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永顺县城乡供水一体化石堤水厂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永顺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19-******查看详情-04-01-******查看详情,项目业主为永顺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合同估算价为400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地方专项债券资金。
1.2 选取项目概况
1.2.1项目名称:永顺县城乡供水一体化石堤水厂项目;
1.2.2建设地点:石堤镇;
1.2.3项目基本情况
永顺县城乡供水一体化石堤水厂项目覆盖石堤社区、兴隆社区、西湖社区、九官坪村等3个社区,1个村,设计供水人口*****查看详情人,工程日供水规模6000吨,水源选用中秋河水库水源。
2.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中国采招网(!bidc enter.com.cn)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2.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本次比选活动。
2.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比选活动。供应商需签订招标代理信用承诺书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同时进行查询,查询有效时间为本公告日内并提供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以上2个网站如存在无法查询现象视为本网站无重大违法记录)。
3.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选取活动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区间为12万元至 20 万元,竞选人应当在该范围内进行报价。
4.选取比选办法
本次选取活动招标代理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1)。
5.评审专家选取
本项目代理机构比选评审专家共5名,在永顺县水利专家库抽取。
6.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3个工作日(2023年6月27日~29日)。
7、竞选文件的递交
竞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选取时间为2023年 6 月30日9时30分。请竞选人在选取截止时间前由公司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携带身份证明材料递交密封比选资料3份(1正2副)参加竞选。逾期递交的竞选文件将被拒收。
8.资格审查
本次选取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公司需积极响应比选方案。竞选文件递交后,评审委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可进入下一阶段比选。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取公告在永顺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选 取 人:永顺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永顺县灵溪镇棚场街197号
联 系 人:徐斌
附件1.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方案
2.招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比选格式
永顺县水利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