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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某部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食堂餐饮服务

所属地区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 发布时间 2023/6/27 关键词食堂餐饮服务   近期更新787项目点击关注“食堂餐饮服务”实时招标项目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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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某部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2023-JHHQZS-F1026)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食堂餐饮服务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某部机关食堂和丰台某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3-JHHQZS-F1026

三、公示期限

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4日(发布后5个工作日)

四、需求概况

(一)项目类型:服务采购

(二)采购内容:为某部机关食堂和丰台某食堂2个食堂提供餐饮保障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拟制食谱、提报每日主副食品采购需求和质量验收、库房管理、餐品加工、餐厅服务、食品消耗记录、责任范围卫生清洁(含油烟机集中清洗、门窗玻璃清洗、垃圾清倒,食堂南北两侧楼梯、员工宿舍楼道、水房和厕所等食堂所属公共区域清洁)和虫害防治等。

(三)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根据履约情况视情可续签两次,每次一年。合同执行年度内每月组织满意度调查,年度内满意度平均达85%以上可续签。

五、最高限价

年服务费696.7296万元(机关食堂年服务费597.1968万元,丰台某食堂年服务费99.5328万元),为餐饮服务所有费用,包含:人员工资、社保、伙食费、劳保用品、工作服、加班费、福利费、管理费、办公费、利润及税金等一切费用。

乙方统一为配备人员向甲方缴纳伙食费,每人每月500元,于每餐供餐完毕后在甲方食堂就餐。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服务费按月支付,按实际应付金额和等额发票进行结算。实际应付金额=合同金额-按餐饮服务监管细则进行的罚款。

七、预计采购时间:2023年7月

八、供应要求

(一)就餐人数

某部机关食堂共需保障约2200人日常饮食。工作日:日均保障早餐750人次,午餐1300人次,晚餐600人次;非工作日:日均保障早餐350人次,午餐650人次,晚餐300人次。

丰台某食堂共需保障约270人日常饮食。工作日:日均保障早餐130人次,午餐170人次,晚餐110人次;非工作日:日均保障早餐30人次,午餐90人次,晚餐50人次。

(二)开餐时间

早餐时间:0700~0800;午餐时间:1200~1300;晚餐时间:1800~1900。

(三)组伙标准

1.早餐供应21个品种,包括6个热菜、6个主食、1个杂粮、2个粥和2种鸡蛋、2种牛奶、豆浆,另1种明档制作。

2.午餐供应22个品种,包括8个热菜(2荤3半荤3素,含1个小碗菜)、6个主食、2种杂粮、2种汤和水果、酸奶,另1种明档制作。

3.晚餐供应15个品种,包括6个热菜(2荤2半荤2素)、4个主食,1个粥和汤、水果、饮料,另1种明档制作。

甲方可根据保障实际,进行组伙标准调整。

(四)人员配备

1.某部机关食堂需配备72人。

餐厅1需配备65人:其中经理1人、厨师长1人(技师以上等级)、厨师15人(技师以上等级至少2人、高级以上等级至少2人)、面点师15人(技师以上等级至少2人、高级以上等级至少2人)、切配10人、服务员15人、洗消工8人;

餐厅2需配备3人:其中服务员1人、送餐员1人、面点师1人(高级以上等级);

餐厅3需配备4人:其中厨师2人(技师以上等级),面点师1人(高级以上等级)、洗消工1人。

2.丰台某食堂需配备12人。其中经理1人、厨师长1人(技师以上等级)、厨师2人(高级以上等级至少1人)、面点师2人(高级以上等级至少1人)、切配2人、服务员3人、洗消工1人。

以上两个食堂所配置人员,每个食堂至少有1人具有质检员资质,兼职负责果蔬农药残留和餐具卫生检测监督工作。且服务公司每年至少组织1次膳食营养调查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改进饮食保障工作,提高膳食营养水平。另,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提供当年度的派出所无犯罪证明,有效期内的卫生法规知识培训合格证和健康证(每半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厨师和面点师必须持等级证书上岗等。所有配备人员,男性应在18岁-55岁,女性应在18岁-50岁。

九、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参股企业(投标供应商直接股东不允许为外资参股(含港澳台,但经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为国有企业的除外)),且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外籍(或港澳台)身份。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近三年(截止开标时间)无食品安全事故(提供书面声明)。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近三年(截止开标时间)具有军队、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餐饮服务经验,且单个项目保障人员规模在1000人以上(须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备查,若合同未体现规模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八)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

十、项目说明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书面递交我部(并提供电子版),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讨论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三)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先生、张先生

电 话:182*****596189*****610

邮 箱:*********查看详情@qq.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附件: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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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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