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安监消安组安全生产、消防巡查电瓶车
车辆保险服务的公告
中国采招网(~bidc enter.com.cn)(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安监消安组安全生产、消防巡查电瓶车车辆保险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我组配备13辆电瓶车用于日常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巡查。由于安全生产巡查、消防巡查等巡查范围广,跨度大,工作人员驾驶电瓶车外出巡查存在一定安全风险。为了提供我组工作人员外出巡查必要的保障及降低风险损失,我组拟申请为该批安全生产、消防巡查电瓶车购买车险。其中保险责任包含:1.电瓶车车辆损失险;2.第三者责任险;3.驾驶员意外伤害责任险;4.车上人员意外伤害责任。 |
项目预算金额:*****查看详情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安监消安组
地址: 光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安监消安组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0755-********查看详情
传真: 电子邮箱:*********查看详情@qq.com
公告日期: 2023年 5月 11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