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哈达图农牧场四队,8标 | ||
项目编号 | N0109FCZZ******查看详情 | 产权子类型 | 土地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4-10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4-21 23:59: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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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租金底价(元) | 660.00(每亩)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呼伦贝尔农垦哈达图农牧场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志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 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 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 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 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党委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
特别 | 1、本次出租标的委托方为呼伦贝尔农垦哈达图农牧场有限公司,土地用途为用于马铃薯种植。标的资产无租赁,具体土地面积、地 号等相关信息见附件。 2、本次出租标的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在收到中心发送的租金支付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耕地租金总额,付清后方可签署耕地租赁合同。承租方在收到中心发送的租金支付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部或部分租金逾期付款,将取消租赁资格,并扣 除竞租保证金。 3、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签订国有土地承包合同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止。 4、双方签订合同时,出租方按10元/亩向最终承租方收取卫生押金,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必须确保其所在作业点卫生干净整洁,所承包耕地管理标准,无杂草,及时收获,收获后田间无杂物,出租方验收合格后退还卫生押金,如不能达到卫生要求、未能及时收获和不收获将扣除卫生押金作为赔偿费用。押金不足以支付全部费用的,出租方有权另行主张。 5、所有出租耕地标准为茬地,现状为已耕整地的承租方需另付整地作业费。承租方可以自己进行整地,必须按公司要求及标准进行整地。已完成整地作业的向承租方收取整地费用,按实际作业项目和作业量单独收取(深松18元/亩、深翻20元/亩、重耙对角12元/亩、重耙顺耙6元/亩、镇压5元/亩)。 6、 所有出租耕地都有不同程度的坡度和洼地,意向承租方需亲自勘验标的,充分了解标的地块的地理环境、土质、茬口、前茬农药使用等情况,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状况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扣除竞拍保证金。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实际交接情况为准,特别提醒,未勘验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本次出租标的物现状已确认。 7、标的水浇地有指针、平移式灌机,所有权归出租方所属。出租方将喷灌设备检修完毕,达到正常使用标准交给承租方使用,之后 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人工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灌溉费(包含电费、水费、人工费、及正常的维护费)单独收取,承租方 租赁期间委托出租方灌溉收费标准:耕地灌溉(平移、指针、滴灌)一遍相当于10毫米降雨量,喷灌(平移、指针)一遍每亩收费 人民币20.00元;滴灌一遍每亩收费人民币15.00元;灌溉作业费由出租方所在生产连队负责收费,以实际发生计算。如遇不可抗力 自然灾害使水位下降,出租方不负责损失。只有出水栓的耕地,承租人需自行安装喷灌、滴灌设备,出租方收取用电费。承租方如在承包地自行加装滴灌等水利设施的需额外交30元/亩的滴灌管保证金。 8、竞租保证金按照100元/亩收取,竞租成功后竞租保证金可抵租金。意向承租方未竞租成功者,其竞租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5个工 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9、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 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按公告约定处置。 10、如上内容均来自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 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www.en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 |||
现场展示 | 详见参考明细清单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4-10 09:00:00 至 2023-04-21 23:59:59 | |||
报名手续 | 见附件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查看详情.00元,截止时间2023-04-21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系统认定时间为准。 3、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 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扣除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 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 追索。 (1)报名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 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4)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最终承租方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 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租金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 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
交易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4-10 09:00:00-2023-04-24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 | ||||
附件下载 | 附件九:资产承租申请书(法人).doc附件十:资产承租申请书(自然人).doc哈达图农牧场耕地明细表2023.4.6( 准)(3).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