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县新政镇中心幼儿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亭县新政镇中心幼儿园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保发改字[2015] 27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及县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保亭县新政镇中心幼儿园境内,项目拟建1栋3层(12班)幼儿园,由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三部分组成,建筑面积2522.45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含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含场地平整、道路工程、沙池、戏水池、儿童娱乐设备、塑胶地面、停车位、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及景观绿化工程等)。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电气工程、电气火灾监控、给排水工程、弱电、太阳能工程、土建工程(详见施工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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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单位须提供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10 月 19 日至 2015 年 10 月 23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保亭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建设局窗口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1 月 10 日9时 30分,地点为保亭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保亭县 地 址:海口市国贸大道锦绣花园6单元1001房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黄先生 联 系 人: 柯女士
电 话:183*****359 电 话: ****-********查看详情
传 真: 传 真: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