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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亚市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社会化

所属地区 海南省-三亚市 发布时间 2023/7/27 关键词社会化   近期更新4198项目点击关注“社会化”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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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三亚市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各区农业农村局,各服务组织: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3〕224号)文件精神,为大力推动我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现将《三亚市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3〕224号)文件精神,为大力推动我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我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共150万元,要求完成2.05万亩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面积(以实际操作面积为准)。按照“围绕主导产业、突出重点环节、扩大覆盖范围、集中连片推进”的原则,把提升粮油、瓜菜、果蔬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效益作为支持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主要目标,适度探索开展其他热带特色经济作物生产托管服务,不断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对小农户的覆盖率,推进农业生产过程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有力推动服务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粮油等大宗农作物。以扶持粮食和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为主,兼顾当地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以集中连片的特色产业村、片为重点,以推广先进、绿色技术为服务手段,推进优势产业和绿色农业的规模化发展,提高技术到位率、服务覆盖面和补贴精准性。

(二)坚持突出服务小农户。安排服务小农户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占比应高于60%以上;服务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占比应低于40%以下;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当年累计享受项目补助金额不得超过30万元,防止政策垒大户。

(三)坚持聚焦农业生产薄弱环节。通过专业化、标准化、市场化的托管服务,聚焦制约农业提质增效和绿色发展中的突出短板,聚焦解决农业生产普遍存在的关键环节、薄弱领域问题,提高特色农产品的综合效益、市场竞争力和供给保障能力。可将关键薄弱环节与较为成熟的其他环节结合在一起“捆绑”支持。同时鼓励服务组织拓展服务半径,推动服务领域逐步从粮食作物向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拓展,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全产业链的覆盖面。

(四)坚持推广生产托管服务方式。把生产托管作为推进社会化服务、发展服务规模经营的主推服务方式。依据农业劳动力状况、农户的生产需求、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等因素,支持各类服务主体开展多环节、全程托管等服务,凸显托管经营增效优势,切实解决“种不了地”和“种不好地”等问题。要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积极支持村两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发挥组织作用和服务作用,引导组织农户统一接受耕、种、防、收等生产托管服务,具备服务能力的可直接为农户提供托管服务;对于耕地细碎化严重、撂荒地较多的地区,可以探索由村集体统筹使用土地,引入社会资本、政府扶持等资金,开展土地整治整合后统一由服务组织托管或流转整理后再统一托管的方式。

(五)坚持政策扶持和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服务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同时发挥好政府作用,财政补助重在培育、支持、引导市场,领域集中在农业生产的关键和薄弱环节,补助标准不能影响服务价格形成,不能干扰市场正常运行,促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长期健康发展。

三、服务内容和补助要求

(一)服务内容。围绕水稻、瓜菜、水果等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等大面积种植的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开展机耕、机插、机播、机械化收割、植保无人机飞防、工厂化育秧(苗)、系统化喷药系统防治、产业工人防治、技术增产托管、产销一体化托管等,支持发展单环节托管、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综合托管和全程托管等多种模式。

(二)补助标准。机耕、机插、机播、机械化收割、植保无人机飞防、系统化喷药系统防治、工厂化育秧(苗)、产业工人防治的补贴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对丘陵山区,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技术增产托管按照每亩50元的补贴标准;产销一体化托管按照瓜菜100元/亩,丘陵地区水果按照130元/亩的补贴标准。

(三)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承接项目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专业户、农业服务类企业、供销合作社等服务组织。承接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四是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四)补助方式。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补助比例,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服务组织进行补助(已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不能重复补助)。要求服务组织收取服务对象部分服务费用,补助金额直接补助给服务组织,不得对服务对象收取全额服务费用又领取项目补贴。

四、项目实施流程

(一)确定服务组织(2023年8月)。坚持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原则,按照自愿申报、组织评审、公示公告等程序,择优选定服务组织。

1.自愿申报。服务组织填写《三亚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登记申请表》(附件2)和《三亚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承诺书》(附件3)并附相关申报材料,于2023年8月10日前,经区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做意见后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营业执照;

(2)设施设备清单;

(3)上一年财务报表;

(4)相关服务合同;

(5)各类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6)相关设备、厂房照片等有关资料。

2.组织评审。市农业农村局收到服务组织的申报材料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核择优选定,原则上选定的服务组织不少于3个,各区(育才生态区)均要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鼓励服务组织跨区开展服务。优先选择有GPS作业数据的服务组织承接服务项目。

3.公示公开。对组织评审选定的服务组织进行公示7天。

4.选定服务组织。经公示无异议后选定服务组织,并通知开展服务作业。

(二)签订服务合同(2023年8月)。服务组织确定后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合同,并填报《三亚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意向订单备案表》(附件4),同时与服务对象签订《三亚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托管服务作业合同》(附件5)。

(三)提供服务作业(2023年8月-11月)。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约定及相关技术规范开展作业,由服务对象填写《三亚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对象承诺书》(附件6),由服务组织填写《三亚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单》(附件7),均由服务组织和服务对象签字加盖手印或印章,双方对服务的真实性、满意度和作业质量负责。服务过程必须留存作业合同、作业单、作业照片、GPS数据等材料,作为核实服务地块、服务面积、补助资金发放等重要的佐证依据。

(四)监督项目实施(2023年8月-11月)。区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村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要到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指导,市农业农村局要组织抽查监督。

(五)核实服务对象和作业内容(2023年10月-11月)。服务组织完成合同约定作业内容后,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市农业农村局会同第三方验收机构按照作业合同、作业单、作业照片、GPS数据等佐证材料,采取数据核对、实地走访、电话随机抽查等形式进行验收,核实服务对象和服务面积的真实性,服务收费及支付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同时剔除服务组织自有耕地面积。对弄虚作假、质量不达标、农民投诉多的服务组织,及时终止服务合同,取消其五年内承担项目任务的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经核实证明后,填报《三亚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资金核算表》(附件8),作为项目验收凭证和资金结算依据。

(六)补贴资金拨付(2023年11月-12月)。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验收合格且服务组织的服务地块、服务面积、补助金额经公示无异议的,拨付补贴资金;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直至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再拨付补贴资金。

(七)项目总结(2024年1月)。各项目实施完成后,服务组织应提交书面总结及作业照片至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及时总结项目成功的典型经验,分析和解决项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进项目实施措施,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已列入省、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市、区两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把项目实施工作当作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工作议程,组织专人负责,市、区两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积极开展检查督促工作。

(二)强化工作指导。市、区两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行业的管理和指导。指导服务组织按照规范的服务流程和操作规程,分类建立服务台账和档案。+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 n)

(三)强化过程监管。市、区两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项目任务执行的定期调度和督促指导,及时掌握项目任务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对服务组织履约情况的监管,将农民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设置举报电话为0898-********查看详情,及时受理并解决群众反映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问题。

(四)强化资金管理。市财政局要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拨付补助资金,掌握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防止补助资金“跑、冒、滴、漏”,对于违规挪用、套取、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规范。

(五)强化经费保障。积极争取或利用市级配套资金,保障工作经费,确保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有关监督检查、培训学习、专家团队服务、宣传指导、项目验收等工作顺利进行。

(六)强化宣传引导。市、区两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积极营造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惠农的良好氛围和环境。要充分发挥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组织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力量,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七)强化绩效考核。市、区两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按照要求每月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按时填报资金使用情况,并于9月和12月在平台填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三亚市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项目附件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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