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采招网 > 招标频道 > 招标日历 > 招标公告 >  垃圾桶招标公告

垃圾桶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垃圾桶

所属地区 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 发布时间 2015/9/6 关键词垃圾桶   近期更新5041项目点击关注“垃圾桶”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立即免费注册   立即登录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如果您已经是会员请先登录

青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垃圾桶采购项目公开询价函
采购编号:青购(2015)第17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现对“青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具有本项目经营资质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报价须知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本次采购产品生产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

[2]具有塑料垃圾桶环卫设备生产资质;

[3]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产品为“中国绿色环保产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

2、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所投货物或服务。标书正副本分别编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报价时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材料生产商出具的原材料质量证明、售后服务承诺和前款资格条件中[2]、[3]、[4]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不按规定提供以上资料,或资料不全,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中标人原件备查。

3、对本项目感兴趣合格的供应商,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须密封送达(可快递但以报价截止前到达签收为准)至我中心。

4、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询价函中提出的各项要求,且报价函不可撤回。

5、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87000.00元,在完全响应采购内容且不超过采购单位预算的基础上,以有效最低报价为中选原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6、付款方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完税发票付合同款的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在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7、报价供应商在投标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请于2015年9月11日上午10:00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报价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至以下任一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①开户名称: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户行:安徽青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查看详情********查看详情*******查看详情。②开户名称: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青阳县支行,账号: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1098。逾期不交视为放弃投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未中标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供货完毕且经验收合格后退还。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论中标与否,一切费用均自理。

二、项目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
品名
具体要求
数量
供货地点

垃圾桶

具体采购要求及图书清单见附件:

垃圾桶采购项目要求.doc



300个
青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备注:

1、如有品牌,仅作参考,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报价函中选用替代产品,但这些替代产品要优于或同等于本次采购技术规格要求
2、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三、供应商报价函编制要求

1、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2、供应商报价函须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可快递但以报价截止前到达签收为准)至本中心,逾期我中心概不受理。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1、报价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9月11日上午10:00。

2、供货时间及要求:中标后三日内携带省级检测单位根据最新行业标准进行检验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产品样品一只(浅绿色),审查合格后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按购方要求时间分三次(每次100只)将货运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城区)安装完成交货。

3、具体质量要求:本次采购活动所涉及产品必须全部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货到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若发生检测,则费用由供货方承担)。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质保期限壹年。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执行。

4、报价函经询价小组现场评审,并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监督下按中标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由我中心发放《中标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或在规定时间内未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本采购项目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5、凡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行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6、集中采购机构: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梦月、张彩学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兼传真)

地址:青阳县经济开发区东河路新政务中心大楼三楼(交易受理中心)

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9月6日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致: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方发布的“ 青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垃圾桶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青购(2015)第177号 )采购询价函,接受贵方“询价函”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参与该项目报价。

一、报价表:

品名
品牌型号及具体参数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


二、交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 日内交货,交付采购单位验收。

三、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报价日期:


我要报名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