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信息
(潜在报价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拟就新城河二、三期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干混抹灰砂浆组织集中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物资共一个包件,具体情况见“采购物资一览表”。
2、合格报价人:
2.1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符合采购产品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所采购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报价人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中本次采购物资应为主营业务;
2.2报价人近两个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报价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生产商或代理商必须以法人身份单独参与报价;
2.3报价产品必须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具体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条款);
2.4报价人有良好销售业绩且出具二个或二个以上2021-2022年公路、铁路、市政工程、房地产工程等行业大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2.5报价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2021-202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2022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不接受在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时间:2023年5月20日至2023 年5月25日8:00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为电子版,恕不提供纸质版。
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白沙街道三北大街2164号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城河二、三期项目经理部。
4、报价文件递交
时间:2023年5月31日08:00至9:30时。
报价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白沙街道三北大街2164号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城河二、三期项目经理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报价保证金为每包件人民币2万元整,于2023年5月28日17:00前交以电汇的方式交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逾期者视为放弃。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采购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城河二、三期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郭延平
邮箱:*********查看详情@QQ.com
报价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城河二三期项目部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附表:
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文件售价(元) | 报价保证金(万元) | 交货地点 | 采购方 |
1 | SJ-01 | 干混抹灰砂浆 | DPM15 | 吨 | 5703.5 | 500 | 2 | 浙江省慈溪市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城河二、三期项目经理部 |
2 | 干混抹灰砂浆 | DPM20 | 吨 | 3802.32 | |||||
合计 | 吨 | 9505.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