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筋坑村南东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 年5月23日15时00分于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对台城街道办事处筋坑村南乐经济合作社陈九坑水田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资源类型及面积:农用地/面积13.5亩(其中临时建筑60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实地面积为准)。
2、标的物所在位置:台城街道办事处筋坑村南乐经济合作社陈九坑水田。
3、发包期限:10年(自2023年5月25日起至2033年5月24日止)。
4、交易底价:¥3000.00元/年。
5、承包款(租金)收取方式:每年5月1日前交付当期承包款。
6、竞投保证金:¥3000.00元。
7、资产使用范围:种植粮食农作物、无污染。
8、租金递增方式:每3年为一租金递增周期,自2026年5月25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租金增幅为上一期租金的5%。
9、按该地块的性质和用途依法种植。中 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10、承包方每年按当年承包款金额的15%交管理费给筋坑村委会。
11、承包方在承包合同期间而产生的日常开支、债权债务、税费及其他一切开支由承包方全部承担,与发包方无关。
12、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合同时,承包方在承租期间内添置的不 动产(包括消防、水、电线路、电表及门窗、临时建筑物等)无偿归发包方所有。
13、在合同期内,如国家或市政建设征用承包资源内的农用地时,双方则无条件服从,并互不追究对方责任,补偿方法按台山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农用地征地补偿以及土地上原有附属建筑物设施补偿费归发包方。
14、按该地类性质用途使用,需要添置临时建筑物的必须向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15、出租土地上所有临时建筑(包括现有和承包方新建的建筑物)如相关部门要求整改或拆除,承包方要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或拆除费用由承包负责,发包方不作任何补偿。
16、本项目如闲置/丢荒一年,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17、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18、竞投会结束,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1个月后无息退回。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三、领取资料
竞投人(单位)可于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9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四、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5月19日下午17时30分。
五、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源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资源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5月23日15时00分,携带相关资料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0-*******查看详情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