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高速路口钢构防疫大棚拆除项目进行分散询价采购。
一、本项目概况
启东高速路口钢构防疫大棚拆除项目,主要包括:拆除启东高速路口原钢结构大棚3座,并考虑残值回收;对已拆除启东高速路口钢结构大棚3座进行残值回收。
二、本项目的服务费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服务费最低限价为人民币柒仟柒佰元整(¥:7700元)。供应商所报投标报价总价大于最低限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小于或等于最低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投标报价指投标人补偿给招标人的费用。被拆除的所有废料、残渣清运、以及所采取的安全措施等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企业资质及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
2、固定总价报价:投标报价中包含完成本工程规定所有工序活动项目要求的总价,应考虑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进出场费、施工企业管理费、安全措施费、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市场材料价格风险费、政策性调整风险费等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都应计入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中,在结算时不作调整。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报价供应商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报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可能引起的群众矛盾、大棚残值、资产设施残值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的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服务、材料检测等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供货期间提出任何减少费用的要求,更不得降低服务标准。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4、投标人应详细阅读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对询价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一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代理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世纪大道2099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13-********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倩
联系电话:0513-********查看详情
2.报价文件的构成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报价表(附件2)须为打印,手写无效。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9)投标承诺书(附件3),报价文件中须有相应的投标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备注: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一正二副)并加盖公章,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3年7月24日上午9:00—9:30密封送至启东市交通运输局404室会议室进行登记(只接收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六、保证金
(1)本项目不收取报价保证金。
七、商务要求:
1.拆除标准:拆除启东高速路口钢构防疫大棚区域内所有残值项目(包括所需的清障、各种障碍物(包括地上、地下)的拆除、建筑垃圾等废弃物清理及外运处置等),满足净地要求。
2.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按招标人要求)完成高速路口钢构大棚拆除、全部垃圾及设备清运完毕(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残渣堆放地点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3.拆除范围:主要内容为拆除3座钢架大棚并对拆除物进行残值回收和已拆除3座钢架大棚的材料进行残值回收,详见如下明细:
序号 | 内容 | 位置 | 规格(m) | 单位 | 数量 | 现状 |
1 中 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 待拆钢构防疫大棚 | G40启东南 | 26*10 | 座 | 1 | 未拆 |
2 | G40启东北 | 26*10 | 座 | 1 | 未拆 | |
3 | S28吕四港出口 | 26*10 | 座 | 1 | 未拆 | |
4 | 已拆钢构防疫大棚 | S28南阳收费站 | 18*10 | 座 | 1 | 已拆在城北客运站 |
5 | G40启东东 | 16.7*15 | 座 | 1 | 已拆在城北客运站 | |
6 | G40启东东 | 24*10.8 | 座 | 1 | 已拆在城北客运站 |
八、成交原则
有效报价中总报价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如有效报价中最高总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九、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
2、签订合同
询价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十、付款方式
中标单位按照中标价格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给招标人。逾期则招标人将取消合同,同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将对中标人作出相应处理。
启东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