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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秀实验学校新建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新建工程-

所属地区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 发布时间 2023/6/7 关键词新建工程-   近期更新11336项目点击关注“新建工程-”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三河市鸿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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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秀实验学校新建工程

发布时间:2023-06-07 09:2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挺秀实验学校新建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挺秀实验学校新建工程已由燕郊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燕区审批投资【202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 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九年一贯制实验学校一座,设置72个班,其中小学48个班,初中24个班,主要建设教学楼、综合楼、多功能报告厅及附属用房;配套建设风雨操场、外网及内部配套等设施。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不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不得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具有2020、2021、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07 09:00至2023-06-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中国采招 网(bidcenter.com.cn#)

招标人:

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三河市鸿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行宫东大街1号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三河市区理想新城广场四层东侧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殷丽媛

联系人: 曾宪翠
电话:

0316-*******查看详情

电话: 137*****51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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