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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生态环境 整改

所属地区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 发布时间 2023/8/18 关键词生态环境整改   近期更新12818项目点击关注“生态环境,整改”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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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1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信访件(编号:X2AH202*****0056)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阜阳市颍州区颍西办事处代郢社区,生活污水、浴池污水直排该社区周边河流,导致河水黑臭,影响居民生活。

二、整改实施主体

颍州区委、政府

三、重点措施

对代郢社区和新集社区交界处的中沟进行治理,对新集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

四、目标任务

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沟河塘无发黑发臭现象,无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河道内。

五、完成时限

2022年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 已经完成6条沟的垃圾清运、淤泥清理、生态修复等工作,雨污水收集系统建成,入户管网建成,整体黑臭水体得到综合治理。

2. 污水管建成7419米、新建一体化预制污水提升泵站工程一座、泵站DN150压力管道1600米、入户管网建成558户6250米。

3. 整改后社会效益明显,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颍西新集片区污水治理环境隐患得到全面消除,对人们的身心健康十分有力,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查看详情

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18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2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信访件(编号:LD*********查看详情)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1. 颍东区插花镇曾桥行政村于庄,姚罚款、姚雷占用耕地在插周路两旁建有两座大棚,北边大棚家具厂油漆味大;南边大棚造纸,夜间装卸货,噪音扰民。2. 颍东区插花镇于庄村村民组组长张克清在老村部与新村庄之间建有一养猪场,占地三、四亩左右,养殖100多头猪,气味难闻,且养殖废水、猪粪每逢下雨就会冲到于庄门口斜沟旁的河里,该河连接十八里河,十八里河往北是茨淮新河。

二、整改实施主体

颍东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 完善厂房用土地使用手续;2. 禁止阜阳市纯木本香纸业有限公司和阜阳毅旭家具有限公司夜间装卸货物,防止噪声扰民,同时全面加强环境管理;3. 阜阳市颍东区新利源门窗厂停止生产,限期拆除相关生产设施;4. 张克清养猪场建设防流失粪污晾晒棚,消除粪污随雨水流失污染水体风险。

四、目标任务

完善建设用地手续;按照“散乱污”整改工作要求,整改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1.姚雷建设大棚占耕地问题已处罚,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阜国土资(监)字〔2018〕38号),已责令企业退还非法占用土地2208.55平方米;非法占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上新建的628.2平方米,恢复土地原状;处以罚款*****查看详情.2元。据阜阳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插花中心所提供的说明显示,目前两地块均不占用基本农田。2.大棚北面家具厂已于2022年7月责令停工,已全部搬离并进行清理。3.大棚南边造纸车间目前是白天工人作业,工人每天晚5:30按时下班,夜间不作业,有签到记录和摄像视频佐证,噪声问题已解决,周边百姓已无反映。

二、目前张克清养猪场已安装化粪池设施,实现粪污无害化利用,定期清掏还田;养殖场地面已硬化,院墙已加高,粪污经化粪池处理,气味污染已减轻,距离居民区较远,周边居民问题已无反映;废水处置铺设有专门管道收集处理,没有向周边河沟直排。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查看详情

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18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3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信访件(编号:LD*********查看详情)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阜南县许堂乡大余村曾王庄阜阳市华鼎食品厂,厂区散发腐臭味,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二、整改实施主体

阜南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屠宰车间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对现有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提高处理设施效率。对厂区产生恶臭区域进行除臭剂喷洒,减少恶臭气体排放。

2.对固废间进行封闭整改,加装废气收集措施,将废气引至污水站处理系统中处理达标排放,并及时清运。

3.及时对待宰区域及生产车间地面进行保洁,进一步降低恶臭气体产生。

4.下一步将对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比对监测。

5.加强环境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四、目标任务

对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2年11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 已对屠宰车间现有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增设集气罩、抽风管。对厂区产生恶臭区域进行除臭剂喷洒,减少恶臭气体排放。

2. 已对固废间进行封闭整改,加装废气收集管道,将废气引至污水站处理系统中处理,并及时清运。

3. 加强生产现场卫生管理,严格落实卫生管理制度。

4. 已对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比对监测。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查看详情

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18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4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信访件(编号:WX*********查看详情)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阜南县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违规填埋废渣、废灰,锅炉炉体冒烟气、粉尘,且物料堆场未覆盖,产生扬尘污染。

二、整改实施主体

阜南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督促企业加强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对倾倒的锅炉灰渣及时进行清理,对灰渣临时堆放点进行全覆盖,对厂区外东侧临时堆放秸秆收储场所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3.待秸秆堆垛内部温度低至50℃以下时实施覆盖措施;

4.对倾倒废渣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四、目标任务

固废(一般固废、危险废物)依法依规收集、处置。物料堆场对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五、完成时限

2022年11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 已对倾倒的锅炉灰渣进行清理,对灰渣临时堆放点进行全覆盖,对厂区外东侧临时堆放秸秆收储场所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2. 已对原露天堆放、无安全隐患的秸秆堆垛实施覆盖措施;

3. 已对倾倒废渣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查看详情

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18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5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信访件(编号:LD*********查看详情)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颍上县黄桥镇河抱湾村劳庄村西侧,有4条污水管道直排污水,其中1条有沉淀池,另外3条污水直排河塘,河塘水体呈黑色,气味难闻,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二、整改实施主体

颍上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黄桥镇人民政府定期对该沟渠水面漂浮物进行打捞清运,并对该沟渠进行清淤疏浚,消除黑臭;

2.该沟塘整治工作已纳入颍上县农业农村局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一期一标段,进一步对该沟塘进行提升整治,消除黑臭。

四、目标任务

消除水体黑臭。

五、完成时限

2022年11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黄桥镇人民政府对河抱湾社区劳庄西侧沟塘水面漂浮物进行了打捞清运,并结合颍上县农村农村局环境整治工程项目进行提升整治,现该治理工程已按计划完成主体建设,三格式沉淀池已投入使用,目前黑臭水体已消除。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查看详情

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18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6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信访件(编号:LD*********查看详情)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阜南县许堂乡大余村曾王庄华鼎食品厂,宰杀鸡鸭,气味难闻,废水排入食品厂西侧的河沟,污染环境。

二、整改实施主体

阜南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屠宰车间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对现有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提高处理设施效率。对厂区产生恶臭区域进行除臭剂喷洒,减少恶臭气体排放。

2.对固废间进行封闭整改,加装废气收集措施,将废气引至污水站处理系统中处理达标排放,并及时清运。

3.及时对待宰区域及生产车间地面进行保洁,进一步降低恶臭气体产生。

4.下一步将对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比对监测。

5.加强环境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四、目标任务

对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2022年11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 已对屠宰车间现有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增设集气罩、抽风管。对厂区产生恶臭区域进行除臭剂喷洒,减少恶臭气体排放。

2. 已对固废间进行封闭整改,加装废气收集管道,将废气引至污水站处理系统中处理,并及时清运。

3. 加强生产现场卫生管理,严格落实卫生管理制度。

4. 已对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比对监测。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查看详情

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18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7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信访件(编号:LX*********查看详情)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颍泉区周棚街道办事处颍东路299号安徽昊源天泉塑业有限公司,与周边小区仅一墙之隔,生产时噪音扰民,气味刺鼻难闻,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和身体健康。

二、整改实施主体

颍泉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安徽昊源天泉塑业有限公司优化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减轻排放噪声和废气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

四、目标任务

对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安徽昊源天泉塑业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优化污染防治措施并组织实施,生产车间门窗加装隔音条,窗户加装隔音帘,车间屋顶加装一层隔音棉和彩钢瓦,高噪声生产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空气净化装置由车间北侧移到车间南侧,集气罩下面加装塑料帘,强化废气收集,完善运行记录,废气净化装置正常运行;靠近居民的垃圾池拆除,减轻生活垃圾异味影响。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查看详情

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18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8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信访件(编号:WX*********查看详情)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颍州区阜阳双顺预制构件有限公司,与居民区仅一墙之隔,占用耕地,无环评手续,露天生产,举报多次无果。

二、整改实施主体

颍州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按照相关要求,建设规范物料库,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对厂区积尘进行全面清理。

四、目标任务

污染治理设施规范建设,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 场区内积尘已全部清理完成,物料库已密闭并已安装喷淋设备;

2. 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3. 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颍州分局已立案调查并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查看详情

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18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9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信访件(编号:LD*********查看详情)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太和县洪山镇政府南1公里污水处理厂东侧30米处的河沟,水质发黑发臭,疑似有部分生活污水直排进河,河沟内还有生活垃圾,要求排查漏接的生活污水管网。

二、整改实施主体

太和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沟内的秸秆、垃圾进行清理,打捞水面漂浮物。

2.摸排生活污水排污口,进行截污纳管。

3加强日常管理,防止群众向沟内乱丢垃圾,及时打捞水面漂浮物

四、目标任务

完成周边污水截污纳管,确保旱季无污水直排入河。消除水体黑臭。

五、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周边污水截污纳管,并建立长效机制,水质检测为V类。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查看详情

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18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10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信访件(编号:LD*********查看详情)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颍东区冉庙乡新杨堂村丁营庄强穎机械加工厂,用废铁为原料加工成品,生产过程中产生锰污染,气味难闻,夜间生产噪音较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二、整改实施主体

颍东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依法依规变更排污许可手续,并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整改完成前禁止开工生产。

四、目标任务

对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完成排污许可变更手续。

五、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阜阳市颍东区强颍机械加工厂已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要求重新申请排污许可手续,并完善了污染防治设施,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有组织、无组织)颗粒物、厂界噪声为达标排放。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查看详情

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18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11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信访件(编号:LX*********查看详情)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颍东区正午镇大任居委会任庄家具厂,厂房为村书记肖各伟违法建设并高额出租给家具厂使用,该家具厂无环保措施,任意排放废气、废渣,距离居民区仅几十米,生产时木屑和灰尘纷飞,产生的有毒气体、使用的劣质油漆对孩子身体健康有巨大的威胁,多次反映但未解决,希望能够彻查,解决此污染事件。

二、整改实施主体

颍东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完善厂房土地使用手续;2.关闭取缔3家家具厂,消除环境污染。

四、目标任务

完成3家家具厂关停取缔,完善厂房土地使用手续。

五、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目前3家家具厂均已停止生产、停止排污,并自行实施拆除生产设施设备,完成市级验收。群众反映的“颍东区正午镇大任居委会任庄家具厂,厂房为村书记肖各伟违法建设”问题,据阜阳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颍东分局提供资料证明,违法建设问题已经处罚到位,经套合三调图为工业用地。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查看详情

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18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12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信访件(编号:LX202200036)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颍州区袁集镇安徐社区露天砂石加工站(李辉水稳站),2013年5月非法租地50余亩在安徐村105国道南侧露天加工粉石,机器白天夜里轰鸣声严重扰民,大车驶过尘土飞扬,庄稼都被厚厚的粉尘覆盖,道路也被损坏,附近水沟也变成泥浆水。多次反映未果,希望能够彻查该砂石厂,依法查处,并要求其给予相应赔偿。

二、整改实施主体

颍州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厂区内硬化不完全、破损道路和厂区门口破损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同时对物料库喷淋设施进行修复。

2、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严禁在午间、夜间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加强内部管理,对厂区积尘进行全面清理,定期对厂区道路进行清扫,洒水抑尘。

四、目标任务

对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 场区内破损路面及物料库已修复完成。并要求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严禁在午间、夜间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避免造成噪音污染,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2. 加强内部管理,对厂区积尘进行全面清理,定期对厂区道路进行清扫,洒水抑尘。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查看详情

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18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13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信访件(编号:LD202200443)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阜南县许堂乡大余村曾王庄阜阳市华鼎食品厂,厂区散发腐臭味,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举报编号:LD*********查看详情)。来电人对公示的处理结果不认可,企业生产时腐臭味大,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希望企业采取更加严格的管控手段,控制生产气味。

二、整改实施主体

阜南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屠宰车间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对现有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提高处理设施效率;对厂区产生恶臭区域进行除臭剂喷洒,减少恶臭气体排放。

2.对固废间进行封闭整改,加装废气收集措施,将废气引至污水站处理系统中处理达标排放,并及时清运。

3.及时对待宰区域及生产车间地面进行保洁,进一步降低恶臭气体产生。

4.加强环境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四、目标任务

对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2年11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 已对屠宰车间现有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增设集气罩、抽风管。对厂区产生恶臭区域进行除臭剂喷洒,减少恶臭气体排放。

2. 已对固废间进行封闭整改,加装废气收集管道,将废气引至污水站处理系统中处理,并及时清运。

3. 加强生产现场卫生管理,严格落实卫生管理制度。

4. 已对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比对监测。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查看详情

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18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14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信访件(编号:LD2022005**查看详情)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颍东区冉庙乡杨堂村丁强经营的小型铸造厂,距离居民区很近,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生产废水排到村内河沟,生产时气味难闻,夜间噪声扰民。

二、整改实施主体

颍东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依法依规变更排污许可手续,并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整改完成前禁止开工生产。

四、目标任务

对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完成排污许可变更手续。

五、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阜阳市颍东区强颍机械加工厂已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要求重新申请排污许可手续,并完善了污染防治设施,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有组织、无组织)颗粒物、厂界噪声为达标排放。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查看详情

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18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15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信访件(编号:LX202200054)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太和县原墙镇西街村委会赵元自然村,紧邻苗元河北岸有一家辣条厂,建在国家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占用十多亩可耕地,厂房内有锅炉、多台机器、几个污水池,厂区污水遍地,污水沉淀池臭气熏天,尤其是有害废水直排苗元河内,多次反映无果。

二、整改实施主体

太和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该公司立案调查。加强日常监管力度,要求该公司完善手续,严格落实食品加工行业污染防治措施。2.责令退还违法占用土地3245.00平方米。3.限15日内拆除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钢构房3113.00平方米及其他设施。4.对违法占用的3245.00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及人民币64900.00元。

四、目标任务

对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违法占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 由于该厂无法完善环评手续,已于3月20日前搬迁完毕。

2. 违法占用土地3245.00平方米,因太和县自然资源局无强制执行权,已于2015年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未履行;2019年末,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为工业用地,目前为工业用地。

3. 已拆除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钢构放3113.00平方米及其他设施。

4. 违法占用的3245.00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及人民币64900.00元已于2015年执行到位。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查看详情

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18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16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信访件(编号:WX202200181)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1.太和县肖口镇肖口工业园区大华能源科技、奥能金属、天畅金属三家企业,环评显示为废水零排放,实际上偷排废水,并且无限制取地下深井水使用;三家企业的废电池未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希望能突击检查运输车辆。2.界首市田营工业园区骆驼集团西侧有一家非法加油站,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二、整改实施主体

太和县委、县政府,界首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太和县:1.加强环境监管,三家企业有效收集和处理厂区初期雨水、生产废水、职工洗衣洗浴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三家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对废旧电瓶进行收集、贮存和利用。3.根据阜阳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永久填埋三家企业取水井。 4.对园区雨污管网进行排查,安装企业雨污排口检测管控设施。

界首市:督促企业自行拆除加油设施。

四、目标任务

太和县3家对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地下水井完成封闭。

界首市完成非法加油站关停取缔。

五、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太和县:1.三家企业对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已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确保厂区初期雨水、生产废水、职工洗衣洗浴废水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合法合规对废旧电瓶进行收集、贮存和利用,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2.根据阜阳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永久填埋三家企业取水井。3.已对园区雨污管网进行排查并安装企业雨污排口检测管控设施。

界首市:问题反映的加油点为企业建设过程中使用的临时加油点,为撬装式加油设备,目前已自行拆除。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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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18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17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信访件(编号:LX202200066)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界首市光武开发区:1. 一期污水处理厂(金光大道北路东侧,东锦东门对面),污水长期直排周边农田,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园区内气味难闻,检查来了就停产,多次反映无果;2. 冠泓、旭升两家塑料厂气味难闻,污水偷排。

二、整改实施主体

太和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按照已制定的一企一策整改方案整改。

四、目标任务

1.界首市光武园区一期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2.冠泓、旭升2家企业对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3年6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 光武开发区一期污水处理厂实为界首市矗立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20**查看详情年1月建成投运,废水收集范围为:园区初加工一期31家企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生物接触氧化处理后进入管网,输送至光武园区污水处理厂,未出现污水排入农田和停产躲避检查的情况。

2. 冠泓、旭升2家企业已办理了环评审批、环保竣工验收和排污许可证,依照已制定的“一企一策”落实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废气处理设施有效收集运行,废水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定期开展检测,检测结果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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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18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18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信访件(编号:LX202200067)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界首市:1. 界首市垃圾填埋厂内有一非法垃圾筛分生产线,生产时气味难闻,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影响周边居民生活;2. 界首市万亩森林公园东北角,养城中学东墙外百十亩地,地下埋有大量筛分的垃圾,重金属超标,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周边老大黄镇鸭王工业区内多家塑料厂气味难闻,粉尘污染严重,废水直排河里。

二、整改实施主体

界首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1.要求项目施工单位北京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及安徽蓝鼎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加快对除臭系统调试,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验收,同时加强监测,对厂界周边的臭气浓度进行检测。对筛分场地初期雨水池改造,筛分区域四周增加围堰。

2.加强对老鸭王工业区企业日常监管,定期开展监测。

3.督促双马机械有限公司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规范处置。

四、目标任务

1.北京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完成环保验收,定期开展监测;2.鸭王工业区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危险废物规范处置。

五、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 北京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及安徽蓝鼎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验收,同时加强监测,对厂界周边的臭气浓度进行检测。对筛分场地初期雨水池改造,筛分区域四周增加围堰。

2. 双马机械有限公司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规范处置。

3. 加强对老鸭王工业区企业日常监管,定期开展监测。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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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18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19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信访件(编号:LD202200702)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临泉县老集镇交通管理站南侧粮站内有一家生产扣板的企业,无任何手续,噪音扰民,污染环境。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临泉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改正违法行为。

2.督促该公司完善相关审批手续。

3.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四、目标任务

对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 该公司进行了停业整顿,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该公司机器拆除后重新按环保要求完成建设,依法对该公司免于行政处罚。

2. 该公司已完善环评等审批手续,已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并通过竣工验收。

3. 该公司已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已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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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8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20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信访件(编号:WX202200193)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颍州区袁集镇大朱村阜阳双顺预制构件有限公司无环评和污染治理设施,非法占用土地问题。投诉人之前在12345反映过,对回复内容有3点疑问:1. 2014年到2022年,8年来双顺预制构件有限公司非法生产为何无人管理?是否进行过查处、处罚?2. 为何没有回复非法占用农田问题?为何没有查处?3. 为何没有回复双顺预制构件有限公司有无污染治理设施的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颍州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按照相关要求,建设规范物料库,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对厂区积尘进行全面清理。

四、目标任务

对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相关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 场区内积尘已全部清理完成,物料库已密闭并已安装喷淋设备;

2. 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3. 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颍州分局已立案调查并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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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18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查看详情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信访件(编号:WX202200205)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太和县双浮镇集北头界洪河南岸往东2公里太和县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自2016年建厂运行投产,私自将垃圾焚烧后的灰渣等危废直接填埋在厂内深坑,污染地下水,严重危害百姓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其为了逃避检查,在填埋场地上建假山、种植绿化进行掩盖,多次反映无果。

二、整改实施主体

太和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时产生的固废(一般固废、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处置。

四、目标任务

固废(一般固废、危险废物)依法依规收集、处置。完成投诉点位地下水质检测,确保染地下水未受污染。

五、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信访件中提及填埋一般固废(炉渣)已全部挖掘清理、处置完毕,原有土地位置使用土方进行平整复原。现在对生产时产生的固废(包括炉渣、飞灰),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收集、处置。已完成投诉点位地下水质检测,未发现被污染。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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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8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22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信访件(编号:WX202200207)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阜南县安徽辉翔铝制品有限公司。1. 该公司使用硝酸、硫酸等多种化工原料制备氧化铝制品,简单处理后就排入下水道,污染严重;2. 该公司实际控制人花钱买通地方,将其从污染最严重企业名单中移除;3. 投诉人于20**查看详情年4月12日曾实名举报过,但不到两小时,举报信息就被泄露,且回复内容称企业不违规,环保手续合格;4. 投诉人于2022年3月16号再次投诉反映前期举报信息被泄露一事,问题由安徽省巡视组转交阜南县纪委,至今无果。5. 该公司花钱买通省里专家,获取环评通过。6. 该公司厂房未验收,未交建筑税。

二、整改实施主体

阜南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危险化学品仓库地面进行修缮,并采取防渗措施。

2.对压泥工段地面设置的围堰进行修补,防止废水外溢。

3.规范建设机械打磨抛光工段粉尘收集处理设施,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4.责令企业完善印刷生产线环评手续。

四、目标任务

对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 危险化学品仓库地面已清理完成,已采取防渗措施;

2. 压泥工段围堰已修补完成;

3. 打磨抛光工段西侧粉尘脱落的收集管道已修复;

4. 印刷生产线环评文件待审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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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8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23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信访件(编号:LX202200099)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临泉县部分砖厂因检测数据不达标,为应付此次环保督察,强行停产停工两个月,县生态环境部门也开会通知数据不达标的企业提前停产。希望对这种糊弄检查、弄虚作假的行为予以严惩。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临泉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加强日常监管,发现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

2.督促相关部门加快推进新型墙体材料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四、目标任务

完成新型墙体材料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在产企业对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2022年至今,全县窑厂产业结构调整,共拆除了窑厂18座;

2. 2022年度,针对窑厂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2家,处罚金额12万元,涉嫌违法犯罪移送1起;

3. 目前,临泉剩下8家窑厂,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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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8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24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信访件(编号:LD202200793)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颍东区冉庙乡新杨堂村丁营庄强颖机械厂大气和噪音污染问题(受理编号:LD*********查看详情)。今日再次来电反映该厂现在白天不生产,夜间生产,气味难闻,噪音扰民。

二、整改实施主体

颍东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依法依规变更排污许可手续,并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整改完成前禁止开工生产。

四、目标任务

对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完成排污许可变更手续。

五、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阜阳市颍东区强颍机械加工厂已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要求重新申请排污许可手续,并完善了污染防治设施,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有组织、无组织)颗粒物、厂界噪声为达标排放。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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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8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25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信访件(编号:LD202200815)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颍上县陈桥镇陈彭村委会西边50米路口往北约200米处有一无名搅拌站,距离村庄太近,生产噪声扰民。

二、整改实施主体

颍上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待颍上县彭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生产后,对该公司开展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四、目标任务

对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2022年7月4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安徽奥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颍上县彭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的废气、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合格(报告编号:AHAC-HJ2206450)。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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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8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26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信访件(编号:LD202200874)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临泉县城关街道张营社区八里庄村临泉县华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砂石水泥材料露天堆放、无覆盖,生产时产生扬尘污染,生产污水流入厂区南侧白马沟内,污染水质。

二、整改实施主体

太和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城关街道要求该公司砂石限期清理,停止生产行为,拆除搅拌设备电机。

2.该公司水泥管外购后销售,加强场所日常保洁。

四、目标任务

完成水泥制品生产线的关停取缔。外购水泥管销售场所环境整洁。

五、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该公司水泥预制管生产线已经断水、断电、搅拌设备心部件电机已经拆除,已不具备生产条件。

2.已严格规范该公司的水泥管购销行为,该公司场内砂生产原料已清离。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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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8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27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信访件(编号:WX202200285)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太和县双浮镇集北头界洪河南岸往东2公里太和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填埋灰渣问题(受理编号:WX202200205)。今日再次反映:调查人员仅取假山上浮土做样本送检,而未取假山下面的废渣污泥做样本送检,本末倒置,检测结果不可信,要求重新取样检测。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临泉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时产生的固废(一般固废、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处置。

四、目标任务

固废(一般固废、危险废物)依法依规收集、处置。完成投诉点位地下水质检测,确保染地下水未受污染。

五、完成时限

2022年11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信访件中提及填埋一般固废(炉渣)已全部挖掘清理、处置完毕,原有土地位置使用土方进行平整复原。现在对生产时产生的固废(包括炉渣、灰飞),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收集、处置。已完成投诉地点地下水水质检测,未发现被污染。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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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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