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一重风电设备有限公司集中浇注除尘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集中浇注除尘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酒泉一重风电设备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集中浇注除尘系统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包)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规格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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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60120*****001" rowspan="1"> C110*****960120*****001 | 集中浇注除尘系统 | 1 | 套中国采 招网(bidcenter.com.cn)# | 除尘 | 120 | 甘肃省酒泉市酒泉一重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500.00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人须承诺具备本项目技术服务能力(需提供承诺)。 3.2 投标人需在2020年01月01日-投标截止日期止,提供铸造(铸铁件)行业(要写明厂家、规格、型号等)的销售业绩。业绩以销售合同、发票复印件为准。业绩证明应为投标人以自身名义签订的销售合同为准,经销商、代理商不得以生产商业绩作为自身业绩。投标人需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否决其投标,并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3.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资质,见上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21日 23时00分00秒至2023年06月30日 23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12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5.3 投标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仅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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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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