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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银行资产处置亿居16-1#东-3商网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处置

所属地区 辽宁省-盘锦市 发布时间 2023/4/17 关键词处置   近期更新22803项目点击关注“处置”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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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银行资产处置亿居16-1#东-3商网

发布时间: 2023年4月17日 15:51

竞买公告

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3年4月24日10:00时起至2023年4月25日10:0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网址http://zichan.jd.com)开展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竞买标的物:

沈阳市康平县滨湖二街16-1#东-3商网,面积74.98平方米。起拍价:人民币259,857.18元;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 元;增价幅度:人民币10,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京东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资料),经本公司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当日,买受人(委托人)需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并正式签订《买卖合同》。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本次公开竞价,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1.不符合标的物所在地房管部门购房资格和条件的机构或人员;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竞价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5.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二)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竞买成功当日买受人需到本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并正式签订《买卖合同》。项目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三)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四)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承租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4月23日前向本行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行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4月17日起至2023年4月23日止(节假日不休息)接受咨询;

联系人:刘经理电话:184*****888

联系人:张经理电话:180*****222

五、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六、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与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七、竞价方式:不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竞拍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化为成交款,买受人须在成交当日,通过线下将尾款划入户名为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油支行的账户(账号:084*****021******查看详情;户名: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油支行;开户行: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油支行;开户行行号:313*****0066)。同时,买受人需在线支付京东技术服务费(成交金额0.4%)。若买受人在成交后未向京东足额交纳技术服务费用,则视为买受人悔拍,本行将不向悔拍的买受人交付成交资产,并扣除悔拍的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逾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

九、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十、转让标的为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抵债资产,抵债资产为面积74.98平方米的商网,标的尚未过户至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下,过户手续包括将此前不在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不动产过户至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再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在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必须缴纳和补缴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按国家政策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契税、交易费、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等)中,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只缴纳本次处置行为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纳税义务人应缴的相关税费,其余税费以及服务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成交后,在交付给受让方之前已产生及欠缴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煤气费、采暖费、电梯费、物业费等)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并负责清偿。

十一、本公司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竞买人应在参加竞买前自行了解、确认转让标的司法查封、被占用等情况,成交后受让方自行负责解除司法查封、清场、进驻等事宜。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除上述已知瑕疵外,如存在其他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查实并自行解决。

十二、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拍须知》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三、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十四、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

联系电话:0427-*******查看详情

联系人:刘经理电话:184*****888

联系人:张经理电话:180*****222

联系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81号盘锦银行

此公告在“京东网”发布。

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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