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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七局国际公司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新建业务技术

所属地区 广东省-佛山市 发布时间 2023/6/1 关键词新建业务技术   近期更新4项目点击关注“新建业务技术”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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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月日


目录

一、招标说明

二、评 标 办 法

三、投标注意事项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投标文件格式

七、合同范本


一、招标说明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商品混凝土招标说明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工程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工程概况:

1.1项目规模:中(小)型。

1.2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商品混凝土供应 。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联系人:蒋小文,电话:132*****210,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31号万科三元里中心21楼

(3)招标范围: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

(4)工作内容:商品混凝土采购。

(5)工期要求:必须满足招标人的总体进度计划要求。

(6)质量要求:分供单位所提供的货物须符合国家标准GB/T*****查看详情-2012 及行业规范。

3、投标方式:

(1)投标保证金交纳与退还事宜:本次招标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2)招标文件领取事宜: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内容在“云筑网”下载标书,然后根据附后的《XXX项目XXX合同》要求,进行报价承诺,一经报价即认为投标人对合同已作出实质性响应。

(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①招标文件的答疑:如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不清楚的地方或对内容有疑问,要求澄清和解答的,均应在距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通过“云筑网”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招标人应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②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修改后的投标文件,逾期未递交的,按废标处理。

4、评标:

本次招标拟选出1名中标人,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合理低价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具体由招评标小组在开标会上商定,详见评标办法。

二、评 标 办 法

1、评标依据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评标办法

2、评标小组

(1)评标小组成员:略。

(2)小组成员负责根据评标办法及标准开展开标、评标工作。

(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不得进入评标小组。

3、评标原则

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突出质量优先、合理低价、综合实力较强、信誉度高的原则。充分考虑市场的实际情况,对于明显低于成本、没有合理理由的投标人直接废标。

4、初步评审

出现以下情形的,评标小组有权判定投标文件无效。

?未按要求完成线上投标的,未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投标文件盖章扫描件,投标文件上传不齐全。

?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主要内容、格式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的。

?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隐瞒误导招标单位的。

?投标单位或其成员不正当地影响评标工作的。

?投标文件未盖投标人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章或签字,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价明显低于市场行情,经评标小组确定为废标的。

?投标单位ip重复、涉嫌围标、串标行为的。

?招标文件或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5、详细评审

(1)唱标:以云筑网填报数据为准,线上线下不一致时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拒绝澄清则做废标处理。

(2)排名:对各有效投标单位最初报价进行汇总后,按最终合价由低到高只进行一次综合排名,若投标报价相同时,按年度供应商考评评级高低优先排序。

(3)询标:在评标过程中,采购管理小组可对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程度、招标文件的遗漏事项,或与已知情况有出入的地方向投标人询标。投标人对询标情况记录并确认。询标的内容一般包括:

①在投标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投标人单价进行不平衡调整,对单项报价偏差较大的予以澄清;

②投标人投标报价对项目自身及周围的环境、工期、市场行情影响或其他风险是否含入报价中,是否有其他未尽事宜说明;

③投标人拟供应的材料质量和产地情况;

④报价是否包含货到指定工地运费、开具正规发票的税金等费用;

⑤是否可以按采购人要求开具正规发票;

⑥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相关事宜;

⑦是否响应、认可采购文件中的合同文本内容并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签订合同;

⑧其他内容。

6、调价

调价方式:/。

调价规则:

在询标结束后,如需要(应视采购标的物及投标报价情况)进行二次报价的,应按详细评审的排名顺序确定一定比例(不得全部进入二次报价)的有效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

7、确定中标候选单位

最终按照排名顺序及调价响应情况,拟定有效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单位,具体中标候选单位数量由评标小组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确定。中标候选单位经定标审批后作为最终中标单位。

7.1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限及退还

(1)履约保证金缴纳:按签订的合同额,合同额在300万元以下时,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额高于300万元(含)低于500万元时,缴纳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合同额高于 500万元(含)时,缴纳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分包人不得签订合同及进场。符合局/公司免缴纳规定的,本条款不适用,如不能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提交形式提交,招标人有权重新选择中标人。

(2)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履约保证金在分包工程验收合格且供应方提出书面退还申请书后,经甲方审批确认并扣除相关违约金等费用(若有)后30日内无息退还。

(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中标资格:

①中标人在中标后拒签合同;

②中标人未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招标文件规定应提交履约保证金而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招标单位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单位可以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二、第三候选人应符合评标规则要求。招标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招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若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8、其他事项

(1)投标单位只有评标名次知情权,招标方不作相关解释。

(2)评标过程如发现投标人有违规、欺诈行为的,经核实,将列入“不良行为”。

三、投标注意事项

1、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之任何内容有不理解之处,须立即联系招标单位,以便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能予以解释。

2、招标单位不保证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标价中标,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且不对未中标单位做任何解释。

3、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对本招标项的分包条件均已了解,投标即认为已详细了解。

4、招标单位对投标人进行考察时,投标人应提供便利条件。

5、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方。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内容(云筑网需上传扫描件PDF文档)

1)投标文件封面(规定格式,附后)

2)投标函(规定格式,附后)

3)投标承诺书(规定格式,附后)

4)投标报价表(规定格式,附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规定格式,附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要求)(规定格式,附后)

2、投标文件的格式:

1)投标文件应是A4纸打印文件。对于招标文件中规定格式的文件不得予以修改内容。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和盖章。

2)除投标人对错误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标书。

六、投标文件格式

密封包封

投标文件

年月日上/下午时之前不得启封

工程名称: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招标名称:中建七局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

日 期:年 月 日

(云筑网需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PDF文档)

投标文件封面

投 标 文 件

工程名称: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招标名称:中建七局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目 录

请严格按以下顺序装订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投标承诺书

3、投标报价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

6、被授权人本投标项截标前三个月社保缴交证明

7、营业执照

8、资质证书

9、纳税人证明

1、投 标 函

致: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1、经视察了本工程现场,并仔细研究了投标须知、合同协议条款、合同条件、招标图纸、工程规范、地质勘察报告、工程量清单、投标答疑、及其它有关招标文件后,我方愿以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报价表中的含税综合单价,并按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条件承包在规定工期内完成商品混凝土的供应。

2、我们保证本工程质量必须:合同约定、国际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3、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在接到供货通知后,并在合同要求的供货期内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供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4、我们同意在本次招标的正式合同签署之前,本投标书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你们接受。

5、我们知道:本投标书及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部分构成我方向贵方的要约,贵方如发出中标通知书则中标通知书及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如果我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没有按贵方要求的时间签署正式合同或坚持提出附加条件,那么我方同意贵方有权另选中标单位并向我方追讨有关损失。

6、我们知道,你们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所收到的价格最低的或其它任何投标书。

7、本投标书已考虑了贵司向我们发出的关于招标文件的相关答疑,补充通知(如有的话)

8、本投标书效力优先于同时提交的任何投标文件的其它组成部分。

9、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 形式合同。

10、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按照你单位认可的条件,以本投标书附录内写明的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投标承诺书

致:中建七局国际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我系有幸参与贵公司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的投标,我公司经研究决定,在此郑重承诺:

1、我公司在投标过程中已完全了解并掌握了招标内容、合同条件及施工现场等情况。确保云筑网投标报价操作为本公司自己操作,如投标后发生非本公司操作的情形,本公司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该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充分领会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述投标方应尽的实质性的权利与义务。我公司保证不会对招标文件产生不利于双方友好合作关系和将增加贵司招标范围内经济支出的重大误解。

3、我公司确认,贵司发出的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为不可割裂的整体。

4、我公司保证中标后不会对中标价格提出任何异议,更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贵司针对中标范围的价款要求额外补偿。不会以不了解招标文件、合同文件为由或曲解、片面理解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或割裂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断章取义,向贵司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在履约过程中,如因我公司的供货质量未达到贵我双方签署的合同中所约定的目标,我公司保证承担因此而给贵司带来的所有经济上的损失。

6、我公司将本工程作为重点项目对待,保证不会出现无估停供断货的现象。我公司将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本项目的供货,并保证不会因此而向贵司提出增加任何补偿要求。

7、我公司承诺在合同签署前招标文件要求向贵司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该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我公司无违约情况发生,由贵司退还我公司(无息)。

8、我公司已充分了解本次招标招标清单为暂定清单,实际采购以项目部需求为准,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我公司不会以供货数量不足为由提出索赔等。

9、我公司承诺春节等国家法定假日、农忙季节等特殊时期,将积极配合项目进行施工生产,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投标报价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工程量 (暂定)

不含税单价

税金(3%)

含税单价

不含税合价

含税合价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10

m3

83.22







2

商品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15

m3

860.27







3

商品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20

m3

1154.5







4

商品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25

m3

2212.5







5

商品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30

m3

8269.45







6

商品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35

m3

537.41







7

商品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40

m3

3811.2







8

商品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45

m3

63.56







9

P6防水砼

在同规格普通商砼的基准价上加价,固定价

m3

5472.32







10

P8防水砼

m3

1







11

P10防水砼

m3

1







12

早强剂

m3

1






中国采招网(|bi dcenter.com.cn)

13

细石砼

m3

300







14

水下砼

m3

1







15

膨胀砼(AUA掺8-10%)

m3

300







16

汽车泵

<50m

m3

*****查看详情.09







17

汽车泵

≥50m

m3

1


















1.付款方式:1.第一次付款节点:项目整体施工产值达到10%后,向采购方提交进度付款申请资料,所有请款资料经采购方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支付进度款。应支付价款为经采购方审核确认后的工程进度款的50%。

2.第二次付款节点:项目整体施工产值达到50%时(即采购方达到对发包人对应收款节点后),采购方通知供应方向采购方提交进度付款申请资料,所有请款资料经采购方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支付进度款。应支付价款为经采购方审核确认后的工程款的50%。

3.第三次付款节点:项目整体施工产值达到80%时(即采购方达到对发包人对应收款节点后),采购方通知供应方向采购方提交进度付款申请资料,所有请款资料经采购方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支付进度款。应支付价款为经采购方审核确认后的工程款的50%。

4.第四次付款节点:供货完毕后,供应方移交全部工程资料,且采购方与供应方完成最终结算后,支付比例为经采购方审核确认最终结算价的55%。

5.第五次付款节点: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通过审核满一年后六个月内不计息支付至80%。

6.第六次付款节点:满两年后六个月内不计息支付至100%。

2、计量方式:小票结算

按小票计量,供应方每月底凭采购方开具的验收单与采购方办理当月结算;

其中混凝土按容量换算为立方米单位按实计量(容量按照 2400Kg/m3);现场过磅验收按实计量,供应方砼罐车到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现场过磅,否则采购方有权拒收该辆罐车砼。

4、投标报价表中所列规格型号及数量为暂估,要求投标人全部填报,不得缺项。实际采购以项目部需求为准,表中招标规格型号和数量,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

5.投标人报价下产品均保证为满足国家、行业及招标人要求的合格产品,待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产品性能、参数等指标进行自检及外委检查。

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意见: 年 月 日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职务:电话: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人亲笔签名: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5、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公司员工(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此授权,以我单位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单位名称:(盖章)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注: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中间加盖公章)及本投标项截标前三个月社保缴交证明。

6、被授权人本投标项截标前三个月社保缴交证明(若有授权)

(盖章)


7、营业执照

(加盖公章)


8、资质证书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9、纳税人资格证明

(加盖公章)

七、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混凝土采购合同

采购方: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供应方:xxxx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合同编号:GJZB-GMGA-B002/2023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

甲方: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xxxx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购货方):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供货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的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货物、数量及价格

1、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及甲方通知要求,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及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

2、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生产厂家等详见下表(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单价

总价

总价

备注

(不含税)

(含税)

(不含税)

(含税)

1

商品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10

m3

83.22






2

商品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15

m3

860.27






3

商品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20

m3

1154.5






4

商品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25

m3

2212.5






5

商品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30

m3

8269.45






6

商品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35

m3

537.41






7

商品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40

m3

3811.2






8

商品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45

m3

63.56






9

P6防水砼

在同规格普通商砼的基准价上加价,固定价

m3

5472.32






10

P8防水砼

在同规格普通商砼的基准价上加价,固定价

m3

1






11

P10防水砼

在同规格普通商砼的基准价上加价,固定价

m3

1






12

早强剂

在同规格普通商砼的基准价上加价,固定价

m3

1






13

细石砼

在同规格普通商砼的基准价上加价,固定价

m3

300






14

水下砼

在同规格普通商砼的基准价上加价,固定价

m3

1






15

膨胀砼(AUA掺8-10%)

在同规格普通商砼的基准价上加价,固定价

m3

300






16

汽车泵

<50m

m3

*****查看详情.09






17

汽车泵

≥50m

m3

1






(备注:本表可根据需要自行修改;若货物项数过多,可将此表作为一个附件)

3、各强度等级商品混凝土出厂价均采用固定单价计算。

5、如甲方提供抗渗、抗裂、防冻等材料,则乙方不收取相应的费用且不收取配合费。

6、第2条表格中规定的货物数量是暂估数量,是根据工程图纸和工程业主书面指令要求计算的材料需用量,具体供货数量、时间和地点以甲方需求计划为准,结算数量为甲方实收合格数量,甲方有权对合同中的数量和交货时间做调整,乙方不得有异议,当乙方供货量达不到以上暂估数量时,乙方不得以供货数量不足作为索赔的理由。

7、合同总金额(含增值税)暂定为:¥: ,金额大写: 整;其中,不含税价款为:¥: ,增值税为:¥: 。本合同的总价为暂估价,甲方有权调整合同中材料计划或材料数量,材料数量和规格的调整,不影响本合同单价及其他条款的执行。

8、运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9、乙方负责运输(并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上述单价、合同总金额以及最终结算总价都已包括货物价款、税金(含增值税)、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过江过路过桥费、以及其他运抵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需要经安装、测试、调试才能满足本合同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的,该单价、合同总金额以及最终结算总价已包括了安装、测试、调试直至满足其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及其费用支出。

二、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1、本合同项下的供应材料(包括原材料)均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若标准中存在相互冲突或标准不一的情形,则应执行各类标准中最严格的标准。

(1)混凝土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GB/T-*****查看详情-2012《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如《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查看详情-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查看详情-2015)、《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查看详情-2010)、JGJ55-201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CECS 104-1999《高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等,并应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若因乙方原因出现混凝土不合格时,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图纸要求地上部分最小水泥用量225Kg/m3,,最大水灰比0.65,最大碱含量不限制,最大水溶性氯离子含量1.0%。地下部分二a类环境最小水泥用量250Kg/m3,,最大水灰比0.60,最大碱含量3.0Kg/m3,,最大水溶性氯离子含量0.3%。地下部分二b类环境最小水泥用量275Kg/m3,,最大水灰比0.55,最大碱含量3.0Kg/m3,,最大水溶性氯离子含量0.2%。

各混凝土强度等级混凝土单方最小容重及允许偏差:

混凝土等级C15,单方最小容重2350,允许偏差±2%;

混凝土等级C20 ,单方最小容重2350,允许偏差±2%;

混凝土等级C25 ,单方最小容重2350,允许偏差±2%;

混凝土等级C30,单方最小容重2350,允许偏差±2%;

混凝土等级C35,单方最小容重2360,允许偏差±2%;

混凝土等级C40,单方最小容重2370,允许偏差±2%;

(2)砂、石符合GB/T-*****查看详情-2011、GB/T*****查看详情-2011《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等相关标准,砂用中粗砂,碎石用5-31.5mm的碎石,甲方特殊要求除外。

(3)水泥符合GB175—2007《普通硅酸盐水泥》标准,并能配合提供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4)混凝土外加剂符合GB8076-2008 《混凝土外加剂》、GB/T 8077-2012《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GB*****查看详情-201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的标准及要求,并能配合提供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5)砼用粉煤灰符合GB/T1596-2017《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标准;

(6)砼用矿粉符合GB/T*****查看详情-2017《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标准;

(7)砼用水符合JGJ63—2006《混凝土用水标准》。

乙方确保进场材料质量合格率100%,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包退、包换,并须在材料进场的同时提供材料的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材质证明书(甲方有权对所采购的材料进行进一步检测),且材质证明书内容要和现场进料单及标牌所标明内容相对应。

2、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工程所需材料质量验收标准、设计、合同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同时,乙方的材料质量必须满足甲方保证工程质量而对质量、服务等提出的各种进一步要求,并以之为依据出具详尽的服务承诺。供应的产品应以样品为样板,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的损失及紧急订货增加的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总包商ISO*****查看详情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总包商OHSMS*****查看详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4、其它要求

(1)非传统原材料和未经有效净化的海砂、钢渣等危害材料的限制或禁止使用;

(2)首次或特殊混凝土浇筑前,预拌混凝土供应单位对项目部进行专项技术交底,明确使用要求;

(3)特殊混凝土浇筑时,乙方应派驻专业人员开展现场指导;

(4)乙方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提供相关资料,包含但不限于预拌混凝土设计配合比、开盘鉴定、检验报告、合格证、水溶性氯离子含量和碱总含量的计算书等;

(5)乙方应提供生产用原材料质量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合格证明;

三、质量保证期

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2年,质量保证期自工程业主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以工程业主颁发竣工证书所载日期为准)起计算。

2、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免费提供质量缺陷货物的维修、更换等服务。乙方必须在接获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后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乙方在7日内应指派人员到现场,将有质量缺陷的货物进行维修、更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贯穿于施工前后的整个过程及工程完工后的保修期内。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质量缺陷的材料,在甲方提出质量异议后,乙方应立即予以无偿更换并赔偿因质量问题给甲方及工程造成的损失。乙方借故推脱或无理由拒绝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要求,甲方或工程业主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费用或市场价(以较高者为准)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乙方对此不得有异议。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后的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

4、质量保证期后乙方仍应承担售后服务。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或工程业主提出书面要求后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应服务,以达到本工程项目业主满意。

四、交货方法、交货地点、交货期限

1、交货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的供货通知所要求的规格、数量、时间,供应甲方合同明细中要求的合格物资并运输和卸入指定地点,否则甲方可以在不需要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将乙方的保证金扣除,并有追索其他损失的权利。

2、交货方式:乙方砼罐车到场后,甲方指定唐瀚森*(身份证号:420*****930*******查看详情,联系方式:150*****069)和谢云辉(身份证号:530*****940*******查看详情,联系方式:182*****873)共同负责签字验收。甲方如变更验收签字人,甲方应在计划修订后2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3、混凝土发货单/交货单应按要求注明:

(1)浇筑部位(包括楼层、区段、轴线等);

(2)浇筑方式(塔吊或汽车泵或地磅);

(3)出厂时间;

(4)混凝土运输车牌号码、司机姓名;

(5)混凝土标号、外加剂名称、数量;

验收完成后,项目材料部门组织办理材料入库手续。入库手续办理完成,双方均无异议后,由材料部门出具收货单,双方授权人员在此单据上签字,作为最终结算办理的依据。

4、交货日期:以甲方(电话/传真/书面)通知为准,以物资实际运送到合同指定地点并由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日期为乙方的实际交货日期,并以此来确定是否构成逾期交货。

5、按甲方需用计划的要求,将本合同约定的材料保质、保量(乙方应具有应对施工高峰期和汛期的应急措施)、及时、齐备配套地供应到甲方指定地点。

6、乙方应应承担运输和在指定地点负责卸货、码堆的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并以最适宜保护物资性能、质量的运输方式运送。对于物资运送到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一切损坏(包括外观、性能等方面)、数量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遵守当地政府、建设单位、甲方有关现场的通道、保安、通行证的发放以及同类项目的一切法律及规定;并应遵守可能由当地政府颁发的有关物料运送现场的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

(1)乙方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责任自负。

(2)乙方装卸、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被认为已经对工地现场的交通情况和工程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不论是正常的或临时的)有充分的了解和理解,不应以不清楚工地现场的情况为借口而提出索赔或要求延长或不合理地变更交货期限。。

8、乙方供应物资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需要使用前预计足够时间(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运抵现场,以确保甲方负责施工的工程竣工工期不会出现任何延误。

9、乙方必须配合工程需用物资计划,物资计划会在工程进行中不断修订,乙方仍须在修订后的计划时间内,及时供应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物资。当甲方需要货物数量多于上述暂估数量时,乙方同意积极配合进行生产、供应以满足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且单价以本合同确认价为准。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停止供货并将产品出售给其他购货单位。

10、乙方不得将甲方所制定的物资需用计划的更改作为要求索赔的理由。

11、乙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甲方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对因非甲方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12、乙方进入甲方现场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进场车辆必须听从调度,遵守甲方现场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影响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五、货款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1、结算及支付

1.1中间结算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合同内容后,于每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中间结算申请,随附中间结算申请书、中间结算计价表等支撑性材料,中间结算在乙方上报后由甲方根据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审批完毕后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结算支付,如截止到当月25日乙方仍未报送月度中间结算报表,则该月计量以甲方办理的为准。

下列情况不予计量:

(1)与甲方申请标号、部位不符的;

(2)发货单/交货单填写不全或者发生涂改的;

(3)混凝土到现场后发现质量不符合合用约定要求的;

(4)到现场后直至浇筑前超过规定的初凝时间和终凝时间的;

(5)超过甲方申请数量的;

(6)乙方擅自兑水的;

(7)因乙方原因被退货的;

(8)浇筑后发生混凝土质量问题的(乙方能证明该质量问题是由现场工人擅自加水而产生的除外);

(9)28天强度报告经地方政府、行政部门判定不合格的。

结算采用第1种方式:

(1)现场过磅验收按实计量,其中混凝土按容量2400Kg/m3 换算为立方米单位按实计量;

(2)按图示尺寸实际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支架、螺栓孔、螺栓、预埋铁件及墙、板中小于0.3m2的空洞所占体积。

1.2最终结算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履约完毕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最终结算申请书,并随附相关支撑性材料,最终结算在乙方上报后由甲方根据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审批。甲方审批完毕后出具结算定案表,该定案表作为最终结算支付依据。

1.3支付

1.3.1 对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甲方有权从任何一期货款或履约保证金(若有)中扣除。

1.3.2 若工程业主资金调配原因,导致甲方延误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乙方给予甲方30个工作日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甲方违约。

1.3.3支付方式:现金转账

1.3.4支付比例

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为:

2、按节点支付,匹配总包合同节点支付(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可视情况增加农忙、秋收、春节等节点)

1.第一次付款节点:项目整体施工产值达到10%后,向采购方提交进度付款申请资料,所有请款资料经采购方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支付进度款。应支付价款为经采购方审核确认后的工程进度款的50%。

2.第二次付款节点:项目整体施工产值达到50%时(即采购方达到对发包人对应收款节点后),采购方通知供应方向采购方提交进度付款申请资料,所有请款资料经采购方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支付进度款。应支付价款为经采购方审核确认后的工程款的50%。

3.第三次付款节点:项目整体施工产值达到80%时(即采购方达到对发包人对应收款节点后),采购方通知供应方向采购方提交进度付款申请资料,所有请款资料经采购方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支付进度款。应支付价款为经采购方审核确认后的工程款的50%。

4.第四次付款节点:供货完毕后,供应方移交全部工程资料,且采购方与供应方完成最终结算后,支付比例为经采购方审核确认最终结算价的55%。

5.第五次付款节点: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通过审核满一年后六个月内不计息支付至80%。

6.第六次付款节点:满两年后六个月内不计息支付至100%。

C、①甲方应在分供单位履约过程中积极通过向发包人请款筹措工程所需资金,分供单位应保持本工程履约的连续性。若因发包人资金筹措确有困难致使甲方未能足额请款,导致甲方不能按约定的时间支付分供单位工程进度款时,在甲方现场项目经理管理部提前15天通知分供单位的情况下,分供单位同意给甲方3个月的支付宽限期,分供单位保证在宽限期内除采取向项目部发工作联系函沟通进度款支付情况外,不向甲方发送催款函、律师函等函件。超过3个月支付宽限期仍未能足额支付应付款的,则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支付节点。

②分供单位履约的进度、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或甲方对分供单位的现场管理及任何工作的执行情况不满,甲方有权延缓付款或在付款申请书中删减部分金额。如分供单位未能完成合同清单项目或约定的某项工作内容,甲方将扣除未完成项目合同价款3倍的违约金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中已包含一切风险及费用,合同价款不予任何调整。

2、发票

2.1乙方属于以下第1种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

2.2乙方提供以下第1种发票。

(1)提供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提供税率为%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3乙方在向甲方申请付款前,应提供与甲方确认付款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的增值税发票。若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的义务。如因乙方不能按期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而导致付款延期的,由其自行承担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4若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或因乙方原因导致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3%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乙方在增值税发票作废前必须先征得甲方同意。

2.5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则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乙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2.6若乙方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甲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

2.7若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乙方仍应按扣除前的合同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2.8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

甲方企业名称: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169******查看详情U

银行账户:160*****040******查看详情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直属支行

地址:郑州市经开第十五大街267号

电话:0371-********查看详情

乙方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地址:

电话:

3.如乙方收款信息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如因乙方提供收款银行账户资料错误,导致相关款项无法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4.(注意: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以甲方收到业主工程款为前提,甲方在收到业主工程款后向乙方支付应得工程款.

如果业主方(即建设单位)未及时向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时间顺延,并放弃向甲方追究任何违约责任和计取利息的要求,直至建设单位付款;若建设单位付款时未能足额向甲方付清应付款的,甲方则以收到的该笔款项为基数,按与总包合同额相对应的应付未付比例向乙方付款。)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向工程甲方足额缴纳人民币(大写)元(¥ 元)的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第 种。如未按约定期限缴纳,则本合同不生效。(缴纳标准:按签订的合同额,合同额在300万元以下时,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额高于300万元(含)低于500万元时,缴纳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合同额高于 500万元(含)时,缴纳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乙方不得签订合同及进场。符合局/公司免缴纳规定的,本条款不适用,如不能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提交形式提交,招标人有权重新选择中标人。)

1、现金担保。乙方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转账至甲方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转入时应备注为xxx项目xxx分包单位履约保证金:

收款人户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收款人账号:03789201101000

收款人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外支行

收款人开户行行号:301100000082

2、保函担保。乙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商业银行保函。

(1)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必须为甲方甲方认可的商业银行保函出具。如遇工程延期超出原履约担保有效期,乙方应向担保银行申请重新开具保函或将原保函有效期延长(为避免歧义,不论工程延期的原因为何,只要工程出现延期情况,乙方均应向担保银行申请重新开具保函或将原保函有效期延长)。出具履约担保(包括延期)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出具银行履约保函应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担保。

(3)受益人在任何情况下均可依据银行保函向开立保函的银行提出索赔,无条件的“见索赔偿”。

(4)除非本合同其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为执行本款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担。在任何情况下,甲方甲方在按照上述履约保函提出索赔之前,均应通知乙方并说明导致索赔的事项。

如出现以下六种情况之一,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中标后提出不合理要求调整单价的;

(2)不能满足本合同工期要求的;

(3)不能满足本合同质量要求的;

(4)不能满足本合同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

(5)甲方甲方将工程转包的;

(6)因乙方原因,甲方甲方中途要求退场的。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自开具之日起至整个工程全部竣工之日后___30_日内无息返还。如因乙方违约导致扣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七、包装 (可视情况选择适用)

八、物资验收

1、验收标准

(1)检验标准: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执行。

(2)乙方负责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原材料(砂、石、水泥、外加剂)检验试验报告。原材料检验试验报告必须按规定的抽检批次数量足额提供。提供的检验试验报告必须是具备国家认证资格的实验室出据的报告。

(3)甲方现场抽取供方提供的混凝土,每100M3抽取一组标准养护试块(不足100 M3仍按100 M3计抽取试块),每次取样不少于2组,一组进行标准养护,一组现场同施工条件养护,并符合GBJ107—87《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标准》、并按国家标准GB/T*****查看详情-2003进行标准养生,做抗压检验。乙方随第一车砼提供原材料检验报告砼、配合比报告。

2、甲方有权利对进场的物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检验,乙方必须充分配合。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必须在交货前对材料的品质、规格等作细致的检验,材料到工地现场卸车后,如发现其技术规格、性能与合同或甲方发出的供货单上的规格不符,质量低劣及受损坏等情况,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的规格、质量等级与要求不符,甲方可拒绝接收,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供货,乙方承担重新采购供货的经济支出及对因此造成的甲方及工程损失负责赔偿。

(2)因时间晚于甲方通知乙方的计划进货日期的,乙方须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延误工期损失及其他因此可能发生的损失。

4、乙方负责提供给甲方所需物资的质量保证书、合格证,由甲方的收货员签署暂收货物数收条(此收条不作为验收、结算依据)后,由乙方填署《工程物资采购供应验收合格清单》(附件)并提供随件(机)质量证明、技术说明等文件,在商定的时间内,由甲乙双方以及(如有工程监理、业主)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等条件共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四(/双)方人员共同在该表上签署日期及姓名后作为价款结算与支付的依据。但甲方对物资的验收确认并不免除或减轻乙方对材料质量缺陷应承担的责任。

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乙方除应承担产品丢失、毁损的风险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九、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乙方亦保证交付的货物不附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留置权。如第三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须保障甲方在工程所在地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十、保险(选择适用)

1、甲方建议乙方办理货物在运抵项目施工现场途中及卸货至指定地点过程中的运输保险,以确保货物能及时、完好地交付。

2、为避免本合同所供货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给甲方施工和工程业主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甲方要求乙方投保产品责任险,投保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一、乙方合同附随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及甲方要求,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

2、乙方应提供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资料。如果乙方是本合同所述货物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销售证明文件。

3、如所供货物为专业性较高的产品,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或工程业主提供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应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维修保养等。

4、乙方须在样品资料和样品上盖章,以证明乙方已按合同要求检查并确认该等资料作为货物检验之依据。提交资料与合同其他文件规定可能存在不符时,应明确说明以其他文件规定为准。乙方应对提交资料中各参数的准确性负责。

5、乙方需提供货物的仓储、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议,确保所有货物在包装、运输和现场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及在使用中功能和外观上达到甲方和工程业主的满意。

6、甲方/设计/监理单位审核乙方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作用,并不减少乙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7、上述服务被认为乙方在报价时已作充分考虑,其应获得的报酬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十二、违约责任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或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4小时内以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变更、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外,乙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误期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因此有权核减乙方供应量直至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并保留追索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在甲方另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货物的情况下,乙方承担的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由此造成的价格差额,该差额为以下费用之较高者:

(1)当前市场价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

(2)甲方在接受货物时发生的实际费用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

误期违约金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追偿。误期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0.1%计算。误期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如果乙方在达到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罚款金额需严于或等于主合同)

2、甲乙双方商定,乙方不得将因该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此种转让对甲方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如违反此约定,则乙方需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10 %的违约金。(罚款金额需严于或等于主合同)

若乙方完全履行了本合同的所有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存在逾期付款行为,未支付部分从逾期付款之日起按照合同订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付款利息总额不得超过结算总额的0.1 %。(条件应严于或等于主合同)

3、合同签订后,乙方不能履约或不能全部履约,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4、特别约定: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皆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约定了具体违约金的情况按照约定的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 没有约定具体违约金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00元/次的违约金,还需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费用(如有,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维修费、交通费等所有费用)。

十三、缺陷索赔

1、如甲方在各阶段的检验过程中发现货物不合格现象,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甲方可以据此向乙方提出索赔。

2、乙方所交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者甲方另行发给乙方通知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双方协商定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或者不同意利用或者双方对于价格不能协商一致的,乙方应负责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予以退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费用增加、工期延误等损失;如不能予以退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对于因乙方运输方式不合理造成货物到达指定地点之后货物的损失或丢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4、因乙方输送车辆、输送泵损坏,致使砼到达现场2小时后(不含2小时)不能卸出,造成砼报废,其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人员窝工、设备、周转料具停置等损失。

5、根据货物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程度,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货物价格。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更换有缺陷的部分货物、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乙方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余款中扣除,余款不足抵补损失时,应由乙方补齐差额部分。

6、乙方因物资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7、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8日内或其他合理时限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合理时限(28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十四、合同变更

1、甲方在该单项工程竣工验收以前,可以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或者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变更为基础,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洽商,以修正、取消或增添合同的任何部分,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变更要求积极地提出建议方案和经济洽商供甲方评价,甲方根据这种评价做出是否执行变更的书面洽商结果。这种书面洽商结果被认为是经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的变更,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 合同转让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应恪守本合同的承诺和约定。如需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必须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十六、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供货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严重传染性疾病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可能导致工期延误或持续30日以上时,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终止合同或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十七、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后,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广州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合同关于争议的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终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十八、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和保密

1、除了乙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乙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须的范围内。

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涉及本工程及本合同中的任何文件和资料。除合同本身以外,关于本工程所有资料始终为甲方的财产,若甲方要求,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甲方。

3、若乙方未能遵守本协议保密条款,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若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蒙受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十九、合同效力及份数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壹份

(若使用物理印章请选择第一种描述,若使用电子印章请选择第二种描述,二者仅选其一)

第一种: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且乙方已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本合同约定需要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第二种:本合同采用电子签名签署,经双方加盖电子印章后且乙方已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本合同约定需要履约保证金)后生效。根据《民法典》、《电子签名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认可并接受电子签名,确认该电子签名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印刷字体内容若有修改变动(包括但不限于删除、增添、涂改等),必须经双方在修改处同时盖章确认方可生效,否则仍以原印刷字体内容为准。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二十、签收与送达:

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合同双方均应采用书面(含电子邮件)形式联络,并指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甲方以书面签收(送达至乙方指定的接收人签收)、邮件(送达至乙方接收电子邮箱),邮寄(送达至乙方接收地址)等任一方式送达给乙方的,均视为有效送达且乙方已签收确认,乙方对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按合同约定在规定流程和时间内向甲方书面发送函件主张权利。

(1)甲方指定的接收人:唐瀚森 联络电话:150*****069 电子邮箱:937214236@qq.com

甲方接收文件的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邮政编码:528511

(2)乙方指定的接收人:联络电话:电子邮箱:

乙方接收文件的地点:邮政编码:

2、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含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在实际变动前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无变更通知则按以上地址发送的函件,视为收悉。

3、甲方和乙方双方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其送达接收人、送达地址、接收电子邮箱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送达信函的一方可以采用特快专递或公证方式送达,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费用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

4、合同权利或义务的转移需经相对方书面同意,否则该转让行为对相对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二十一、其他约定

1、由乙方提供泵送服务的,乙方需提供成套混凝土输送泵、电缆、水管、配件、消耗材料及操作司机,并负责指导甲方工地人员安装混凝土输送管道。

2、甲方负责配件的保管和看护,输送管道的安装、移动、拆卸、清洗等工作。

3、乙方负责用于砼运输、浇筑所需的输送设备的维修、保养、人员工资、各种保险和在工地围墙之外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供货数量和时间,按时、连续、不间断的保证供货。每次第一车必须提供原材料检验试验报告,配合比报告,每车提供电脑打印票单,手写无效。

6、说明:

(1)提供砼输送泵管件必须是新购置。

(2)正常报废、爆管、破裂甲方不承担维修和任何费用。

(3)胶圈属消耗材料,乙方提供必须满足使用,报废的可以以旧换新。


本合同附件:

附件1: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

附件2:综合授权书

附件3:乙方拟派管理人员及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4:质量管理协议书

附件5:廉洁从业协议

附件6: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协议书

附件7:招标过程的重要函件

附件8:投标报价书


此页无正文,以下为签字页

甲方(盖章):

住所:郑州市经开第十五大街267号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0371-********查看详情

收款人户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收款人账号:03789201101000

收款人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外支行

收款人开户行行号:301100000082

乙方(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


附件1: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

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

甲方(全称):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甲方能够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要求进行工程施工,根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及《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2002年352号令)等法律法规,参照《中建职业健康安全手册》和《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分包单位在分包工程施工时必须满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双方就职业健康安全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必须按照当地建筑行业的有关施工管理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1、乙方参加本工程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合法的用工手续,人员更换必须及时通报甲方并补办手续,不得私招乱雇社会闲散人员和未成年人进入工地做工,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任何后果,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参加本工程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如起重司机、登高架设、指挥、爆破工、电工、电气焊工、垂直运输机械司机和场内机动驾驶等)必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合格证,并经身体健康检查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否则发生的任何后果,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建设部及当地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4、乙方应将参加本工程施工的人员花名册(造册内容:姓名、年龄、区域及特种本或岗位证书号码等)报甲方一份备案。

第二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分包单位应在其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职工;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分包单位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必须接受入场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和职业病危害工种的体检,不接受入场教育人员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进行入场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后,乙方应在甲方的安全教育记录上予以签字确认。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应向乙方全面介绍本工程概况、场地环境、乙方施工范围,作业条件及工期进度、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体系等,以及安全、防火、防盗、生活、卫生和交通安全、劳动纪律等有关注意事项。

第四条:对包工包料的分包作业项目。乙方在组织作业前必须向甲方报出分包项目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提出该项目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工艺流程和有关技术资料。措施未经甲方认可,不得实施作业,对强行组织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对包工包料的分包作业项目,甲方负有编制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之责,乙方有权对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提出合理改进意见,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一经签认,便视乙方认可。乙方则必须严格按照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进行施工管理,对未按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组织施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应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应按照当地政府对于建筑企业专(兼)职安全员配备比例,根据进场人数,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和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员;

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和职业健康管理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管理,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乙方人员和分包项目的日常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乙方安全员和职业健康管理员应接受甲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和工地安全员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统一管理。乙方应将确定的安全员名单报甲方备案。

第七条: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向乙方所提供的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好,并应办理点验,签认手续。

1、对甲方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乙方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定人定职责,并应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乙方人员要勤于维护保养,保持机况良好,以确保正常运行、安全使用。

2、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移动甲方提供的电源、电闸和电气设备,严禁自行拉接电源和拉闸送电,对乙方自备的电闸、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置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的漏电保护器。

3、对甲方所提供的各种脚手架、防护棚、安全网及已实施的安全防护措施,如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施工不便时,乙方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在事先未争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不得自行拆除、改动,否则,对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应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施工中需使用自备机具或自行搭设架子及所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由乙方先进行检查、验收并报甲方,经检查确认合格方可使用,对未经甲方认可即行使用而造成的任何后果应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双方均应建立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

1、甲方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卫生、文明施工联合大检查,甲方在检查中发现乙方在安全、卫生、防火、文明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乙方必须在限期内认真整改,对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甲方有权处以停工整顿,对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事故和因停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卫生检查要点,不定期的组织施工现场检查和整改,检查应有记录,整改要有措施,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甲方。

3、甲方、乙方双方安全员均应坚持日巡回安全检查制度,甲方安全员在检查乙方有重大隐患时有权处以停工和发出书面隐患通知或整改指令书,对严重违章人员有权按照甲方的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给以经济处罚。对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予以清退出场。

第九条: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甲方、乙方双方管理人员均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章指挥,强令施工人员冒险作业,对因此而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由违章指挥者负主要责任。

2、乙方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来自各方的违章指挥,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因严重违章、违纪而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由肇事者承担主要责任。

3、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和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他人伤害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或提供的关于易燃、易爆、易损、有毒、危险品和防火、防盗、成品保护及环卫等方面有关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严重后果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在施工期间必备的劳保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绝缘鞋,必须是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产品。

第十二条: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任何工伤事故,必须迅速通报甲方。重伤以上事故还应做好事故调查配合工作,同时应按当地有关规定做好伤者的医治、生活安置、工伤补偿等各项工作,由于打架斗殴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伤害,由乙方按内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分包方若开设工地食堂,必须履行国家及地方饮食卫生相关管理规定。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食堂必须由资格单位验收,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业经营。

3、食堂必须接受主管部门日常卫生监督。

第十四条:职业病预防的管理

1、粉尘的管理:作业人员要佩戴符合防尘要求的劳保用品,相关部门要不定期抽查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

2、有毒有害气体的管理: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通风,防止吸入有毒有害气体。安全检查人员在作业过程开始前负责检查落实通风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具备通风条件禁止施工。

3、噪声的管理:在封闭的木棚工作的木工、混凝土浇筑现场的混凝土振捣手等强噪声环境工作的作业人员,须佩戴耳塞以减轻噪声对身体的危害。

4、劳动时间的管理:执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员工因为工作需要而进行加班劳动时,安全检查人员要加强对加班期间的工作环境检查,观察员工的工作状态,防止员工过度疲劳。

5、防暑降温工作的管理:高温季节为防止中暑,调整工作时间,避开高温时间段;对从事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防暑降温药品及白糖、绿豆汤等,防止中暑现象发生。

第十五条:职业病诊断与管理

1、各单位和职工应当如实为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提供有关或必要的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2、至少每年一次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职工应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和异常人员的复查治疗。由分包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员负责核实人员名单,制定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3、分包单位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相应的医治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分包单位应适当调整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4、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5、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应急准备和响应

1、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编制《职业健康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2、分包单位应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落实应急物资和装备。

3、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紧急情况、事故类型及特征分析;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人员职责分工、联系方式;

(3)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的调用程序;

(4)与外部政府、消防、抢险、医疗等相关单位或部门的联系方法;

(5)抢险急救的组织、现场保护、人员撤离及疏散等活动的具体安排。

第十七条:对于乙方因疏于管理,违反上述规定而被地方政府部门处以违约金或责令停工整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2:综合授权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部综合授权书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现向本公司【***项目部】(以下简称该项目)签发授权书,项目部经理***(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就该项目相关事务行使权限:

一、项目部有权行使以下权限:

序号

板块

授权事项

授权权限

1

总包管理

申请开工

有权向建设单位申请开工。

2

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的编制、交底、实施和落实。

3

报送工程进度

对外报送工程进度计划及调整。

4

物资需用计划

有权向建设单位报送物资需用计划(适用于工程所需材料由建设单位提供)。

5

甲供材过程及质量问题反馈

有权就建设单位方供应(控制)的物质,供货过程及质量问题,向建设单位发联系函。

6

废旧物资处理

有权按公司、分公司确定的方案实施处理废旧物资。

7

设计变更、签证、索赔

有权向建设单位报送设计变更、签证、索赔报价单(单项索赔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索赔工期在30天内的由项目部审批,超过此权限范围外的需将索赔工作方案及相关材料报公司/分公司审批)。

8

对外报量书

有权编制对外报量书并报送甲方审核。

9

付款申请

有权向建设单位提出付款申请。

10

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有权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需经分公司/公司审批通过)。验收合格的,有权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11

工程交付

有权组织向建设单位进行交付(需经分公司/公司审批通过后),办理工程移交单。

12

撤销保函

有权办理我公司对外开立的保函撤销相关工作。

13

递交结算资料

有权向建设单位递交工程结算书及结算资料(需经分公司/公司审批)。

14

应收账款对账

有权与建设单位进行对账,将双方应收(付)账款金额核对一致。

15

催款单

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在存在拖欠工程款时,有权向建设单位发函催收。

16

分包(供)管理

分包(供)合同管理

有权根据公司/分公司授权范围进行谈判,均需报分公司/公司审批签约。

17

分包(供)合同签证管理

分包(供)合同签证接收与初审(单项签证索赔金额在3万元以内,总金额在15万元以内的以项目部为主洽商,结果需报公司/分公司审核,审核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超过需由公司/分公司牵头与项目部共同洽商)。

18

分包劳务工人进退场

有权确认劳务分包工人进退场。

19

劳动力分配计划

有权要求分包方按要求配置劳动力。

20

现场零星工程指令

有权根据需要向乙方签发现场零星工程指令(金额在5万元以内)。

21

紧急采购、零星物资采购

零星采购:公司权限内,材料类单项采购金额低于10万元,周转料具类单项租赁金额低于5万元,设备类单项采购金额低于5万元。

紧急采购:报公司审核后,项目实施采购。

22

材料、料具、设备进退场

有权向乙方发送物资进退场通知单;有权确认材料、料具、设备及退货材料的进退场单据。

23

物资发放

有权确认有关物资发放的领料单、退货单、混凝土浇灌申请表(不含调拨单)。

24

履约整改通知

对分包乙方工程项目的履约情况进行监控和核查,发现问题后,有权通知要求分包乙方进行整改。

25

分包乙方处罚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不服从管理或违约的分包乙方作出处罚的决定。

26

分包乙方结算扣款

有权在中间结算和最终结算时扣除分包乙方应扣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采购材料扣款、料具、机械租赁费扣款、项目现场管理费用扣款、临建费、维修费扣款、规费分摊扣款、水电费、罚款及税金扣款等)。

27

安全管理

事故现场秩序维护

有权维护安全事故现场秩序。涉及赔偿的,赔偿数额确定需经分公司审批(不含安全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

28

安全事故处理方案

发生安全事故后,有权启动应急预案。

29

质量管理

质量验收

有权组织实施质量验收工作。

30

质量事故应急措施

质量事故发生后,有权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1小时内上报分公司)。

31

质量事故处理方案

有权按照公司、分公司制定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处理事故相关事宜。

32

环境管理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措施

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有权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1小时内上报分公司)。

33

维保管理

维修整改通知

有权向分包乙方发送维修整改通知。

34

协商维修方案

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有权与建设单位协商维修方案。

35

组织维修

有权向建设单位报送维修登记单、维修任务书。

36

维修验收

有权组织建设单位对保修工作进行验收、有权组织对分包分供的维修验收。

37

催收清欠

质保金到期催付

有权向建设单位发《保修期满通知书》。

其他到期应付款催付

有权向建设单位发催款函。

38

往来函件

工程往来函件

有权报送或接收项目工程联系函(如图纸会审、技术核定、设计变更通知等)。

二、项目部无权决定或审批以下事项:

序号

禁 止 事 项

1

签署(或变更)各类经济类合同(包含但不限于总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物资设备料具采购、租赁合同、设备安装拆除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各类合同)。

2

未经分公司/公司书面批准擅自购买材料、设备。

3

放弃或限制行使工程项目优先受偿权。

4

进行银行贷款等融资活动。

5

对外提供担保、出具欠条、签订还款协议、签订调价协议。

6

对外开立各类保函。

7

对外拆借资金。

8

私设小金库,坐支现金。

9

超出本综合授权书权限的分包(供)合同签证办理。

10

确认总包结算、确认分包合同结算(含甲指分包)。

11

确认材料、设备、料具结算及赔偿(含零星材料、甲供材)。

12

设立或变更劳动关系(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等)。

13

向工伤认定机构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或确认工伤事故。

14

确认第三方维修费用。

15

决定废旧物资处理方案。

16

分包分供合同涨价、奖励、补偿、增加合同外的工作范围、变更分包分供合同模式。

17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18

接收诉讼法律文书、处理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或参加仲裁、诉讼。

三、该项目不得超越权限,不得违规行使授权。该项目超越权限行使本授权书已明示禁止的事项,一律无效。该项目超越权限行使本授权书未明示授权的事项,除本公司书面形式予以追认,均属无效。

四、本授权未涉及事项,若该项目确有必要行使权限的,必须经本公司另行授权后,方可以本公司名义处理。

五、该项目在行使授权范围内的各项权利时必须遵循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除合同另有约定,该项目行使授权须加盖项目公章并由项目经理签字后生效,该项目所属任何机构或个人以任何形式签字、盖章均无效,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该项目按照本授权书规定开展各项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本公司予以认可,并承担法律责任。否则,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本授权书与合同约定的授权类条款不一致的,以该合同约定的条款为准。

九、本授权书经盖章后生效,本公司有权随时变更或撤销本授权。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XXXX 项目部

管理人员授权委托书

致:公司

为了更好的完成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分包合同范围内合同履约工作,现就明确我方相关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范围,对以下我方管理人员进行授权委托,具体如下:

序号

板块

授权事项

授权权限

被委托人员

1

总包管理

申请开工

有权向建设单位申请开工。


2

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的编制、交底、实施和落实。


3

报送工程进度

对外报送工程进度计划及调整。


4

物资需用计划

有权向建设单位报送物资需用计划(适用于工程所需材料由建设单位提供)。


5

甲供材过程及质量问题反馈

有权就建设单位方供应(控制)的物质,供货过程及质量问题,向建设单位发联系函。


6

废旧物资处理

有权按公司、分公司确定的方案实施处理废旧物资。


7

设计变更、签证、索赔

有权向建设单位报送设计变更、签证、索赔报价单(单项索赔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索赔工期在30天内的由项目部审批,超过此权限范围外的需将索赔工作方案及相关材料报公司/分公司审批)。


8

对外报量书

有权编制对外报量书并报送甲方审核。


9

付款申请

有权向建设单位提出付款申请。


10

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有权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需经分公司/公司审批通过)。验收合格的,有权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11

工程交付

有权组织向建设单位进行交付(需经分公司/公司审批通过后),办理工程移交单。


12

撤销保函

有权办理我公司对外开立的保函撤销相关工作。


13

递交结算资料

有权向建设单位递交工程结算书及结算资料(需经分公司/公司审批)。


14

应收账款对账

有权与建设单位进行对账,将双方应收(付)账款金额核对一致。


15

催款单

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在存在拖欠工程款时,有权向建设单位发函催收。


16

分包(供)管理

分包(供)合同管理

有权根据公司/分公司授权范围进行谈判,均需报分公司/公司审批签约。


17

分包(供)合同签证管理

分包(供)合同签证接收与初审(单项签证索赔金额在3万元以内,总金额在15万元以内的以项目部为主洽商,结果需报公司/分公司审核,审核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超过需由公司/分公司牵头与项目部共同洽商)。


18

分包劳务工人进退场

有权确认劳务分包工人进退场。


19

劳动力分配计划

有权要求分包方按要求配置劳动力。


20

现场零星工程指令

有权根据需要向乙方签发现场零星工程指令(金额在5万元以内)。


21

紧急采购、零星物资采购

零星采购:公司权限内,材料类单项采购金额低于10万元,周转料具类单项租赁金额低于5万元,设备类单项采购金额低于5万元。


紧急采购:报公司审核后,项目实施采购。


22

材料、料具、设备进退场

有权向乙方发送物资进退场通知单;有权确认材料、料具、设备及退货材料的进退场单据。


23

物资发放

有权确认有关物资发放的领料单、退货单、混凝土浇灌申请表(不含调拨单)。


24

履约整改通知

对分包乙方工程项目的履约情况进行监控和核查,发现问题后,有权通知要求分包乙方进行整改。


25

分包乙方处罚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不服从管理或违约的分包乙方作出处罚的决定。


26

分包乙方结算扣款

有权在中间结算和最终结算时扣除分包乙方应扣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采购材料扣款、料具、机械租赁费扣款、项目现场管理费用扣款、临建费、维修费扣款、规费分摊扣款、水电费、罚款及税金扣款等)。


27

安全管理

事故现场秩序维护

有权维护安全事故现场秩序。涉及赔偿的,赔偿数额确定需经分公司审批(不含安全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


28

安全事故处理方案

发生安全事故后,有权启动应急预案。


29

质量管理

质量验收

有权组织实施质量验收工作。


30

质量事故应急措施

质量事故发生后,有权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1小时内上报分公司)。


31

质量事故处理方案

有权按照公司、分公司制定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处理事故相关事宜。


32

环境管理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措施

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有权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1小时内上报分公司)。


33

维保管理

维修整改通知

有权向分包乙方发送维修整改通知。


34

协商维修方案

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有权与建设单位协商维修方案。


35

组织维修

有权向建设单位报送维修登记单、维修任务书。


36

维修验收

有权组织建设单位对保修工作进行验收、有权组织对分包分供的维修验收。


37

催收清欠

质保金到期催付

有权向建设单位发《保修期满通知书》。


其他到期应付款催付

有权向建设单位发催款函。


38

往来函件

工程往来函件

有权报送或接收项目工程联系函(如图纸会审、技术核定、设计变更通知等)。


上述被委托人员不得超越权限,不得违规行使授权。该被委托人员超越权限行使本授权书未明示授权的事项,除本公司书面形式予以追认,均属无效。

本授权未涉及事项,若该项目确有必要行使权限的,必须经另行授权后,方可以处理。

该被委托人员在行使授权范围内的各项权利时必须遵循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上述被委托人员无权转委托。

委托单位(盖章):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授权委托书

致: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为了更好的完成我公司承接的分包合同范围内合同履约工作,现就明确我方相关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范围,进行以下授权,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承担责任。

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职责范围:代表我公司履行合同中载明的权利义务及项目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全面管理工作,其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认可。

2、商务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职责范围:负责项目全过程中所有中间结算资料、最终结算资料、签证资料的编制、报审工作。

3、财务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职责范围:负责项目工程款的收取,并办理确认工作。

4、材料、设备管理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职责范围:负责现场材料领料、保养、保管、维护工作。

5、专职安全责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岗位证书号:

职责范围:负责按月向甲方提供劳务人员花名册、工资表发放记录及安全培训资料以及现场安全管理。

委托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乙方拟派管理人员及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拟派管理人员及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拟派管理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职位

证书号

联系方式



























乙方拟派管理人员身份证附件


附件4:质量管理协议书

预拌混凝土技术质量协议

甲方:中 国 建 筑 第 七 工 程 局 有 限 公 司

乙方:(混凝土供应单位)

根据国家、地方及甲方有关质量管理规定,经双方协商,在乙方的所有承包合同范围内签订本技术质量协议书,以明确双方的质量管理权利和义务并作为XXXX合同的组成部分共同遵守。

第一 适用条款

第一条:双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工程质量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预拌混凝土》(GB/T *****查看详情-201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T 50666-2011)等标准。

第二条:双方应共同遵守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要求以及中建七局工程质量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贯彻执行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工程质量,减少质量通病,杜绝质量事故发生。

第二 专用条款

第一条:甲方的质量责任、权利和义务

1.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和相关法规,根据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运输、浇筑及检测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2.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所使用的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确保乙方生产工艺标准符合规范要求,防止隐患出现;

3.甲方对乙方供应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在供应预拌混凝土前,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交底,明确原材料及混凝土性能指标、供货期等相关要求,根据结构设计以及施工环境要求,严格控制最小水泥用量、水胶比,根据工程特点,说明注意事项,并履行签字手续;

4.甲方每月不定期对商混站进行质量检查,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质检团队开展检查工作,检查项目包括不限于混凝土原材料抽检、原材料取样送检、技术质量资料抽查、计量设备检查、生产能力评估等;

5.甲方在混凝土浇筑前24小时开出订货通知单,并注明项目名称、混凝土强度等级及特殊要求、浇筑部位、浇筑方量及准确开盘时间,乙方根据通知单要求合理安排生产;

6.甲方有权对进场混凝土随机抽查取样,对不满足质量标准的混凝土要求退场的,乙方不得有异议;

7.甲方在现场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履行旁站监督义务,对现场浇筑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随时通报,乙方须及时无条件采取应对措施。

8.甲方负责在混凝土浇筑后,组织施工班组及时采取养护措施,严格执行预拌混凝土、混凝土施工规范中相关规定;

9.混凝土生产过程中,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对拌合站进行生产过程抽查检验,包括不仅限于原材料检测、机楼巡查、下料控制、配合比对比等;

第二条:乙方的质量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建立有效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明确相应责任人,确保体系健全可靠;

2.乙方生产部门根据订货通知单及时下达生产任务、合理安排生产。

3.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订货通知单的内容提供准确的配合比资料及原材料检测报告,保证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真实、统一、规范、完整,工程资料一经发出不允许更改。

4.乙方混凝土生产在搅拌过程中,拌制的混凝土拌合物的匀质性应符合《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T*****查看详情-2011的规定。

5.混凝土拌制的最短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 *****查看详情-2012)的规定,混凝土的搅拌时间,每一工作班至少应抽查两次,搅拌时间从全部材料投完算起不得低于30s。

6.混凝土搅拌完毕后,应按下列要求检测混凝土拌合物的各项性能: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应在搅拌地点和浇筑地点分别取样检测,每一工作班不应少于一次,评定时应以浇筑地点的测值为准,检验坍落度时,还应观察混凝土拌合物的粘聚性和保水性。

7.混凝土生产、运输、浇筑等过程需满足以下条件与要求:

7.1运输车在装料前应将筒内积水排尽。

7.2当需要在卸料前掺入外加剂时,外加剂掺入后搅拌车应快速进行搅拌,搅拌的时间应满足试验要求。

7.3严禁向运输车内的混凝土任意加水。

7.4混凝土的运输时间系指从混凝土由搅拌机卸入运输车开始至该运输车开始卸料为止。运送时应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当结构设计说明未明确时间时,采用搅拌运输车运送的混凝土,宜在1.5h内卸料;当最高温度低于25℃时,运送时间可延长0.5h。甲方若要求延长运送时间,乙方应采用相应的技术措施,并应通过试验验证。

7.5乙方应合理控制混凝土的运送频率,应能保证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

7.6乙方的运输车在运送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避免遗洒;禁止将遗洒混凝土掺入运输车混凝土罐内。

8.乙方混凝土生产应严格执行试验检验程序,进厂原材料和出厂砼未经检验和试验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9.乙方应当对生产过程中原材料(砂,石,水泥,粉煤灰,砼外加剂)及砼的各项物理力学性能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样检验试验,对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及砼,进行严格的理化性能分析、监督检验。

10.乙方根据生产任务单要求,在生产前对所用原材料(水泥、砂、石子、外加剂等)进行试验检测,不合格原材料不准使用和避免发生原材料的串级事故。

11. 在开盘生产时,根据原材料配合比方案认真作好开盘鉴定及砼配合比调整:

(1)由于混凝土较稀引起坍落度过大的调整,可保持水灰比(W/C)不变,增加砂和水泥用量进行调整。

(2)由于混凝土较稠引起坍落度过小的调整,可保持水灰比( W/C)不变,增加水和水泥用量进行调整。

(3)由于砂浆过多引起坍落度过大的调整,可降低砂率(SP↓)。

(4)由于砂浆不足以包裹石子,引起混凝土离析的调整,可增大砂率进行调整(SP↑)。

12.生产期间要经常监督检查操作楼配合比的实际执行情况,严格检查出厂坍落度,做到每车必检,发现不正常的生产操作情况应随时进行纠正和调整。不合格砼禁止出厂,合格砼签字后方可出厂,并做好记录工作。

13.乙方技术人员要到施工现场配合查看砼坍落度,并负责工地调料、因特殊情况从工地返回混凝土的调整工作。

14.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严格地执行本项目设计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不受任何行政和其它因素的干扰。

15.乙方应配合甲方对混凝土施工进行全过程监控,包括混凝土生产至结构成型交付验收的整个过程,无条件执行乙方的工作义务;

16.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施工场所、施工地点、施工任务,合理协调质量管控事宜,要求浇筑前检测、浇筑过程监管、浇筑后跟踪,确保本工程混凝土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17.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应配备足够的人员,包括技术员、试验员、品控员、机械操作手等,确保混凝土生产质量体系正常运行;

18.乙方混凝土生产开机前必须完成对原材料的质量检定及数据分析工作,尤其敏感材料的参数,例如:机制砂含泥量、碎石级配、水泥三大物理性能等;

19.乙方要定期对站内机械设备进行检修保养,保证运输系统、称量系统量值可靠,数据准确;

20.乙方生产混凝土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内约定的配比生产,对于水胶比XXX、氯离子含量XXX等关键参数严禁改变,严格按照图纸规定执行,若图纸无明确规定,则按照《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中规定。生产配合比只允许针对施工需求、材料特性改变砂率指标,波动范围控制在±2%范围内;

21.乙方生产经营时必须综合考虑天气因素,根据当天气候条件,合理优化生产配比,包括对坍损的计算、原材料的含水情况扣除等;

22.乙方生产混凝土时,要时刻对混凝土的搅拌状态进行监控取样核实,确保每盘生产的混凝土性能指标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3.乙方确保随车资料齐全,包括商品混凝土运输单、商品容混凝土配合比、商品混凝土开盘鉴定、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商品混凝土外加剂试验报告、商品混凝土掺合料试验报告等。

24.乙方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在甲方提交浇筑计划后,乙方应确保相关责任人在混凝土浇筑期间在岗。

25.混凝土试验必须经两次检测,即出站检测和到场检测,出站检测由乙方技术人员进行,需保留好检测记录以供后期甲方检查核对,现场检测由甲方技术人员进行,乙方技术人员旁站见证,确保监测数据公开、公正;

26.实体鉴定:乙方必须定期对甲方工程上成型的结构进行摸排鉴定,并及时将检测数据反馈给甲方,乙方在最终的实体验收工作上要积极参与并提供专业性的建议,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27.乙方在供应混凝土时必须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旁站及技术服务,现场技术人员要时刻与后台保持有效的沟通联动,及时根据现场情况调度以满足浇筑需求;

28.混凝土浇筑后,甲方将对不同龄期的混凝土试块进行检查,乙方应确保混凝土浇筑后的3天强度应达到设计值的50%以上,7天达到70%,28天达到100%以上。

29.质量事故处理及责任划分:甲方根据现场实际存在的混凝土质量缺陷,进行检测分析,乙方派人协同,对于确定为混凝土生产质量导致的实体缺陷,甲方按照相关条款给予乙方经济处罚,乙方需承担所有的返工、加固、修复费用及其他损失。

第三条:奖罚措施

1.甲方在商混站检查过程中,凡检验出混凝土生产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的罚款10000元/次。

2.凡在抽检商混站过程中发现生产计量装置失准的,罚款10000元/次。

3.凡发现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未转罐,罚款2000元/次。

4.凡到场混凝土检出有严重缺陷,如混凝土出现离析、和易性差、坍落度过大或过小等,罚款5000元/次。

5.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司机私自加水者,罚款5000元/次。

6.甲方检查商混站技术资料,发现原材料没按规范要求及时检测、漏检的,罚款5000元/次。

7.乙方未及时出具相关产品出厂报告的,罚款5000元/次。

8.甲方要求提供技术服务,没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相关技术服务的,罚款5000元/次。

第三 质量事故处理

1.若发生质量事故,由甲方及其主管部门牵头,双方共同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对事故造成的影响由乙方负责提出整改方案,对事故造成的损失按照责任划分由各责任方承担;

2.由于没有尽到自身质量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在甲方权限范围内已不能处理的,视情况甲方有权提交相关上级或政府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因甲方管理不善、渎职、失职或违章作业造成的质量事故按工程局和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及双方签订的有关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 其他

1.上述各条双方按月、季、年进行检查,以保证责任合同的实现;

2.本协议条例规定由甲乙双方人员共同监督执行;

3.乙方不能认真履行质量管理责任制或履约期间发生质量事故,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4.未尽事宜双方应相互协商解决;

5.工程质量保修约定详见专业分包合同保修条款;

6.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表:

本工程混凝土参数一览表

序号

混凝土标号

配合比(每立方用量)

水泥

添加剂

掺合料

其他


































附件5:廉洁从业协议

廉洁从业协议

甲方(全称):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为更好遵守法律,保证双方合作健康运行,避免合作中的不正之风,经甲、乙方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照甲方的招(议)标程序确定乙方,确保公正、公平对待所有合作方;不得在招标文件中有针对性地故意设定条件,以不公正的方法确定劳务队伍;

2.按照甲方的项目管理流程办理乙方的各项业务(现场签证、验收、结算、付款等),对己方员工的吃拿卡要行为坚决制止,如甲方员工出现上述情况以索贿论;

3.不安排己方员工的亲友在乙方工作;

4.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乙方,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5.不得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旅游等提供方便;

6.不得参与乙方付费的娱乐、消费活动,不得接受乙方的钱物等各种馈赠,不得在乙方报销属个人的开支。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自己的实力参与甲方的招(议)标,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不得招标之前或过程中,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中标;

2.不得以照顾为由安排甲方员工亲友在己方工作;

3.不得安排甲方员工参与己方付费的娱乐活动消费,不得向甲方员工提供钱物等馈赠,不得报销甲方属个人的开支;

4.不得为甲方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旅游等提供方便;

5.对甲方员工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及时向甲方的上级监督部门报告。

三、双方认可甲方建立不诚信合作方黑名单制度,如乙方发生向甲方员工的行贿行为、乙方和甲方的员工勾结虚增结算款项的行为,则该乙方进入甲方不诚信合作方黑名单。

四、如乙方对甲方人员行贿,则按行贿金额的5倍扣减乙方应结算的款项;如发现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中标的,立即清除出场,终止合同执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如乙方和甲方的员工勾结虚增结算款,则按照虚增款项的5倍扣减乙方应结算的款项;如发现乙方接受甲方人员要求安排甲方人员亲友在乙方工作,违者除令被安插人员在两天内退出外,并对责任人按每人每次1000元给予罚款。

五、双方人员的违纪行为,各方均有责任向其上级报告,所有贿赂物品一律没收上交;对拒贿者,除表扬外,可给予上交贿物价值5-30%的奖励;对举报者,按举报有功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六、甲方乙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协议,遵纪守法,相互监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廉政建设。对违反者,按本协议和有关廉政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甲方上级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公司纪检监察室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件6: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协议书

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协议书

甲方(全称):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建集团、中建七局及公司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项目职工和劳务工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甲方与乙方协商,现就乙方承接甲方xxx项目xxxx工程,在项目管理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必须根据分包内容的实际,制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建立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体系,配备疫情防控人员,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2.甲方、乙方双方应做好本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乙方应对聘用的所有人员核实身份及健康信息,不私招滥雇,不使用无健康信息的人员,不得在项目之间无组织无序调配使用务工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制度,准确掌握人员健康和流动情况。做好人员防护、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防控机制。乙方承诺本单位管理人员、下属工人及关联人员在入职、入场、外地返岗前已经进行新冠疫情排查,并确认进场人员近14日内无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和国外居住史、旅行史或与其他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接触史或其他可能引起疫情传播的情况,如存在瞒报、迟报、或其它管理不当的情况,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可限制乙方在中建系统招标的项目进行投标,并对乙方处以20000元/次的违约处罚。

3.乙方应定期对所属务工人员居住场所通风换气、清洁卫生、定期消毒,并按甲方现场管理要求,严格进行实名登记和出入管理。乙方应保障防疫物资配备,配置足够的消毒液、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服、消毒手套并及时发放。乙方应安排人员按时对生活区、工人房间、食堂、卫生间进行消杀,不定时开展巡查,防止工人聚集,督促工人戴好口罩,并做好防疫措施台账记录,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乙方双方须贯彻国家、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甲方发布的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检查,对于提出的要求按所属责任立刻整改,确保疫情防控的管理落实到位。

5.乙方应指导员工及时关注国家疫情变化情况,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经停史、旅居史的人员,应立即向所属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及甲方报告,并配合做好管控。乙方应严格遵守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制定的防疫政策法规,按甲方或政府部门要求,做好管理人员及下属工人疫情排查、检测、流调、隔离和治疗等,如发生不配合情况,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承诺做好管理人员及下属工人隔离安抚,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及时足额发放隔离期间劳动报酬及相关费用补贴,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乙方工程款,用以补发相关工人的隔离期间劳动报酬及相关费用补贴。

7.新冠肺炎疫情为不可抗力,因疫情导致乙方成本费用增加的,该部分费用在甲方向建设单位索赔成功的前提下,由甲方、乙方双方进行合理分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件7:招标过程的重要函件

招标过程的重要函件

(如有则粘贴在此。指招标过程中分包作出的澄清、重要承诺等相关函件,如无则本部分直接写无,不用删除。)


附件8:投标报价书

投标报价书

(指定标前要求分包提供的最终的投标报价函,指云筑网最后一轮报价,分包所提交的签字版pdf文件)


,佛山市,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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