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20〕3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占地面积 2383.07㎡,总建筑面积约*****查看详情.15'中国采招网(bidce nter.com.cn)㎡,包括5栋建筑,均为框架结构,其中:1#楼为6层住宅,建筑面积3299.25㎡,建筑高度19.45m;2#楼为6层住宅,建筑面积2846.47㎡,建筑高度19.36m,3#楼为4层和6层组合住宅,建筑面积1742.16㎡,建筑高度19.33m;4#楼为4层住宅、6层住宅以及2层商业网点的组合楼栋,建筑面积3555.63㎡,建筑高度19.32m;P-1#楼为2层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230.64㎡,建筑高度9.00m。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主体结构工程、抹灰工程、地面找平工程、门窗工程、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外墙面工程、电气工程、防雷接地工程、弱电预埋、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强弱电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查看详情.18元。
2.4 招标范围:
2.4.1包括《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油田社区片区)-结构施工图》、《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油田社区片区)-建筑施工图》、《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油田社区片区)-节能施工图》、《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油田社区片区)-景观施工图》、《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油田社区片区)-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施工图》、《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油田社区片区)-电气施工图》、《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油田社区片区)-给排水施工图》等所示的全部内容。
2.4.2本工程所需费用审核范围内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原则处理:
(1)平基土石方工程量挖方按4391.4m3计算,填方按380.4m3计算;现有地貌上建筑垃圾弃运工程量按190m3计算。
(2)施工范围内电杆迁改、室内门、室外家具、丙烯酸划线、斜坡雨水花园及630KVA箱式变电站不包含在本次所需费用审核范围内。
(3)建筑垃圾外运运距为5km。
(4)地梁规格尺寸以大样图为准。
(5)砌筑砂浆采用预拌砂浆,标号为:涉水房间M10,非涉水房间M5,外墙M5;抹灰砂浆以及地面砂浆全部采用自拌砂浆。
(6)卫生间、厨房顶棚不作白色腻子和白色涂料。
(7)飘窗地面只做水泥砂浆找平。
(8)建筑图栏杆安装做法参照图集(西南18J412),尺寸规格按大样图实施。金属栏杆厚度为3mm厚钢矩管,截面尺寸详见大样图,颜色为仿木色。
(9)防火门为木制防火门;门窗为普通铝合金门窗。
(10)外墙非保温部位砌块为空心砖。
(11)地面保温无隔离层。
(12)塔吊工程量按1-4#楼每栋楼1台计算,PT-1不考虑塔吊。
(13)声测管型号为φ50mm,厚度为1.2mm。
(14)入户大堂的地砖为800mm×800mm米白色通体大理石地砖,踢脚线为800mm×110mm黑色仿大理石瓷砖。
(15)PT-1#楼外墙找平层水泥砂浆厚度为15mm。
(16)PT-1#楼卫生间做法参照住宅1-4#楼卫生间做法。
(17)景观工程的基层做法采用海绵城市中的基层构造做法。
(18)增强型生物滞留设施指雨水花园。
(19)雨水溢流井为1:2.5水泥砂浆砌筑页岩实心砖,抹灰砂浆为1:3水泥砂浆。
(20)铺装大样图中的防渗膜厚度为2mm,土工布规格为100g/m2。
(21)人行道透水砖按60mm厚硅砂透水砖计算,停车位透水砖按80mm厚硅砂透水砖计算,规格大小详见景观索引、物料总平面图。
(22)户内照明回路导线、户内强(弱)电插座回路导线、配管、户内强(弱)电插座、户内开关及户内灯具等电气工程、户内弱电配线、配管、电视插座、户内网络插座、户内电话插座等弱电智能化工程不予实施,不纳入本次所需费用审核范围内。
(23)给水实施范围为由小区市政管网处至入户水龙头处。
(24)雨污水实施范围为由室外污水检查井至厨房卫生间处主管,详见施工图。
(25)电气施工总图路灯照明布置以景观施工图设计为准,详DS-00~02图。
(26)2#楼1层FL-4和FL-4A立管在一层未与污水井连通,按就近接入污水井W7、W1计算。
(27)有线电视系统、电话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等仅计算管道预埋和户内弱电箱。
2.4.3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3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中关于业绩要求的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吴老师 | 联系人: | 彭先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查看详情@qq.com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87*****451 | 联系电话: | 187*****581 |
传真: | 传真: | 023-********查看详情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棚户区改造项目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银行璧山支行 | 650*****0004052-******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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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璧山支行 | 210*****200100*****001229 |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银行重庆璧山区支行营业部 |
招标公告.pdf
最终线上审查施工图汇总.rar
工程量清单.pdf
[500*****230327*****0101].CQ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