 最 高 值 和 最低 值 。 3 评 标 基 准 价 的 确 定 :将 评 标 价 平 均 值 直 接 作 为 评 标 基 准 价 。
在 评 标 过 程 中 , 评 标 委 员 会 应 对 招 标 人 计 算 的 评 标 基 准 价 进 行 复 核 , 存在 计 算 错 误 的 应 予 以 修 正 并 在 评 标 报 告 中 作 出 说 明 。 除 此 之 外 , 评 标 基准 价 在 整 个 评 标 期 间 保 持 不 变 , 不 随 任 何 因 素 发 生 变 化 。2.2.3 评 标 价 的 偏差 率 计 算 公式 偏 差 率 100% 投 标 人 评 标 价 评 标 基 准 价 /评 标 基 准 价偏 差 率 保 留 4位 小 数 续 上 表评 分 因 素 与 权 重 分 值 评 分 标 准条 款 号 评 分 因 素 评 分 因 素权 重 分 值 各 评 分 因 素 细分 项 分 值
2.2.4 1 技 术 建 议 书 45分 对 招 标 项 目 的理 解 和 总 体 设计 思 路 10分 对 招 标 项 目 的 理 解 : 根 据 投 标人 对 本 次 招 标 所 包 括 的 工 作 范 围 和任 务 描 述 对 项 目 建 设 条 件 地 形 地 质 气 象 水 文 社 会 环 境 等 的理 解 进 行 评 分 , 评 分 范 围 为 6 10分 。10分 总 体 设 计 思 路 : 根 据 总 体 设 计思 路 和 设 计 理 念 的 先 进 性 进 行 评分 , 评 分 范 围 为 6 10分 。招 标 项 目 的 特点 关 键 技 术问 题 的 认 识 及其 对 策 措 施 10分 根 据 投 标 人 对 招 标 项 目 特 点 的理 解 程 度 对 关 键 技 术 问 题 的 把 握情 况 以 及 对 策 措 施 的 有 效 可 行 性 进行 评 分 , 评 分 范 围 为 6 10分 。工 作 量 及 计 划安 排 5分 根 据 工 作 量 及 计 划 安 排 的 合 理性 与 本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的 符 合 性 进行 评 分 , 评 分 范 围 为 3 5分 。质 量 保 证 措 5分 根 据 质 量 保 证 措 施 进 度 保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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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因 素 与 权 重 分 值 评 分 标 准条 款 号 评 分 因 素 评 分 因 素权 重 分 值 各 评 分 因 素 细分 项 分 值施 进 度 保 证措 施 措 施 的 合 理 性 可 靠 性 可 实 施 性进 行 评 分 , 评 分 范 围 为 3 5 分 。后 续 服 务 的 安排 及 保 证 措 施 5分 根 据 后 续 服 务 人 员 满 足 招 标 文件 要 求 的 程 度 后 续 服 务 时 间 与 本项 目 实 际 情 况 的 符 合 性 后 续 服 务内 容 的 全 面 完 整 性 保 证 措 施 的 可行 性 进 行 评 分 , 评 分 范 围 为 3 5分 。
2.2.4 2 主 要 人 员 20分 项 目 负 责 人 任职 资 格 与 业 绩 20 分
(a)满 足 资 格 审 查 条 件 主 要 人 员 最低 要 求 的 , 得 基 本 分 12分 (b)项 目 负 责 人 为 高 级 工 程 师 以 上 职称 的 不 含 高 级 工 程 师 职 称 , 加 2分 (c)在 满 足 资 格 审 查 条 件 主 要 人 员最 低 要 求 的 基 础 上 :第 1 标 段 : 近 5年 2018年 3月 1日 至 投 标截 止 日 , 以 施 工 图 设 计 批 复 时 间 为准 每 增 加 1个 高 速 公 路 主 体 土 建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项 目 负 责 人 业 绩 的加 1.5分 , 最 多 加 6分 。第 2 标 段 : 近 5年 2018年 3月 1日 至 投 标截 止 日 , 以 初 步 设 计 或 施 工 图 设 计批 复 时 间 为 准 , 每 增 加 1个 独 立 高速 公 路 交 通 工 程 含 交 通 安 全 设 施 收 费 监 控 通 信 设 计 项 目 的 初步 勘 察 设 计 或 施 工 图 勘 察 设 计 项 目负 责 人 或 每 增 加 1个 高 速 公 路 勘察 设 计 交 通 工 程 含 交 通 安 全 设 施
收 费 监 控 通 信 分 项 项 目 的 初步 勘 察 设 计 或 施 工 图 勘 察 设 计 负 责人 业 绩 的 加 1.5分 , 最 多 加 6分 。第 3 标 段 : 近 5年 2018年 3月 1日 至 投 标截 止 日 , 以 铁 路 部 门 出 具 的 技 术 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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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因 素 与 权 重 分 值 评 分 标 准条 款 号 评 分 因 素 评 分 因 素权 重 分 值 各 评 分 因 素 细分 项 分 值 查 批 复 时 间 为 准 每 增 加 一 个 上 跨 或 下 穿 铁 路 桥 梁 工 程 的 施 工 图设 计 项 目 负 责 人 业 绩 的 加 1.5分 ,最 多 加 6分 。第 4 标 段 : 近 5年 2018年 3月 1日 至 投 标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日 , 以 合 同 签 订 时 间为 准 独 立 完 成 过 1项 不 低 于 10KV
电 压 等 级 的 电 力 线 路 工 程 或 类 似 电力 工 程 施 工 图 设 计 项 目 负 责 人 业绩 的 加 1.5分 , 最 多 加 6分 。2.2.4 3 评 标 价 10分 评 标 价 得 分 计 算 公 式 示 例 : 1 如 果 投 标 人 的 评 标 价 >评 标 基 准 价 , 则 评 标 价 得 分 F 偏 差 率 100 E1 2 如 果 投 标 人 的 评 标 价 评 标 基 准 价 , 则 评 标 价 得 分 F 偏 差 率 100 E2。其 中 : F是 评 标 价 所 占 的 权 重 分 值 , E1 是 评 标 价 每 高 于评 标 基 准 价 一 个 百 分 点 的 扣 分 值 E2是 评 标 价 每 低 于 评 标 基准 价 一 个 百 分 点 的 扣 分 值 , 其 中 E10.4 E20.2。
评 标 价 最 低 得 分 为 0分 。2.2.4 4 其 他因 素 技术能力 5分 第 1 2 标 段 :(a)投 标 人 具 有 交 通 运 输 行 业 国 家 或 行 业 重 点 实 验 室 或 行 业研 发 中 心 的 , 加 2 分 。(b)近 5 年 指 获 奖 证 书 颁 发 日 期 为 2018 年 3 月 1 日 至 投 标截 止 日 内 , 获 得 国 家 或 省 级 含 行 业 学 协 会 勘 察设 计 奖 或 科 学 技 术 奖 或 发 明 专 利 或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的 , 每 有 1 个 证 书 加 0.5分 同 一 项 目 获 多 个 奖 项 的 , 按 一个 项 目 计 算 , 最 多 得 3 分 。第 3 4 标 段 :近 5 年 指 获 奖 证 书 颁 发 日 期 为 2018年 3 月 1 日 至 投 标 截 止
日 内 , 获 得 国 家 或 省 级 含 行 业 学 协 会 勘 察 设 计奖 或 科 学 技 术 奖 或 发 明 专 利 或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的 ,每 有 1 个 证 书 加 1 分 同 一 项 目 获 多 个 奖 项 的 , 按 一 个 项 目计 算 , 最 多 得 5 分 。业绩 15 分 第 1 标 段 :(a)满 足 资 格 审 查 条 件 企 业 业 绩 最 低 要 求 的 , 得 基 本 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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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因 素 与 权 重 分 值 评 分 标 准条 款 号 评 分 因 素 评 分 因 素权 重 分 值 各 评 分 因 素 细分 项 分 值分 (b)在 满 足 资 格 审 查 条 件 企 业 业 绩 最 低 要 求 的 基 础 上 , 近5 年 2018 年 3 月 1 日 至 投 标 截 止 日 , 以 施 工 图 设 计 批 复 时间 为 准 每 增 加 1个 高 速 公 路 主 体 土 建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业 绩 加 2分 , 最 多 加 6 分 。第 2 标 段 :(a)满 足 资 格 审 查 条 件 企 业 业 绩 最 低 要 求 的 , 得 基 本 分 9分
(b)在 满 足 资 格 审 查 条 件 企 业 业 绩 最 低 要 求 的 基 础 上 , 近5 年 2018 年 3 月 1 日 至 投 标 截 止 日 , 以 初 步 设 计 或 施 工 图设 计 批 复 时 间 为 准 每 增 加 一 个 高 速 公 路 交 通 工 程 含 交 通安 全 设 施 收 费 监 控 通 信 的 勘 察 设 计 含 初 步 设 计 或施 工 图 设 计 业 绩 , 加 2 分 , 最 多 加 6 分 。第 3 标 段 :(a)满 足 资 格 审 查 条 件 企 业 业 绩 最 低 要 求 的 , 得 基 本 分 9分 (b)在 满 足 资 格 审 查 条 件 企 业 业 绩 最 低 要 求 的 基 础 上 , 近5 年 2018 年 3 月 1 日 至 投 标 截 止 日 , 以 铁 路 部 门 出 具 的 技术 审 查 批 复 时 间 为 准 每 增 加 一 条 上 跨 或 下 穿 铁 路 桥 梁
工 程 的 施 工 图 设 计 业 绩 , 加 2 分 , 最 多 加 6 分 。第 4 标 段 :(a)满 足 资 格 审 查 条 件 企 业 业 绩 最 低 要 求 的 , 得 基 本 分 9分 (b)在 满 足 资 格 审 查 条 件 企 业 业 绩 最 低 要 求 的 基 础 上 , 近5 年 2018 年 3 月 1 日 至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日 , 以 合 同 签 订时 间 为 准 , 每 增 加 1 项 独 立 完 成 的 不 低 于 10KV 电 压 等 级 的电 力 线 路 工 程 或 类 似 电 力 工 程 施 工 图 设 计 业 绩 , 加 2 分 , 最多 加 6 分 。
履约信誉 5分 第 1 2 标 段 :连 续 三 年 2019-2021年 辽 宁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发 布 的 设 计 企 业信 用 评 价 的 评 定 等 级 为 AA 级 或 者 被 全 国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信 用信 息 管 理 系 统 中 信 用 等 级 评 价 为 AA级 的 得 5 分 连 续 两 年 2020-2021 年 辽 宁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发 布 的 设 计 企 业 信 用 评 价的 评 定 等 级 为 AA 级 或 者 被 全 国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系 统 中 信 用 等 级 评 价 为 AA 级 的 得 3 分 近 一 年 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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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因 素 与 权 重 分 值 评 分 标 准条 款 号 评 分 因 素 评 分 因 素权 重 分 值 各 评 分 因 素 细分 项 分 值辽 宁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发 布 的 设 计 企 业 信 用 评 价 的 评 定 等 级 为 AA级 或 者 被 全 国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中 信 用 等级 评 价 为 AA 级 的 得 1 分 , 否 则 不 得 分 。注 : 辽 宁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发 布 的 设 计 企 业 信 用 评 价 : 2021 年 以 关 于 公布 2021 年 辽 宁 省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市 场 从 业 设 计 施 工 检 测 企 业 和 检 测人 员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的 通 告 辽 交 公 水 发 2022 22 号 中 2021 年辽 宁 省 公 路 工 程 设 计 企 业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为 准 , 2019 年 2020 年 分 别
以 关 于 公 布 2019 年 辽 宁 省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市 场 从 业 设 计 施 工 监 理企 业 和 监 理 人 员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的 通 告 辽 交 公 水 发 2020 72 号 关 于 公 布 2020 年 辽 宁 省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市 场 从 业 设 计 施 工 监 理 企业 和 监 理 人 员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的 通 告 (辽 交 公 水 2021 156 号 )中 2019年 2020 年 辽 宁 省 公 路 重 点 项 目 设 计 企 业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为 准 。第 3 4 标 段 :投 标 人 提 供 有 效 期 内 的 AAA 级 信 用 等 级 证 书 的 , AAA得 5分 ,AA得 3分 , A 得 1 分 , 没 有 不 得 分 。
注 :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信 用 等 级 证 书 复 印 件 。需 要 补 充 的 其 他 内 容 :条 款 号 编 列 内 容
1 1 评 标 办 法本 条 细 化 为 :本 次 评 标 采 用 综 合 评 估 法 。1.1 评 标 委 员 会 首 先 对 投 标 文 件 第 一 信 封 进 行 资 格 审 查 和 初 步 评 审 , 并 对 通过 第 一 信 封 资 格 审 查 和 初 步 评 审 的 投 标 文 件 按 照 本 章 第 3.2款 规 定 的 评 分 标 准 进行 第 一 信 封 详 细 评 审 及 评 分 各 评 分 因 素 得 分 应 以 评 标 委 员 会 各 成 员 的 打 分 平 均值 确 定 ,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总 数 为 7人 含 7人 以 上 时 , 该 平 均 值 以 去 掉 一 个 最高 分 和 一 个 最 低 分 后 计 算 。1.2 所 有 通 过 第 一 信 封 初 步 评 审 的 投 标 人 进 入 第 二 信 封 的 评 审 , 其 第 二 信 封在 监 督 机 关 的 监 督 下 进 行 开 标 未 通 过 第 一 信 封 初 步 评 审 的 投 标 人 不 进 入 第 二 信封 的 评 审 , 其 第 二 信 封 原 封 退 回 , 不 参 与 第 二 信 封 的 开 标 。1.3 评 标 委 员 会 对 投 标 文 件 第 二 信 封 进 行 初 步 评 审 , 对 通 过 第 二 信 封 初 步 评审 的 投 标 文 件 按 照 本 章 第 3.5款 规 定 的 评 分 标 准 进 行 投 标 价 评 分 , 各 投 标 人 的 最终 得 分 为 第 一 信 封 与 第 二 信 封 得 分 之 和 四 舍 五 入 , 最 多 保 留 4 位 小 数 , 评 标委 员 会 按 最 终 得 分 由 高 到 低 顺 序 确 定 中 标 候 选 人 推 荐 排 序 , 但 投 标 报 价 低 于 其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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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的 除 外 。1.4 参 与 本 次 招 标 投 标 的 投 标 人 , 最 多 被 允 许 取 得 其 中 1个 标 段 的 中 标 资 格 。评 标 委 员 会 将 按 以 下 步 骤 进 行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推 荐 : 1 按 照 本 条 第 1.3款 中 确 定 的 先 后 排 序 推 荐 各 标 段 排 序 第 一 的 投 标 人 为 第一 中 标 候 选 人 。 如 某 一 投 标 人 同 时 在 多 个 标 段 中 排 序 均 为 第 一 , 评 标 委 员 会 将 根据 其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填 报 的 标 段 优 选 顺 序 , 只 推 荐 其 为 某 1个 标 段 的 第 一 中 标 候 选人 。 2 被 推 荐 为 第 一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投 标 人 不 再 被 推 荐 其 他 标 段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 3 各 标 段 第 一 中 标 候 选 人 确 定 后 , 评 标 委 员 会 根 据 各 标 段 剩 余 投 标 人 的 先后 排 序 推 荐 第 二 第 三 中 标 候 选 人 。1.5某 一 标 段 通 过 第 一 信 封 评 审 的 投 标 人 在 3个 及 以 上 的 , 招 标 人 将 按 规 定 的
程 序 进 行 第 二 信 封 开 标 在 对 第 二 信 封 进 行 评 审 后 , 有 效 投 标 不 足 3个 使 得 投 标明 显 缺 乏 竞 争 的 , 评 标 委 员 会 可 以 否 决 这 一 标 段 全 部 投 标 。 评 标 委 员 会 未 否 决 全部 投 标 的 , 应 当 在 评 标 报 告 中 阐 明 理 由 并 推 荐 中 标 候 选 人 。某 一 标 段 通 过 第 一 信 封 评 审 的 投 标 人 少 于 3个 的 , 评 标 委 员 会 可 以 否 决 这 一标 段 全 部 投 标 未 否 决 全 部 投 标 的 , 评 标 委 员 会 应 当 在 评 标 报 告 中 阐 明 理 由 , 招标 人 将 按 规 定 的 程 序 进 行 第 二 信 封 报 价 文 件 开 标 , 但 评 标 委 员 会 在 进 行 第 二 信 封评 审 时 仍 有 权 否 决 全 部 投 标 评 标 委 员 会 未 在 第 二 信 封 评 审 时 否 决 全 部 投 标 的 ,应 当 在 评 标 报 告 中 阐 明 理 由 并 推 荐 中 标 候 选 人 。
3.9 3.9评 标 结 果 :3.9.1 评 标 委 员 会 按 照 本 章 第 1条 评 标 方 法 的 规 定 推 荐 中 标 候 选 人 。3.9.2 评 标 委 员 会 完 成 评 标 后 , 应 当 向 招 标 人 提 交 书 面 评 标 报 告 。 评 标 报 告 由评 标 委 员 会 全 体 成 员 签 字 。 对 评 标 结 论 持 有 异 议 的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可 以 书 面 方 式阐 述 其 不 同 意 见 和 理 由 。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拒 绝 在 评 标 报 告 上 签 字 且 不 陈 述 其 不 同意 见 和 理 由 的 , 视 为 同 意 评 标 结 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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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评 标 方 法本 次 评 标 采 用 综 合 评 估 法 。 评 标 委 员 会 对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实 质 性 要 求 的 投 标 文件 , 按 照 本 章 第 2.2款 规 定 的 评 分 标 准 进 行 打 分 , 并 按 得 分 由 高 到 低 顺 序 推 荐 中标 候 选 人 , 或 根 据 招 标 人 授 权 直 接 确 定 中 标 人 , 但 投 标 报 价 低 于 其 成 本 的 除 外 。综 合 评 分 相 等 时 , 评 标 委 员 会 应 按 照 评 标 办 法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优 先 次 序 推 荐 中 标 候选 人 或 确 定 中 标 人 。2. 评 审 标 准2.1 初 步 评 审 标 准
2.1.1 形 式 评 审 标 准 : 见 评 标 办 法 前 附 表 。2.1.2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见 评 标 办 法 前 附 表 。 适 用 于 未 进 行 资 格 预 审 的 2.1.2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见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第 三 章 资 格 审 查 办 法 详 细 审 查 标 准 。 适 用 于 已 进 行 资 格 预 审 的 2.1.3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 见 评 标 办 法 前 附 表 。2.2 分 值 构 成 与 评 分 标 准2.2.1 分 值 构 成 1 技 术 建 议 书 : 见 评 标 办 法 前 附 表 2 主 要 人 员 : 见 评 标 办 法 前 附 表
3 评 标 价 : 见 评 标 办 法 前 附 表 4 其 他 评 分 因 素 : 见 评 标 办 法 前 附 表 。2.2.2 评 标 基 准 价 计 算评 标 基 准 价 计 算 方 法 : 见 评 标 办 法 前 附 表 。2.2.3 评 标 价 的 偏 差 率 计 算评 标 价 的 偏 差 率 计 算 公 式 : 见 评 标 办 法 前 附 表 。2.2.4 评 分 标 准 1 技 术 建 议 书 评 分 标 准 : 见 评 标 办 法 前 附 表 2 主 要 人 员 评 分 标 准 : 见 评 标 办 法 前 附 表 3 评 标 价 评 分 标 准 : 见 评 标 办 法 前 附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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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 他 因 素 评 分 标 准 : 见 评 标 办 法 前 附 表 。3. 评 标 程 序3.1 第 一 个 信 封 初 步 评 审3.1.1 评 标 委 员 会 可 以 要 求 投 标 人 提 交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第 3.5.1 项 至 第3.5.5 项 规 定 的 有 关 证 明 和 证 件 的 原 件 , 以 便 核 验 。 评 标 委 员 会 依 据 本 章 第 2.1款 规 定 的 标 准 对 投 标 文 件 第 一 个 信 封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进 行 初 步 评 审 。 有 一 项不 符 合 评 审 标 准 的 , 评 标 委 员 会 应 否 决 其 投 标 。 适 用 于 未 进 行 资 格 预 审 的 3.1.1 评 标 委 员 会 依 据 本 章 第 2.1.1项 第 2.1.3项 规 定 的 评 审 标 准 对 投 标 文件 第 一 个 信 封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进 行 初 步 评 审 。 有 一 项 不 符 合 评 审 标 准 的 , 评
标 委 员 会 应 否 决 其 投 标 。 当 投 标 人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的 内 容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时 , 评标 委 员 会 依 据 本 章 第 2.1.2项 规 定 的 标 准 对 其 更 新 资 料 进 行 评 审 。 适 用 于 已 进 行资 格 预 审 的 3.2 第 一 个 信 封 详 细 评 审3.2.1 评 标 委 员 会 按 本 章 第 2.2款 规 定 的 量 化 因 素 和 分 值 进 行 打 分 , 并 计 算出 各 投 标 人 的 商 务 和 技 术 得 分 。 1 按 本 章 第 2.2.4 1 目 规 定 的 评 审 因 素 和 分 值 对 技 术 建 议 书 部 分 计 算出 得 分 A 2 按 本 章 第 2.2.4 2 目 规 定 的 评 审 因 素 和 分 值 对 主 要 人 员 部 分 计 算 出
得 分 B 3 按 本 章 第 2.2.4 4 目 规 定 的 评 审 因 素 和 分 值 对 其 他 部 分 计 算 出 得 分 D。3.2.2 投 标 人 的 商 务 和 技 术 得 分 分 值 计 算 保 留 小 数 点 后 两 位 , 小 数 点 后 第 三位 四 舍 五 入 。3.2.3 投 标 人 的 商 务 和 技 术 得 分 ABD。3.3 第 二 个 信 封 开 标第 一 个 信 封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评 审 结 束 后 , 招 标 人 将 按 照 第 二 章 投 标 人须 知 第 5.1款 规 定 的 时 间 和 地 点 对 通 过 投 标 文 件 第 一 个 信 封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评 审 的 投 标 文 件 第 二 个 信 封 报 价 文 件 进 行 开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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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第 二 个 信 封 初 步 评 审3.4.1 评 标 委 员 会 依 据 本 章 第 2.1.1项 第 2.1.3项 规 定 的 评 审 标 准 对 投 标 文件 第 二 个 信 封 报 价 文 件 进 行 初 步 评 审 。 有 一 项 不 符 合 评 审 标 准 的 , 评 标 委 员会 应 否 决 其 投 标 。3.4.2 投 标 报 价 有 算 术 错 误 的 , 评 标 委 员 会 按 以 下 原 则 对 投 标 报 价 进 行 修 正 ,修 正 的 价 格 经 投 标 人 书 面 确 认 后 具 有 约 束 力 。 投 标 人 不 接 受 修 正 价 格 的 , 评 标 委员 会 应 否 决 其 投 标 。 1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大 写 金 额 与 小 写 金 额 不 一 致 的 , 以 大 写 金 额 为 准 2 总 价 金 额 与 依 据 单 价 计 算 出 的 结 果 不 一 致 的 , 以 单 价 金 额 为 准 修 正 总
价 , 但 单 价 金 额 小 数 点 有 明 显 错 误 的 除 外 3 当 单 价 与 数 量 相 乘 不 等 于 合 价 时 , 以 单 价 计 算 为 准 , 如 果 单 价 有 明 显的 小 数 点 位 置 差 错 , 应 以 标 出 的 合 价 为 准 , 同 时 对 单 价 予 以 修 正 4 当 各 子 目 的 合 价 累 计 不 等 于 总 价 时 , 应 以 各 子 目 合 价 累 计 数 为 准 , 修正 总 价 。3.4.3 修 正 后 的 最 终 投 标 报 价 若 超 过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如 有 , 评 标 委 员 会 应 否决 其 投 标 。3.4.4 修 正 后 的 最 终 投 标 报 价 仅 作 为 签 订 合 同 的 一 个 依 据 , 不 参 与 评 标 价 得分 的 计 算 。
3.5 第 二 个 信 封 详 细 评 审3.5.1 评 标 委 员 会 按 本 章 第 2.2.4项 3 目 规 定 的 评 审 因 素 和 分 值 对 评 标 价计 算 出 得 分 C。 评 标 价 得 分 分 值 计 算 保 留 小 数 点 后 两 位 , 小 数 点 后 第 三 位 四 舍五 入 。3.5.2 投 标 人 综 合 得 分 投 标 人 的 商 务 和 技 术 得 分 C。3.5.3 评 标 委 员 会 发 现 投 标 人 的 报 价 明 显 低 于 其 他 投 标 报 价 , 使 得 其 投 标 报价 可 能 低 于 其 个 别 成 本 的 , 应 要 求 该 投 标 人 作 出 书 面 说 明 并 提 供 相 应 的 证 明 材 料 。投 标 人 不 能 合 理 说 明 或 不 能 提 供 相 应 证 明 材 料 的 , 评 标 委 员 会 应 认 定 该 投 标 人 以低 于 成 本 报 价 竞 标 , 并 否 决 其 投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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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投 标 文 件 相 关 信 息 的 核 查3.6.1 在 评 标 过 程 中 , 评 标 委 员 会 应 查 询 交 通 运 输 主 管 部 门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信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 对 投 标 人 的 资 质 业 绩 主 要 人 员 资 历 和 目 前 在 岗 情 况 信用 等 级 等 信 息 进 行 核 实 。 若 投 标 文 件 载 明 的 信 息 与 交 通 运 输 主 管 部 门 公 路 建 设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发 布 的 信 息 不 符 , 使 得 投 标 人 的 资 格 条 件 不 符 合 招 标 文件 规 定 的 , 评 标 委 员 会 应 否 决 其 投 标 。3.6.2 评 标 委 员 会 应 对 在 评 标 过 程 中 发 现 的 投 标 人 与 投 标 人 之 间 投 标 人 与招 标 人 之 间 存 在 的 串 通 投 标 的 情 形 进 行 评 审 和 认 定 。 投 标 人 存 在 串 通 投 标 弄 虚作 假 行 贿 等 违 法 行 为 的 , 评 标 委 员 会 应 否 决 其 投 标 。
1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属 于 投 标 人 相 互 串 通 投 标 :a.投 标 人 之 间 协 商 投 标 报 价 等 投 标 文 件 的 实 质 性 内 容 b.投 标 人 之 间 约 定 中 标 人 c.投 标 人 之 间 约 定 部 分 投 标 人 放 弃 投 标 或 中 标 d.属 于 同 一 集 团 协 会 商 会 等 组 织 成 员 的 投 标 人 按 照 该 组 织 要 求 协 同 投 标 e.投 标 人 之 间 为 谋 取 中 标 或 排 斥 特 定 投 标 人 而 采 取 的 其 他 联 合 行 动 。 2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视 为 投 标 人 相 互 串 通 投 标 :a.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单 位 或 个 人 编 制 b.不 同 投 标 人 委 托 同 一 单 位 或 个 人 办 理 投 标 事 宜 c.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载 明 的 项 目 管 理 成 员 为 同 一 人
d.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异 常 一 致 或 投 标 报 价 呈 规 律 性 差 异 e.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相 互 混 装 f.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从 同 一 单 位 或 个 人 的 账 户 转 出 。 3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属 于 招 标 人 与 投 标 人 串 通 投 标 :a.招 标 人 在 开 标 前 开 启 投 标 文 件 并 将 有 关 信 息 泄 露 给 其 他 投 标 人 b.招 标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向 投 标 人 泄 露 标 底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等 信 息 c.招 标 人 明 示 或 暗 示 投 标 人 压 低 或 抬 高 投 标 报 价 d.招 标 人 授 意 投 标 人 撤 换 修 改 投 标 文 件 e.招 标 人 明 示 或 暗 示 投 标 人 为 特 定 投 标 人 中 标 提 供 方 便 f.招 标 人 与 投 标 人 为 谋 求 特 定 投 标 人 中 标 而 采 取 的 其 他 串 通 行 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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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投 标 人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属 于 弄 虚 作 假 的 行 为 :a.使 用 通 过 受 让 或 租 借 等 方 式 获 取 的 资 格 资 质 证 书 投 标 b.使 用 伪 造 变 造 的 许 可 证 件 c.提 供 虚 假 的 业 绩 d.提 供 虚 假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或 主 要 技 术 人 员 简 历 劳 动 关 系 证 明 e.提 供 虚 假 的 信 用 状 况 f.其 他 弄 虚 作 假 的 行 为 。3.7 投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和 说 明3.7.1 在 评 标 过 程 中 , 评 标 委 员 会 可 以 书 面 形 式 要 求 投 标 人 对 投 标 文 件 中 含
义 不 明 确 的 内 容 明 显 文 字 或 计 算 错 误 进 行 书 面 澄 清 或 说 明 。 评 标 委 员 会 不 接 受投 标 人 主 动 提 出 的 澄 清 说 明 。 投 标 人 不 按 评 标 委 员 会 要 求 澄 清 或 说 明 的 , 评 标委 员 会 应 否 决 其 投 标 。3.7.2 澄 清 和 说 明 不 得 超 出 投 标 文 件 的 范 围 或 改 变 投 标 文 件 的 实 质 性 内 容 算 术 性 错 误 的 修 正 除 外 。 投 标 人 的 书 面 澄 清 说 明 属 于 投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3.7.3 评 标 委 员 会 不 得 暗 示 或 诱 导 投 标 人 作 出 澄 清 说 明 , 对 投 标 人 提 交 的澄 清 说 明 有 疑 问 的 , 可 以 要 求 投 标 人 进 一 步 澄 清 或 说 明 , 直 至 满 足 评 标 委 员 会的 要 求 。3.7.4 凡 超 出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或 给 发 包 人 带 来 未 曾 要 求 的 利 益 的 变 化 偏 差或 其 他 因 素 在 评 标 时 不 予 考 虑 。3.8 不 得 否 决 投 标 的 情 形
投 标 文 件 存 在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第 1.12.3项 所 列 情 形 的 , 均 视 为 细 微 偏差 , 评 标 委 员 会 不 得 否 决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 应 按 照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第 1.12.4项 规 定 的 原 则 处 理 。3.9 评 标 结 果3.9.1 除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授 权 直 接 确 定 中 标 人 外 , 评 标 委 员 会按 照 得 分 由 高 到 低 的 顺 序 推 荐 中 标 候 选 人 , 并 标 明 排 序 。3.9.2 评 标 委 员 会 完 成 评 标 后 , 应 向 招 标 人 提 交 书 面 评 标 报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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