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陶瓷产业规划编制
项目编号:620*****618******查看详情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海清186*****606
报价起止时间:2023-04-26 10:46 -2023-05-04 10:46
采购单位: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描述:(1)需调研国内外先进陶瓷发展环境、经验;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陶瓷产业规划:(2)调研娄底市先进陶瓷产业发展基础 (3)需在规划中提出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陶瓷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路径和发展重点;采购需求:请严格按照竞价文件要求执行。; 次要参数要求: | 1件 | ******查看详情.00 | - |
买家留言:-
附件: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陶瓷产业规划编制竞价文件.docx
响应附件要求: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职称,团队核心成员需具备电子陶瓷专业的研究背景;了解娄底市陶瓷产业的发展现状,投标项目团队与娄底市先进陶瓷企业有过实质性合作的优先、无不良信用记录;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湖南省 娄底市 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 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606办公室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适用法律 | 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
投标资格要求 |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报价要求 | 1、报价的价格构成 1.1供应商在本次竞价采购的总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设计、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维修、售后服务等,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1.2本次采购的响应价采用固定价格方式。除非另有规定,供应商所报的单价和以细目总价填报的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均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1.3以人民币为报价货币,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 对于本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 竞价公告中如有预算单价仅供参考。但报价的总额不得超出拦标价。 |
适用法律 | 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符合湖南省电子卖场的像条件; 供应商未列入国家或地方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或相关部门公布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