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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公安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潭派出所办案区改建为第二执法办案中心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高新技术 开发区 办案

所属地区 吉林省-长春市 发布时间 2023/8/8 关键词高新技术开发区办案   近期更新22409项目点击关注“高新技术,开发区,办案”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长春市公安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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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中国 采招网(bidcenter.com.cn),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潭派出所办案区改建为第二执法办案中心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交换设备/以太网交换机,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条码打印机,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LED显示屏,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刻录机

采购单位 长春市公安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行政区域 长春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08日 15:4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8月08日至2023年08月1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政采云平台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8月18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政采云平台
预算金额 ¥158.******查看详情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兵
项目联系电话 0431-********查看详情
采购单位 长春市公安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长春净月高新开发区锦竹东路17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丁海洋 0431-********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名称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管理委员会1号楼六楼A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兵 0431-********查看详情

项目概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潭派出所办案区改建为第二执法办案中心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JYCG[2023]181号-01

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潭派出所办案区改建为第二执法办案中心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8.******查看详情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8.******查看详情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受采购人的委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潭派出所办案区改建为第二执法办案中心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响应磋商供应商前来磋商响应。

一、磋商项目说明

1.项目编号:JLJYCG[2023]181号-01

2.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潭派出所办案区改建为第二执法办案中心采购项目

3.磋商内容:办案区智能管控平台1套、音视频管理平台1台、磁盘存储阵列1台、网络交换机3台、定位基站43个、单门控制器14台、人证核验终端1台、抓拍球机2台、全景摄像机32台、装修改造1项等。具体配备明细及规格、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

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6.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伍拾捌万陆仟陆佰陆拾伍元整(¥1,586,665.00);本项目不接受超出预算的报价。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二、响应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2.响应磋商供应商应具备本项目标的的供货及相关服务能力;

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供应商磋商响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磋商响应。

6.响应磋商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注册报名。

7.报名资料(以下资料须在“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时的“附件”处提交):

7.1响应磋商供应商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响应供应商提供,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

7.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3资格条件承诺函,范本前往procure.jingyue.gov.cn下载;

7.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

7.5响应磋商供应商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

三、磋商报名方式及时间

1.方式:采取“政采云”网上报名、网上审查。

响应磋商供应商在“政采云”上“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在“附件”处上传。

2.时间:2023年8月8日至8月15日(节假日除外;11:30~13:00午休除外)9:00~16:30(北京时间)。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网上下载。响应磋商供应商自行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下载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磋商文件编制。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时间及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8月18日13:30(北京时间)。

2.电子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8月18日13:30至14:00(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响应磋商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响应磋商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客户端”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平台要求编制、加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填写响应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方式。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对“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服务帮助。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公安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开发区锦竹东路171号

联 系 人:丁海洋

联系电话:0431-********查看详情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管理委员会1号楼六楼A区

联 系 人:李兵

联系电话:0431-********查看详情

网 址:http://procure.jingyue.gov.cn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8月8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2.响应磋商供应商应具备本项目标的的供货及相关服务能力;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供应商磋商响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磋商响应。6.响应磋商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注册报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8日 至 2023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政采云平台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公安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开发区锦竹东路171号        

联系方式:丁海洋 0431-********查看详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管理委员会1号楼六楼A区            

联系方式:李兵 0431-********查看详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兵

电 话:  0431-********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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