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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工业领域大气污染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奖补方案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大气污染 提升 方案

所属地区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 发布时间 2023/4/7 关键词大气污染提升方案   近期更新117866项目点击关注“大气污染,提升,方案”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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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眉山市工业领域大气污染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工业领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统筹推进污染防治和经济发展,仁寿县拟对开展绩效评级、燃气锅炉改造、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等工作的企业进行奖补。

一、绩效评级

(一)奖补条件及标准

第一档: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内开展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评价取得A级的,给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万元一次性奖补,给予规模以下工业企业25万元一次性奖补。

第二档: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内开展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评价取得B级或绩效引领级的,给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万元一次性奖补,给予规模以下工业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补。

第三档: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内开展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评价取得C级的(最低级为C级的除外),给予工业企业5万元一次性奖补。

2023年1月1日后新建成工业企业获评C级、B级或绩效引领级的不享受以上奖补政策,获评A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照上述第一档予以奖补。

(二)责任部门: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

(三)申报材料

1.仁寿县工业领域大气污染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奖补资金申报表;

2.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评价证明(由生态环境部门出具);

3.企业承诺书;

4.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复印件等;

5.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证明(由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统一出具)。

二、工业燃气锅炉改造

(一)奖补条件及标准

按照“企业承担为主,政府适当补助为辅”的原则,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内完成锅炉提标改造或电能替代改造的,验收合格后给予每台锅炉补助资金=1*锅炉额定出力+2(万元)的奖补。锅炉额定出力的认定以完成改造后的锅炉型号为准,以MW为计量单位的按照0.7MW=1t/h进行折算。

(二)责任单位: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

(三)申报材料

1.仁寿县工业领域大气污染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奖补资金申报表;

2.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方案;

3.燃气锅炉和低氮燃烧器采购合同;

4.改造前后锅炉及铭牌照片;

5.低氮燃烧器及其铭牌照片(电锅炉不提供);

6.改造或更换后的锅炉烟气排放浓度验收监测报告(电锅炉不提供);

7.企业承诺书;

8.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复印件等;

9.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证明(由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统一出具)。

三、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

(一)奖补条件及标准

#中 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内,全县范围内加油站完成油气三次回收的,经验收合格的后对加油站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二)责任单位: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

(三)申报材料

1.仁寿县工业领域大气污染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奖补资金申报表;

2.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改造方案;

3.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装置采购合同;

4.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装置改造前后照片;

5.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改造后验收监测报告;

6.企业承诺书;

7.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复印件等;

8.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证明(由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统一出具)。

四、其他要求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奖补资金由市财政承担30%、县财政承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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