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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数据资源中心:智慧望城鲲鹏云资源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鲲鹏

所属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 发布时间 2023/6/20 关键词鲲鹏   近期更新85项目点击关注“鲲鹏”实时招标项目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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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主要包括对云服务的采购,满足未来三年望城区各单位非保密应用的云基础资源服务需求,包括全区政府性投资的各级各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信息系统、区内大型园区及大型国企的业务系统。为其提供灵活、可靠、安全的基础支撑服务等。参照长沙市政务云最新服务目录清单,结合望城区智慧城市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整体丰富智慧望城云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计算、存储、网络、安全、灾备等IaaS服务能力以及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PaaS服务能力的采购。配套升级安全防护体系、完善容灾备份体系、提升运维管理体系、建立云服务质量考评机制等,切实提高云服务商云服务质量以及运维响应服务效率,促进望城区政务云整体管理和服务水平。智慧望城云资源服务采购项目遵循国家、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政府指引,为全区单位“政务云”相关应用建设提供灵活、可靠、安全的基础支撑服务,对望城区政务信息化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通过本项目服务采购,有助于实现区级各部门资源和平台的统一管理、深度融合和开放共享,完善电子政务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夯实了信息基础整合,进一步提升望城区电子政务信息化水平、在云计算技术普及和应用方面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府便民服务、信息惠民的能力和形象,对加快望城区深化改革、跨越式发展进程将起到显著的推动作用。

本项目从实际需求出发,对于智慧望城鲲鹏云(2020年-2022年)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服务质量提升。结合相关政策要求及用户需求,在智慧望城鲲鹏云(2020年-2022年)基础上重新采购鲲鹏资源服务,解决智慧望城鲲鹏云(2020年-2022年)当前存在的服务合同到期、服务质量考核不完善、运维安全支撑能力不足等问题。同时,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 “四梁八柱”建设的指导意见》(长政办发〔2023〕4 号)文件中“加快推进市政务云由自主建设向购买服务演进,发挥云资源集采性价优势”要求,本项目参照长沙市政务云采购模式,沿用购买服务的方式采购鲲鹏云资源服务。

二、相关标准

执行相关行业标准。

.中国采招网(bi dcenter.com.cn)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服务期为三年,一签三年,一年一考核。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地点:按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五、服务标准

6.1、运维巡检服务要求

中标单位提供全年7*24小时(包含周末和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技术支持,包括远程维护及现场服务。中标单位对所有设备、线路、系统等进行定期巡查,保障系统及相关设备正常运行,每月底提交月度巡检报告。

6.2、故障响应及问题修复服务要求

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在接到故障报修后,须在1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一般故障(如单点故障等)须在到达现场后2小时内排除,严重故障(如区域性故障等)须在到达现场后4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如系统整体性崩溃等)须在到达现场后8小时内排除;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采购单位报备,并说明原因。故障处理过程中须及时向采购单位反馈进展,故障处理完成后需提交故障报告,并附故障处理现场照片。

6.3、硬件维修服务要求

对运维服务范围内的硬件设备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不可抗力因素等造成的产品毁损情形除外)提供硬件维护维修服务。中标单位运维技术人员应1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进行设备检测、维护与维修,或配合采购单位与产品制造商沟通进行设备更换或采购。

6.4、应急保障服务要求

6.4.1、提供重大会议、重大事件期间的全面加急响应保障服务;

6.4.2、提供采购单位临时会议、接待期间的全面加急响应保障服务;

6.4.3、安排专业人员对重大会议、重大事件、临时会议、接待期间的系统提供24小时一对一保障服务。

6.5、项目组人员配备要求

本项目中标单位需组建项目运维团队,人员需配备不少于1名项目负责人、2名网络工程师、3名运维技术人员负责项目运维。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3、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如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中标人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5、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中标人原因,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8.1、结算方式

8.1.1 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数据资源中心

8.1.2 付款方式:采购人按每服务年度进行结算,每服务年度初采购人预付年度服务费四百万元,云服务商云服务结算费用与年度综合考评结果挂钩(具体按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为准)。

9、本项目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单位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0、中标单位要负责原鲲鹏云上的业务系统迁移,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11、本项目要求云服务商原则上在中标签订合同后20天内具备业务系统迁移条件,在一个半月内完成业务系统迁移工作,如由于中标单位的原因导致原鲲鹏云系统未能按时迁移所产生的云资源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12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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