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实施《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等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8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2022年度等级客运站运营、农村客运站点建设、运营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抽查复核工作,按照考核评分机制,等级客运站运营省级补贴资金、农村客运站点建设、运营省级补贴资金自评合计得62分。具体如下:
一、2022年度等级客运站发展自评情况
主要考核因素:
1.各县(市、区)均未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不得分;
2.没有新、改扩建项目建设投资不得分;
3.已投入使用的8个等级客运站项目已在运政系统内的相关信息完整准确,且正常运营,每站得5分。本项合计得40分。
本辖区符合等级客运站运营补贴8个项目(见附件1)分别为:1.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客运站、2.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汽车客运中心站、3.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平汽车站、4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汀汽车站、5.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城汽车站、6.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杭汽车站、7.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定汽车站、8.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漳平汽车站。
二、2022年度农村客运站点发展自评情况
(一)主要考核因素:
1. 无地方财政投入,该项不得分;
2.建设投资情况为:(1)建设项目实行投资计划管理,列入上年度省级计划,且实际建成,功能符合相关规定。上杭庐丰综合运输服务站投资503万元,得10分,上杭才溪镇一类港湾式客运站投资48万元,得2分,旧县镇一类港湾式客运站42万元、得2分,泮境乡一类港湾式客运站49万元,得2分,本项合计16分。
本辖区此次符合申报省级补贴建设4个项目(见附件3、附件4):分别为上杭庐丰综合运输服务站,上杭才溪镇一类港湾式客运站、旧县镇一类港湾式客运站、泮境乡一类港湾式客运站。
(二)主要考核因素为:历年列入省级建设补助且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每个项目得1分,本项合计得6分。
本辖区符合运营补贴6个项目(附件2):分别为:武平中山镇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武平武东镇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武平永平镇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武平东留镇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永定金砂综合运输服务站、漳平新桥镇综合运输服务站。
现将以上龙岩市2022年度等级客运站运营省级补贴资金、农村客运站点建设、运营省级补贴资金项目自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1日至8月15日。如有异议,可反馈至市交通运输局服务监督电话:*****查看详情。
龙岩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龙岩市2022年度等级客运站运营情况表.xls
附件2龙岩市2022年度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运营情况表.xls
附件3龙岩市2022年度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情况表.xls
附件4龙岩市2022年度港湾式客运站建设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