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自备码头综合管理服务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CNSC-23HDGC******查看详情中国采招网(.bidc enter.com.cn)
2.2 招标项目名称2.3 招标项目概括2.4 招标范围包括码头日常管理、码头吊机管理、码头安全及环境保护管理、码头吊运行维护等几块工作内容,详见工作范围《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自备码头综合管理服务技术规格书》(B版)
2.5 项目地点2.6服务期限码头维护保养服务时间暂定2023年7月1日到4号机组最后一批海运设备到场后延3个月,码头作业服务期预计37个月,具体以发包方工作指令为主。
2.7 质量标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或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 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2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3.3.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覆盖B级,满足安装含维修许可)。
3.3.4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五年以上同类码头吊机作业、维修工作经验。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或发包人出具的完工证明文件),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自备码头综合管理服务采购售价: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3年03月31日17时30分—2023年04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4月28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文超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联系人:刘风侨
电话:153*****751
电子邮件:liufq@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
电话: 021-********查看详情(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
电子邮件: cnscjjjd@puyuan.com
8 其他说明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