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电视台宣传合作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共遂昌县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 丽水电视台宣传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丽水电视台宣传合作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查看详情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丽水电视台宣传合作项目对外宣传需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查看详情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丽水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广播、电视、报纸、网站、传输于一体的综合性传媒。集团旗下新闻业务机构10个,分别为:融媒体中心、广播新闻综合频率、广播交通音乐频率、广播新农村频率、电视新闻综合频道、电视公共频道、电视文化休闲频道、广播电视报社、丽水在线网站、外宣专题部(新闻研究室)。
丽水广播电视集团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播新闻和其它信息,促进地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负责管理运行电视台、电台、有线网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和传输;制作本地广播电视节目;经营广播电视产业,是丽水市唯一一个地级市的广播电视平台。
遂昌县委宣传部关于电视新闻、电视专题等宣传内容,需在官方电视平台以电视栏目形式制作播出。鉴于丽水广播电视集团宣传平台的唯一性,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唯一供应商丽水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丽水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2号
三、公示期限
中国采招网~(bidc enter.com.cn)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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