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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镇政府停车场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停车场

所属地区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 发布时间 2015/10/21 关键词停车场   近期更新11345项目点击关注“停车场”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恩施市龙凤镇人民政府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恩施市百通招标代理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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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百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恩施市龙凤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就恩施市龙凤镇政府停车场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按照恩市财采计【2015】5297号计划审批表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第一次公告发出后,截止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1日上午9点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申请人不足三家,不满足法定最低要求,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ESBT-15092。

二、项目名称:恩施市龙凤镇政府停车场工程;

三、招标内容:恩施市龙凤镇政府停车场工程,建筑面积约1268平方米。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工期要求30天,建设地点恩施市龙凤镇。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明确全部工程内容施工。

四、项目预算:约73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诚信度;

4、具备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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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7、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8、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拟派本项目经理近两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在第一次公告期间报名的有效投标申请人需要到恩施市百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新进行报名登记。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报名时间内按以下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元)

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确保投标保证金在2015年10月28日17时00分前到账并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凭政府采购中心银行回单及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恩施市民之家421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否则视为无效。

收款单位: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恩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2

行 号:********查看详情0312

八、招标公告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 http://www.ccgp-hubei.gov.cn/ )、 恩施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esscg.com.cn/)

九 、招标文件领取: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于2015年10月29日至 2015年11月4日每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下午14:30时至16 :3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保证金收据、项目经理叁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司公章到恩施市民之家四楼恩施市政务服务中心中介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十、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恩施市民之家四楼417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恩施市龙凤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恩施市龙凤镇

联 系 人: 高 磊

电 话: 188*****676

招标代理机构: 恩施市百通招标代理公司

地 址: 恩施市大桥路58号

联 系 人: 陈 军

电 话: ****-*******查看详情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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