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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活动中心

所属地区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 发布时间 2015/10/21 关键词活动中心   近期更新1717项目点击关注“活动中心”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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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的宿豫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市宿豫区

1.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7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额约175 万元。

1.3工期:5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a、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满一年且完成结算审计时,付至结算审计总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满二年时,付至结算审计总价的95%;余款于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付清(不计利息)。

b、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罚款、甲供材料款及拖欠农民工的工资。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豫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改造工程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详见附件。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及B类安全员证;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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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3.5.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3.5.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3.5.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2015年1月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507房间,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4.3.9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

4.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15年10月22 日至10 月 28 日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http://www.suyuztb.com),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代理机构不再电话通知获取招标文件;

(3)费用:100元,网上银行支付,售后不退。

5.2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下载招标文件3日内;

(2)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

5.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11 月11 日 9 时00 分;

6.2开标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公寓四楼);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豫区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豫区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教育局 地址:西湖上城西门南50米

联系人:陆林 联系人:高蕊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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