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曹操高陵停车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曹操高陵停车场项目监理已由安阳市殷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殷发改审批〔2023〕6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阳市殷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阳曹操高陵停车场项目监理
2.1项目编号:ZKTY-2023-185
2.3建设地点:殷都区安丰乡曹操高陵考古遗址公园内东北角
2.4建设内容:
本项目停车场面积*****查看详情m2,设计机动车停车位850个,其中小汽车位824个,大巴车位26个,85座直流双枪充电柱(170个充电车位,单枪功率60KW),非机动车位1700个,配套建设1座非机动车停车棚和850个非机动车充电柱(功率为12kw),配建公共卫生间240m2,并完善停车场照明、监控、给排水工程等设施。本项目机动车停车场分为挡墙上方和挡墙下方两部分,挡墙上方机动车停车场为现状停车场,可停车120辆。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质量:合格
2.7计划工期: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
2.8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项目总监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职格,并应在本企业注册。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在跨省辖市的项目上任职,其他情形执行(豫建建[2012]35号)第十七条规定。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合并无亏损,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当年开始起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须提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份(售后不退);
4.3方式:现场报名,在中科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总监资格证书(电子证书可用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代替原件)。报名时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一套,验原件留复印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最终的资格认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 m.cn)*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7日9时00分,地点为中科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安阳市文峰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财富公馆东单元29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市殷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贺梦璇
招标代理:中科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聪
联系电话:0371-********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