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采购人使用功能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行[2020]299号)中标准生产。
详见附件。
1.交货时间:在接到采购人的供货通知之日起7天内完成量体工作。量体工作完成后15天交货。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量体服务要求在采购人约定的时间里,免费负责为采购人提供上门一对一量衣服务,为采购人员工量体裁衣和统计型号,按实际量取的尺寸制作。如采购人的员工因特殊原因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及时到场参加量体,则采购人有权为其另行安排量体时间。上述补充量体的时间及地点由采购人提前1到2天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的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安排量体师在规定的时间前往采购人所指定的地点完成补充量体工作。
2、质量保证
2.1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行[2020]299号)标准要求、符合《湖南省司法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司发〔2021〕13号)标准要求。
2.2中标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对产品实施“三包”,质保期为壹年。
2.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产品的售后服务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2.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售后机构,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如钮扣、拉链等)。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 采购人验收前要求成交人提供交货清单一份。
4、 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验收时由验收小组对所提交的货物抽样检验,并出具最终的验收报告。
5、 凡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应将选定的面料、服装样品款式送采购人确认方可生产。
7、货物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用户前48小时通知采购人,以方便采购人接货。验收方式为到货验收,必要时双方共同抽样送省级及以上国家法定机构进行破坏性检测;检测结果低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和相关标准,则视为该批产品不合格,中标人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按采购人要求重新组织生产并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8、验收时检测费及检验消耗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质量仲裁检验费用和检验消耗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无。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中国采招网(bidcent er.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