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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公安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装饰工程石材采购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新建业务技术

所属地区 江苏省-徐州市 发布时间 2023/7/18 关键词新建业务技术   近期更新4项目点击关注“新建业务技术”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代理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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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公安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装饰工程石材采购< :namespace prefix = "o" />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公安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装饰工程石材采购已由 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徐发改审发[2018]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京金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徐州市公安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装饰工程石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徐州市新城区秦郡路东侧、明新路西侧、峨眉路南侧、太行路北侧。

2.2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规模:石材面积约4925平方米。

2.4合同估算价:510万元。

2.5供货期要求:40日历天,(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2.6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招标范围:徐州市公安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装饰工程石材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包装、运输、装卸(招标人指定地点)、施工技术指导、抛光+结晶处理及质保期内的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货物需求》及采购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是石材生产厂家。

3.3投标人具有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排污许可证。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4.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 投标人自 2020 年 7 月 1 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查看详情、 0516-********查看详情)。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

4.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开户账号:600*****000127*****058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932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4.3投标申请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516-********查看详情

4.4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至 2023年8月9日9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5.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9日9 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0.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本工程只接受生产制造企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10.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查看详情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金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苜蓿园大街99号

联系人:孟宇清

电 话:138*****44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徐州市云龙区万达广场C座1401室

联系人:张万里 电 话:0516-********查看详情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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