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石化区泥螺山景观工程系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绿化景观一期工程的部分工程,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绿化景观一期工程已由 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绿化景观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镇石发改[201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化工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宁波化工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泥螺山、新泓口甬舟高速门户
规 模:景观面积约9.3万平方米,原砼路面铺设沥青约1300平米
项目总投资: 19667.45万元
工程造价:13,307,896元
计 划 工期: 240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施工图范围内的种土回填、整理绿化用地、绿地起坡造型、苗木种植、人工湿地营造、广场及路面和园路的修筑及铺装、花池等景观小品的建造、山顶建筑物的拆除及给排水等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质量要求: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信用等级为准)
3.1.5投标人须具备经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登记过且年检合格有效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6投标人自投标报名截止之日前3个月内在宁波工程建设网(http://www.nbecw.gov.cn)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其它要求: 投标人三年内不得有贿赂行为记录,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 园林绿化类;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报名截止之日前1年内在宁波工程建设网(http://www.nbecw.gov.cn)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关于在建项目的认定以甬建发[2014]231号文为准;
3.2.4拟派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有贿赂行为记录,对拟派的项目经理的审查按甬建发[2014]231号文及相关文件执行,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3 其他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于开标时提交开标前连续三个月[2015年5月、2015年6月、2015年7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的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
3.5 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 / 家 ;
潜在投标人入围方式:■资格后审 □镇政办发【2011】72号文件。
中国采 招网*(bidcenter.com.cn)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 27日至2015年9月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13 时30 分至15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镇海区金华南路55号E座3楼328室报名报名。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方式
现场报名时须持: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宁波市镇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附件:
■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 其他资料:①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登记过且年检合格有效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②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及无限制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另:投标人于2015年9月8日前需提供投标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需携带原件备查)以便招标人查询贿赂行为记录,逾期未提出或在此时间之后变更项目负责人的,须自行至镇海区检察院查询其近三年内有无贿赂行为记录并于开标时提交由镇海区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开标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1、所提交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宁波市镇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的格式在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hztb.gov.cn)下载专区内下载后使用。
4.2招标文件每套印刷费 500 元,售后不退。纸质图纸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若提供电子版图纸的,收费 /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18日13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二(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
6.1 时间: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9月2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化工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
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镇海区澥浦镇北海路266号
地 址: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路7号商业大厦11楼1115室
邮 编:
315202
邮 编:
315200
联 系 人:
虞工
联 系 人:
陈 工
电 话: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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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查看详情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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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监管部门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电 话:****-********查看详情
9.综合监督部门:
镇海区监察局,电话:12388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