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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三次物资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第三次物资公

所属地区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 发布时间 2023/5/20 关键词第三次物资公   近期更新146项目点击关注“第三次物资公”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山东鲁能三公招标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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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集中招标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023年第三次物资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采购将采用远程投标、线上开标等方式,投标人无需至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开标,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各章节。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100%),招标人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山东鲁能三公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023年第三次物资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编号:SD23-WZ-ZB003)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按分标编号详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分标编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合同包
个数
包号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9999
UPS电源(不间断电源)
2
1
包01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9998
北斗终端
套、台
317
1
包01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002
避雷器在线监测
11
1
包01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9999
变电信息综合处理系统
3
1
包01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9998
变电站安保系统
27
1
包01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9999
变电站一键顺控系统
3
2
包01-包02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9999
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
2
1
包01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9999
并网监控终端
160
1
包01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002
单相电能表标准装置
12
1
包01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004
单相电能表现场校验仪
687
2
包01-包02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9999
低压电力电缆
千米
14.21
2
包01-包02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9998
电话及电视会议系统
6
1
包01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9998
电缆附件
套、只
24
1
包01
******查看详情-1408009-0005
电缆桥架
千克
10500
1
包01
******查看详情-1102002-0002
电缆隧道在线监测装置
14
1
包01
******查看详情-1404001-9998
电力电缆
千米、米
301.38
1
包01
******查看详情-1302021-0020
电力负荷管理成套设备
2
1
包01
******查看详情-1104028-9999
电力营销仿真培训系统
1
1
包01
******查看详情-1305016-9999
电能计量运行仿真系统
1
1
包01
******查看详情-1102006-0032
电能计量装置感知设备
4
1
包01
******查看详情-1102013-9999
电能质量监测终端
1
1
包01
******查看详情-1102006-9999
电压在线监测装置
20
1
包01
******查看详情-1215002-9998
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及配件
套、个
86
1
包01
******查看详情-1305017-9999
多功能无源回路检查仪
83
1
包01
******查看详情-1101016-9999
多组投切无功补偿装置
3
1
包01
******查看详情-1101021-0001
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主站
6
2
包01-包02
******查看详情-1502008-0005
防雷设备
27
1
包01
******查看详情-1102002-2100
分布式故障诊断装置
2
1
包01
******查看详情-1602000-0001
封闭母线桥
10
1
包01
******查看详情-1302021-9999
负荷监测设备
7133
1
包01
******查看详情-1101029-9998
故障录波装置
4
1
包01
******查看详情-9202003-9998
故障录波装置配件
172
1
包01
******查看详情-9203008-4000
光配模块
21
1
包01
******查看详情-1305002-0001
互感器标准装置
3
1
包01
******查看详情-1305002-0002
互感器现场测试设备
1
1
包01
******查看详情-1305002-0003
互感器现场校验仪
104
5
包01-包05
******查看详情-1305005-0001
互感器综合参数测试设备
1
1
包01
******查看详情-1505013-0001
换流变排油系统组件
2
2
包01-包02
******查看详情-9201001-9998
换流变配件
台、个
64
1
包01
******查看详情-2601042-9999
激光蚀刻机
1355
8
包01-包08
******查看详情-1306002-9999
计量检测试验设备
1
1
包01
******查看详情-1306003-9999
计量运行智慧管理模块
1
1
包01
******查看详情-1027001-9999
交流穿墙套管
75
1
包01
******查看详情-1109002-0002
交流电源系统
3
1
包01
******查看详情-1407000-9998
金具
1196
1
包01
******查看详情-2406001-9999
精密空调
台、套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11
1
包01
******查看详情-1901020-2000
密封件
737
1
包01
******查看详情-1104015-0002
密集通道强对流天气监测装置
16
1
包01
******查看详情-1102002-9998
密集通道在线监测装置
77
1
包01
******查看详情-1104010-0001
能量管理系统
1
1
包01
******查看详情-1035006-9998
配电自动化改造设备
个、套
594
1
包01
******查看详情-1035006-9999
配电自动化子站
3
1
包01
******查看详情-1308025-9999
缺陷识别装置
7
1
包01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005
三相电能表标准装置
11
1
包01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001
三相电能表现场校验仪
588
5
包01-包05
******查看详情-1108014-9999
手机背夹
4000
1
包01
******查看详情-2401005-9999
数字化表计监测终端
只、台
56
1
包01
******查看详情-1102010-9999
数字换流站平台组件
1
1
包01
******查看详情-1305008-0002
双模通信互联互通测试系统
1
1
包01
******查看详情-1102003-0003
套管监测系统
7
1
包01
******查看详情-2613001-0001
调度台
20
1
包01
******查看详情-1104005-0007
调控综合防护设备
2
1
包01
******查看详情-2304002-9999
网络管理软件
1
1
包01
******查看详情-1217002-9999
无线接入设备
1
1
包01
******查看详情-1102002-9999
线路在线监测装置
4
1
包01
******查看详情-1502004-9998
消防系统及配件
个、套
49
2
包01-包02
******查看详情-1013006-9999
消弧线圈并联小电阻成套装置
9
1
包01
******查看详情-2406002-9999
移动充电柜
124
1
包01
******查看详情-2802004-9999
油中溶解气体在线监测装置
2
1
包01
******查看详情-1305008-9999
远程通信测试装置
1
1
包01
******查看详情-1213002-9999
直流-48V通信电源成套设备
17
1
包01
******查看详情-2802003-9998
智能变电站辅助系统
3
1
包01
******查看详情-2802003-9999
智能变电站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
10
4
包01-包04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001
智能变电站状态监测
1
1
包01
******查看详情-1111004-9999
智能防误系统
3
1
包01
******查看详情-2407001-9999
智能服务云终端
51
1
包01
******查看详情-1305005-0002
智能化全自动流水线检测设备
1
1
包01
******查看详情-2805001-9999
智能一体化电源系统
12
2
包01-包02
******查看详情-1408019-9999
主变低压侧绝缘材料
卷、只等
52980
1
包01
******查看详情-1206008-9998
综合接入设备
17
1
包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通用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招标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所投产品须取得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7)制造商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原材料检测设备的能力。
(8)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9)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0)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11)投标人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应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报告出具之日为开标日前一个月内。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未提供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投标人作出不利的评价。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的结果为准。
(12)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
分标名称
业绩要求
生产许可证或检测合格证(入网许可证)
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3C认证证书
生产厂房
备注
UPS电源(不间断电源)
制造商: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UPS产品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0套。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经销商: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UPS产品销售业绩,且所投UPS制造商关于UPS产品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0套。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
-
-
北斗终端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线路在线监测装置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5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
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
-
-
避雷器在线监测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避雷器在线监测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
-
-
变电信息综合处理系统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数字换流站(特高压站)边缘物联代理基础装置、设备状态管控系统或数字特高压站系统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
-
-
-
-
变电站安保系统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安保设施累计销售业绩不低于2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
-
-
-
-
变电站一键顺控系统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变电站一键顺控系统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
-
-
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电容器成套装置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
-
-
并网监控终端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采集或控制类终端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
-
-
-
-
单相电能表标准装置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0.1级及以上电能表检定装置累计销售业绩10套及以上。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或检定证书。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
单相电能表现场校验仪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电能表现场校验装置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或检定证书。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
低压电力电缆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电缆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颁发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
-
-
电话及电视会议系统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电视电话会议设备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2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
提供所投产品(MCU、视频会议终端、高清摄像机)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
-
-
电缆附件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220kV电缆附件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
-
-
电缆桥架
-
-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
-
-
电缆隧道在线监测装置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电缆隧道在线监测装置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
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
-
-
电力电缆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10kV电力电缆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颁发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
-
-
电力负荷管理成套设备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负荷管理终端销售业绩不少于100万元。注: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
-
-
-
-
电力营销仿真培训系统
-
-
-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电能计量运行仿真系统
-
-
-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电能计量装置感知设备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通信采集单元或计量采集设备的销售业绩不少于1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
-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
电能质量监测终端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计量检测装置销售业绩不少于2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
-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质量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3)
电压在线监测装置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电压互感器在线监测装置销售业绩不少于10套。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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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全性能检测报告(检测依据《电压互感器误差特性在线检测仪技术条件》(Q/GDW1200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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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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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及配件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环境监控系统或配件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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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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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功能无源回路检查仪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多功能无源回路检查仪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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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或检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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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
多组投切无功补偿装置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电容器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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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主站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保护信息管理主站或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分析主站或二次运维管控系统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
-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主站样品至山东电科院检测。
防雷设备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防雷设备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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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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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故障诊断装置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分布式故障诊断装置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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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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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母线桥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封闭母线桥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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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封闭母线桥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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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荷监测设备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三相电能表销售业绩不少于1万只或智能量测开关销售业绩不少于5000只、HPLC模块销售业绩5万只以上。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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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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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录波装置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或换流站故障录波器装置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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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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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录波装置配件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所投同类配件或所投同类配件所属产品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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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提供的配件应匹配现场设备,确保设备兼容。
光配模块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光配模块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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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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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感器标准装置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互感器标准装置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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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或检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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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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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感器现场测试设备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互感器检测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1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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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互感器现场测试设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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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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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感器现场校验仪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互感器现场校验仪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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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或检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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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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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感器综合参数测试设备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互感器类检测设备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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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出具的0.0005级及以上精度的电流比较仪校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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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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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流变排油系统组件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换流变压器或换流变压器排油系统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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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流变配件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特高压变压器配件或换流变配件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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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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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蚀刻机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移动作业终端类销售业绩不低于5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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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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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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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检测试验设备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互感器检测类装置的销售业绩不少于1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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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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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运行智慧管理模块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电能表或终端检测装置销售业绩不少于1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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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交流穿墙套管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交流穿墙套管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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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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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电源系统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交直流电源系统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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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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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具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所招产品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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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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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空调
制造商: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精密空调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00台。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经销商: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精密空调累计销售业绩,且所投精密空调制造商关于精密空调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00台。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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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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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件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密封件材料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5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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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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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或合资品牌经销商须为区域唯一经销商,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质量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3)
密集通道强对流天气监测装置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雷电监测相关产品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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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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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集通道在线监测装置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线路在线监测装置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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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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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管理系统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电力市场交易系统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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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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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自动化子站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新一代配电自动化子站(或主站)系统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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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配电自动化子站系统(或主站)系统功能检测报告、信息安全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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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自动化改造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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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磁控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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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识别装置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图像视觉人工智能装置或缺陷识别装置类物资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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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电能表标准装置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0.1级及以上电能表检定装置累计销售业绩10套及以上。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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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或检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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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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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电能表现场校验仪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三相电能表现场校验仪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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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或检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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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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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背夹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移动作业终端类销售业绩不少于5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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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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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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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表计监测终端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数字化表计监测终端产品或智能终端产品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0套。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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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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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换流站平台组件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数字换流站平台组件或具有换流站监控平台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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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模通信互联互通测试系统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采集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3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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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双模通信互联互通测试系统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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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套管监测系统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主变类设备在线监测装置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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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主变类设备在线监测装置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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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台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调度台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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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综合防护设备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设备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所投隔离设备应具有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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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管理软件
制造商: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至少具有一个单体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网络管理软件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经销商: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所投产品制造商至少具有一个单体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网络管理软件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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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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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接入设备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可信Wlan设备或配件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提供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核准证书或入网证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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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在线监测装置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线路在线监测装置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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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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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系统及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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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消防系统及配件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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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弧线圈并联小电阻成套装置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消弧线圈并联小电阻成套装置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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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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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充电柜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信息化软件或硬件销售业绩不少于1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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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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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质量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3)
油中溶解气体在线监测装置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油色谱在线监测装置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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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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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通信测试装置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采集终端或通信模块检测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3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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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直流-48V通信电源成套设备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直流-48V通信电源累计销售业绩100万元及以上。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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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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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变电站辅助系统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智能变电站辅助设备监控系统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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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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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变电站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变电站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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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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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变电站状态监测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变电站状态监测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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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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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防误系统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变电站防误系统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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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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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服务云终端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自助终端类销售业绩不少于2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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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安卓主控模块检测报告。
提供所投产品3C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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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全自动流水线检测设备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互感器自动化检定系统或互感器检测装置销售业绩不少于3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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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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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一体化电源系统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所招产品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3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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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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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变低压侧绝缘材料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硅橡胶自粘带绝缘材料销售业绩不低于2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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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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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接入设备
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3年5月19日)内,具有IAD设备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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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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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复印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否则视为无效。
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数量(金额)以提供发票为准。
3.合同签订时间、发票开具时间均需在业绩要求时间范围内。
4.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扫描件,所有业绩支持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对于存在造假行为的投标人,将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进行处理。
5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公告(2019年第44号和2020年第18号),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清单”范畴的产品,其在“自我声明符合性信息报送系统”生成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视同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6.根据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关于对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44号公告中产品开展CQC认证的通知”,属于“CQC认证项目清单(对应不再实施强制认证和强制认证适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范畴的产品,申请人新申请和换发的CQC认证证书视同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除下附表中的标段外,不接受经销商投标。
分标名称
投标人类型
UPS电源(不间断电源)
制造商/经销商
北斗终端
制造商/经销商
变电站安保系统
制造商/经销商
电话及电视会议系统
制造商/经销商
电缆隧道在线监测装置
制造商/经销商
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及配件
制造商/经销商
故障录波装置配件
所投配件所属设备的制造商/所投配件的经销商
光配模块
制造商/经销商
换流变配件
制造商/经销商
精密空调
制造商/经销商
密封件
制造商/进口合资品牌区域经销商
密集通道强对流天气监测装置
制造商/经销商
密集通道在线监测装置
制造商/经销商
缺陷识别装置
制造商/经销商
数字换流站平台组件
制造商/经销商
调度台
制造商/经销商
调控综合防护设备
制造商/经销商
网络管理软件
制造商/经销商
无线接入设备
制造商/经销商
消防系统及配件
制造商/经销商
移动充电柜
制造商/经销商
直流-48V通信电源成套设备
制造商/经销商
综合接入设备
制造商/经销商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以上情况特告知投标企业知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发放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5月2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购买流程请登录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平台注册”——“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潜在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完成注册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和密码,以及CA证书电子钥匙,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CA证书电子钥匙在ECP1.0、ECP2.0两个平台通用,如为ECP1.0平台老用户且具有有效的CA证书电子钥匙,仅需注册并下载安装新版电子钥匙安装包,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3在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报名后1个工作日内未收到确认下载权限的,可联系代理机构核实报名情况。
4.4离线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参与投标→投标工具安装”。
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人在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参与投标→操作手册”目录下下载。
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电话:010-63411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仅接受电子投标文件(包括ECP2.0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山东“易书”招投标服务网站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光盘文件,不接受投标人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及参加开标仪式。
5.1.1ECP2.0电子投标文件:指投标人上传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即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的投标文件。
5.1.2山东“易书”招投标服务网站电子投标文件:指上传至山东“易书”招投标服务网站(以下简称招投标服务网站的投标文件。
5.1.3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说明
电子投标文件内容
文件上传要求
备注
开标文件
上传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ECP2.0)

技术文件
上传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ECP2.0)以及山东“易书”招投标服务网站
投标人应保证ECP2.0电子投标文件和招投标服务网站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如商务、技术资质业绩信息集中应答文件支持证明材料较大无法上传至ECP2.0系统,请在ECP2.0上传说明文件(格式见本章附件1),同时在山东“易书”招投标服务网站按分标上传完整、清晰的电子投标文件。
商务文件
上传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ECP2.0)以及山东“易书”招投标服务网站
具体编制条目内容规定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5.1.4 ECP2.0电子投标文件商务、技术资质业绩集中应答文件支撑证明材料制作上传说明
(1)商务部分:按包制作为docx格式,按包批量在“投标工具-商务文件-商务部分-补充文件批量管理”端口上传。同一分标的每包文件内容应一致。(下图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重要提示:离线投标工具商务端口中的“补充文件”仅支持上传docx文件,“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pdf版本,投标人应自行将其转换为图片,再制作为word格式;系统最大容量为单包10M,若投标文件超过单包最大容量,建议投标人首先应用word自带压缩功能对投标文件进行压缩,操作步骤:文件另存为-工具-压缩图片,选择屏幕(150ppi)的图片质量,然后将word另存为一个较小的docx文件上传。请投标人压缩文件同时保证清晰度,因清晰度不足无法辨认造成对投标人不利的结果,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技术部分:按包制作为docx格式,按包批量在“投标工具-技术文件-批量维护其他技术应答文件-专用技术规范要求图纸批量管理”端口上传。
重要提示:离线投标工具技术文件容量为单包60M,若投标文件超过单包最大容量,建议投标人首先应用word自带压缩功能对投标文件进行压缩,操作步骤:文件另存为-工具-压缩图片,选择屏幕(150ppi)的图片质量,然后将word另存为一个较小的docx文件上传。请投标人压缩文件同时保证清晰度,因清晰度不足无法辨认造成对投标人不利的结果,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5山东“易书”招投标服务网站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上传说明
5.1.5.1投标人登录“易书”招投标服务网站,首页-右下角下载专区,下载“易书”结构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供应商操作手册,按照操作手册详细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投标人应使用技术手段控制投标文件大小,其中技术支持证明文件不超过400M,商务支持证明文件不超过200M。
(1)技术支持证明文件:投标人按照“易书”结构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目录编制技术支持证明文件,内容包括公司简介、投标人类型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制造商的授权书等相关授权文件、质量承诺函、销售业绩证明、运行业绩证明、生产工艺、技术力量、管理水平、生产、试验设备、产品质量检测、出厂检查等手段、试验鉴定报告、认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或检测合格证(入网许可证)、制造商的厂房证明材料、原材料的供货商清单、提供拟供应投标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原部件的供货厂家及采用的技术标准、维修、售后服务的承诺书和实施细则、负责合同执行的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货物说明一览表、技术偏差表等。(具体以“易书”制作工具中目录为准)
(2)商务支持证明文件:投标人按照“易书”结构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目录编制商务支持证明文件,内容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专用章用章说明、公司简介、投标人类型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制造商的授权书等相关授权文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变更函、财务状况有关文件(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剩余生产能力表、股权证明材料(股权结构说明书)、维修、售后服务的承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综合能力说明、资格审查文件、配送能力、配送方案、质量承诺、报价承诺函、商务偏差表等。(具体以“易书”制作工具中目录为准)
5.1.5.2关于技术支持证明文件中销售业绩证明部分编制的特别说明
(1)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发票,填报发票信息(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开票日期以及发票金额,发票金额为不含税金额),一个合同对应多张发票的,应在合同下方分别添加发票、填写发票信息。未填报发票信息将被否决。
(2)销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单位进行填写,多个合同的通过点击“销售业绩证明”后方“+”进行扩展填写。一个销售业绩证明结构内只能添加一个合同,合同对应多个发票的,通过点击“发票”后方“+”进行扩展填写。同一个合同与对应发票以及发票信息必须在同一个销售业绩证明结构内,合同与发票以及发票信息不对应将可能导致对投标人不利的结果,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销售业绩数量(金额)汇总填写的类型、计量单位必须与招标公告“附表:投标人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中“销售业绩要求”的业绩类型、计量单位保持一致。
(4)使用“易书结构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线版)”制作投标文件可使用OCR识别自动提取发票信息,发票清晰度可能影响提取准确性,投标人应自行核对信息是否准确。
(5)供应商在“易书”结构化标书制作工具(在线版),发票信息填写页面中点击“查验发票”按钮,提示“查验成功,请在易书服务网站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页面确认发票结果”,如未确认,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在“易书”离线版工具中制作的sdsgcc文件导入“易书”在线工具,点击“同步结构化目录”,将提示“查验成功,请在易书服务网站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页面确认发票结果”,如未确认,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对于发票信息填写不准确导致查询结果为“不一致”“不存在”情形的发票信息及时在“易书”投标工具中予以更正,并再次提交核验。对于提交的发票信息为“不一致”“不存在”等非正常查验结果的业绩,发票金额(数量)招标人不予认可。
(6)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发票信息填报以及查验工作,对于存在造假行为的投标人,将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进行处理。
5.1.5.3山东“易书”招投标服务网站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流程
(1)账号注册。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登录山东“易书”招投标服务网站注册账号,原山东招投标辅助系统注册用户无需重复注册。网站操作、文件上传等问题联系电话:0531-80812626、80812258、80812756。(“易书”招投标服务网站与ECP2.0分属两套系统,如没有“易书”招投标服务网站账号,需使用“易书”招投标服务网站注册。在“易书”招投标服务网站注册完成之后,需等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
(2)办理电子钥匙。凡参与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电子钥匙,该电子钥匙可用于“易书”招投标服务网站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若已办理仅需在“易书”招投标服务网站下载安装新版电子钥匙安装包即可使用。因办理电子钥匙需要周期,请投标人尽快完成办理以免影响投标,办理的相关事宜见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
(3)山东“易书”招投标服务网站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投标人登录“易书”招投标服务网站,首页-右下角下载专区,下载“易书”结构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供应商操作手册,按照操作手册详细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
投标人应注意正确选择所投分标名称,通过商务制作/技术制作进入投标文件编辑制作页面,进行商务/技术标书制作。如参与多个分标,需要分别按流程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投标文件必须按照规定的投标文件编制目录,添加编辑支撑材料,并完整填写资质信息及关键投标数据。全部编辑完毕后,须生成完整的PDF与Word文件,请投标人务必打开完整的PDF与Word文件校验投标文件制作内容是否完整。
重要提示:投标电脑要求安装Office2016专业版及以上,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帮助您自动生成标书期间用时较长,请耐心等待或可更换配置较高的电脑。
完成商务/技术文件制作后,需返回“易书”制作工具首界面,选择相应的分标,点击“生成商务/技术上传文件”打包生成商务/技术上传文件,系统会提示“生成商务/技术.zip上传文件成功”。
完成上传文件生成后,在“易书”制作工具首界面选择相应的分标,点击“商务上传/技术上传”按钮,插入电子钥匙并输入PIN码,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成功递交上传后,“易书”制作工具首页面左侧分标处会显示相应的状态,请投标人注意核实。
重要提示: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完成上传,以系统提示上传成功页面为准,上传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登录招投标服务网站查看上传日志。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1日19:00(北京时间)。
5.2.1请投标人提前完成山东“易书”招投标服务网站账号注册,并于5月31日以后下载“易书”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
5.2.2为了避免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因网络拥堵等原因造成递交失败,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尽量提前、错时递交您的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在截标前3日完成业绩发票信息查询及修正,否则将可能无法上传完整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或者未成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具体内容详见:

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ECP2.0):

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doc/doci-bid/2023052078855188_2018032700291334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为了避免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因网络拥堵等原因造成递交失败,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尽量提前、错时递交您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或者未成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要求
5.3.1投标保证金形式:可为汇款、保函、保险等形式,推荐使用保函、保险。
5.3.2.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网银转账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办理。应在付款摘要中注明所投分标包号,并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投标人将保证金汇款单和“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无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的投标人可开具“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证明”或提供由应答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一并制作于商务文件内即可,无需单独递交。
5.3.3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供保证金保险保费支付账号信息。保险保费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提交的保险保单上应体现保费是否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的相关信息;保单保费未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保单未体现保费是否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的相关信息、未提供保单查询途径或提供的查询途径招标人无法查询的,视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保险责任需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投标保证保险保单作为有效的投标文件依据,应由具备相应保险资质、信誉良好、且支持保单查询的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本次招标投标保证保险,仅接受批次投标保证保险(被保险人:山东鲁能三公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人需将批次保险保单复印件放入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处,无需单独递交保单原件,保险保单须涵盖招标批次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标编号、分标名称、标包号等招标基本信息。
5.3.4关于保证金其他重要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一
6.开标流程
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在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开标,不组织投标人到开标地点集中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后24小时内自行登录电子商务平台查看开标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鲁能三公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三路14号
邮编:250000
业务联系人:亓经理(0531-82368956)、王经理(0531-82365386)
贺经理(0531-83160765)、常经理(0531-83160679)
财务联系人:保证金业务(0531-83165210)、发票业务(0531-83168075)
传真:0531-83166015
9.其他事项
9.1合规声明: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2如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内容与本章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章内容为准。
9.3请各潜在投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填报税率。
9.4合同签订后,买方接受卖方以保险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凭履约保证金保险办理合同预付款,支付流程不变。 卖方购买保险的保险责任需满足买方的要求,保险金额不少于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保险期限不短于合同规定的有效期间。
9.5三维模型要求:
本次项目部分物资需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工程所属建设单位提供三维模型。具体要求详见以下文件:
9.6最高限价说明:
本次招标部分物资设置最高限价,具体详见下表。
最高限价表-含税总价限价
9.7投标文件上传情况说明:详见附件1。
9.8履约保函格式:详见附件2。
9.9货物清单详见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
9.10需开具发票的单位,请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5日内,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者电脑登录提供开票信息。不按时间及内容要求提供信息的,默认不需发票,无法取得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如果开票信息和邮寄信息无变化则无需再次填写。
财务电话:0531-83168075乔经理
9.11保证金退款等情况及时关注“中绿发三公招标”公众号。
附件1:
投标文件上传情况说明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我方(投标人名称)递交了项目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参与分标商务(或技术)资质业绩信息集中应答文件支持证明材料较大无法上传至ECP2.0系统,我方在山东“易书”招投标服务网站上传了完整、清晰的电子投标文件。
特此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我方(投标人名称)递交了项目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参与分标商务(或技术)资质业绩信息集中应答文件支持证明材料在ECP2.0系统与山东“易书”招投标服务网站完全一致。
特此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2:履约保函格式
履约保函
致:?????(买方)
鉴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与贵方于?????年?????月?????日签订了买方合同编号为?????的?????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卖方将根据采购合同向买方供应合同货物。
鉴于贵方在采购合同中要求卖方提供金额为合同价格的2%且不超过1000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小写)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卖方履行采购合同的担保。
为此,根据卖方的申请,本银行?????(银行名称及法定地址),特向贵方出具上述金额的履约保函,并在此声明:
1、本履约保函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
2、如果由于卖方在履行采购合同过程中的作为或不作为、故意、疏忽或过失、过错等原因,使贵方遭受或可能遭受任何损失时,贵方即可向本行发出要求支付的书面通知。本行在收到该通知后将立即按该书面通知所要求的支付金额和时间进行支付。贵方在发出此类通知时无需随附任何证据或证据性材料,也无需说明任何理由;
3、本履约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均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从本履约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4、本行特此放弃所有因贵方与卖方之间发生争议或相互索赔而享有的任何抗辩权;
5、本行进一步同意,如果采购合同发生任何情况的修改、修订、补充、债务转移或其他变更,本行在本履约保函中的责任将不会发生任何变化,采购合同的前述变更也无须通知本行;
6、本履约保函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贵方应采购合同履行中某一违约向本行主张权利的行为,对本保函的有效期不构成任何影响。
银行名称:(盖章)
负责人:
日期:?????年?????月
附件3:制造商质量承诺函
制造商质量承诺函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名称]
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制造厂家地址]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制造厂家名称]是合法有效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货物名称和描述]的制造者,在此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销机构名称和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项目________________分标的投标承诺如下:
1.上述经销商针对本招标分标供货的投标设备均由我方制造生产的合格产品。
2.如因我方制造货物质量问题或不满足采购技术标准要求,给买方造成损失,我方同上述经销商共同承担责任。
注:本承诺书应由制造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制造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日期: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023年第三次物资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详见以下网址)
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ECP2.0):
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doc/doci-bid/2023052078855188_2018032700291334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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