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采招网 > 招标频道 > 招标日历 > 招标公告 >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长沙县不动产系统信息化升级项目二期合同公告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长沙县不动产系统信息化升级项目二期合同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不动产系统信

所属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发布时间 2023/4/18 关键词不动产系统信   近期更新0项目点击关注“不动产系统信”实时招标项目

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立即免费注册   立即登录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如果您已经是会员请先登录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202*****0013-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力智数字房产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县不动产系统信息化升级项目(二期)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001
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不动产系统信息化升级项目(二期)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1*******查看详情
 合计金额小写: *******查看详情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壹拾陆万柒仟伍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智能+不动产登记系统

1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2

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

1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3

二手房资金监管系统

1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4

网上办事大厅升级

1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5

会展片区外围数据共享

1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6

系统迁移对接

1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7

智能面签终端机

20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8

数据处理

1

*****查看详情0

*****查看详情0

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小写):¥2,167,500.00元整

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陆万柒仟伍佰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4-18 —— 2023-10-17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乙方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三方联合签收前的保管和相应的费用。

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3.2资料移交

乙方在供货时,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甲方。

3.3.3安装调试

乙方负责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提前和甲方取得联系,以便甲方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乙方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3.4培训

乙方根据本次项目的功能和特点,充分考虑到系统使用人员实际水平,提出详细的系统培训方案。培训目标是通过系统培训以达到系统管理人员能够独立管理服务商所提供的软件和日常的维护处理能力。乙方负责师资、教材、课件等,并配合甲方组织实施相关人员培训。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项目完成后,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5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5%,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付清(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质保金在质保期不计息。凭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付款。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德政园支行(长沙力智数字房产技术发展有限公司:800*****370
201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产品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并在交货验收时提供给甲方。

项目整体质保期两年,质保期从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并提供两年软硬件免费维护服务,质保期内不再增加费用并包含系统的升级改造。

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应当向厂家购买;未在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乙方承诺的质保期限内,对所供货产品的质量负

责,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质保和售后服务的,甲方有权上报财政主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取消其中标资格。

5.2.1售后服务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甲方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5.2.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5.2.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2小时之内到达现场;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3小时之内到达现场。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5.2.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2.4保密要求

项目合同签订的同时签署保密协议。

项目实施期间,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纸质文档、声像文档、程序代码以及信息数据文件等,乙方必须保守机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带出工作场所或向外泄露。乙方同时采取一切必要的方式协助甲方保证数据安全和保守数据秘密。

项目实施期间,乙方遵守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接触到的任何属于甲方的档案相关材料,以保证其秘密性。

5.2.5系统成果

系统成果包含智能+不动产登记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二手房资金监管系统、网上办事大厅升级、会展片区外围数据共享、系统迁移和对接、智能服务面签终端机(20台)、数据处理(数据库升级改造及数据汇交)等不动产登记系统信息化升级成果。

5.2.6文档成果

验收前,乙方提交本项目的所有成果以及项目有关全部资料。本项目文档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标准规范文档、数据资源目录体系文档、监管指标文档、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项目设计文档、数据库设计文档、系统测试报告、项目总结报告、系统操作手册等。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文)要求采用一般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项目所有系统必须经甲方认可的第三方测评机构检测(软件测评、等保测评),检测结果满足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解决方案中承诺的所有功能、性能和安全要求,信息安全保护等级应达到《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的第三级标准。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及时了解和监督项目开发的进展情况。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必需的资料和工作条件。

甲方应保护乙方所提供的系统软件的版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系统集成给第三方使用。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6.2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合同价款。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项目开发所必需的资料及必要的支持。

在验收合格之前,如发现乙方交付的项目交付成果有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乙方负责排除缺陷、修理、替换或更换出现故障的项目交付成果及提供其他保修服务,上述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交付的项目成果存在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工作障碍的,乙方应当及时对项目成果采取修改、重做等不就措施,并对因此造成的乙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因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按照本合同第7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如任何第三方就乙方的项目交付成果及服务向甲方提起侵权索赔,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方承担。

乙方所交付的成果不得存在安全隐患,若因安全隐患引起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触及法律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6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甲、乙双方应按约履行合同义务。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要求提供系统开发、应用安装、系统运营维护等服务的,甲方可以要求限期履行,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仍不予以履行义务,导致影响甲方与用户合同履行的,甲方可解除合同,要求返还相应的服务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的实际损失。

7.5乙方提供的系统产品如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影响正常使用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限期重做、更换,否则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返还相应的服务费。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乙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所需的设备及配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乙方保障项目建设满足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防护排查整改的通知》要求。

本项目中定制开发的软件产品,成果及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采购人许可,乙方不得转让。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发生的任何人身与财物损失、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按照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项目团队的人员配置履约,在中标后原则上不予更换,如特殊原因不能履约的,应更换同级别其他技术人员,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并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更换符合项目要求的人员,如未履行,则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遵循长沙县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国采招 网(bidcenter.com.cn).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县望仙东路598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318号西子商业中心A栋七楼
法定代理人: 周创 法定代理人: 曾锋
委托代理人: 张庆军 委托代理人: 赵岩
电话: 0731-********查看详情 电话: 0731-********查看详情
传真: 0731-********查看详情 传真:



文件下载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您已参加了618礼品抢购活动
稍候将会有客服人员联系您
请注意来电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