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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新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施工招标 基础设施

所属地区 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 发布时间 2023/8/18 关键词施工招标基础设施   近期更新46594项目点击关注“施工招标,基础设施”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乐昌市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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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乐昌新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一标段施工

1.2、项目业主:乐昌市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3、项目批准部门:乐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1.4、项目批准文号:乐发改投审〔2022〕64号

1.5、项目代码:2209-******查看详情-04-01-******查看详情

1.6、项目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单位自筹100%

1.7、招标人:乐昌市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8、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韶关市乐昌市乐城街道。

2.2、项目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3、工程主要建设规模:新建乐昌大道长2903.516米、宽 60 米;乐南路长1962.094米、宽36米;乐棉路长1215.998米、宽30米;规划路长250.446米、宽24米;包括道路、交通、给排水、燃气、桥梁、电力、通信工程等。本次招标对工程第一标段进行招标,工程范围包括乐昌大道、乐南路。

2.4、项目估算总投资额:项目估算总投资******查看详情.54万元,其中:工程费*****

,中国采招网(bi dcenter.com.cn)
查看详情.9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查看详情.27万元、预备费2658.22万元、征地拆迁费用*****查看详情.08万元。本次招标为工程第一标段施工,包含乐昌大道跟乐南路的施工,建安费用约*****查看详情.******查看详情万元。

2.5、项目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人员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3.2.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3相关人员要求

3.3.1 拟派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同时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工程 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

3.3.3 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 5 人。

3.3.4 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4.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6)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7)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乐昌市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2

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

中交远洲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

4

广州巴菲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单位

5

广东确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

6

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督单位

7

乐昌产城融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本招标项目的主管单位

3.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查看详情/index)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发布,视为发送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网站下载。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一致,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查看详情/index),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查看详情/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电子评标)》(附件2),了解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080/0751-*******查看详情 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及附件获取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查看详情/index)办理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

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查看详情/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保险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按规定,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3.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发包人必须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需有项目预付款。

4.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治欠办函〔2021〕49号)要求,鼓励项目采用担保,担保形式可包括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以及专业工程担保公司保函等。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提问和答疑

5.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提交已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将予以拒收。

6.1.1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2 投标人代表除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人无须进行现场签到,如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可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递交至开标现场(附一式两份清单),可自行委派授权委托人(递交资料的授权委托人可与投标代理人不是同一人)(授权委托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五)),无原件的不作要求。

6.3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本次招标不适用)

6.4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接收投标人递交的相关资料后,应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管。

6.5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及提交标书;

(2)解密失败且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投标文件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6.6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未按投标截止时间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在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按要求上传备用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开标

7.1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可登陆交易平台观看开标实况、提出异议或进行澄清、确认等操作(具体按招标文件和系统操作手册为准)。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查看详情/index)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查看详情/index)。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乐昌市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乐昌市乐棉路72号原棉纺厂行政办公大楼一楼

联系人(部门):詹工

联系电话:0751-*******查看详情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沐阳东路12号卓越雅苑5幢301号

联系人(部门):杨工、谢工

联系电话:0751-*******查看详情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

办公地址:乐昌市昌山北路23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

联系人:工程交易股

电话:0751-*******查看详情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公地址:乐昌市公园路13号

联系人(部门):建筑业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51—*******查看详情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 年 8 月 18 日 22 时 00 分

2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9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3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2023 年 9 月 2 日 16 时 00 分

4

网上答疑

时间

2023 年 9 月 2 日 16 时 30 分至 2023 年 9 月 5 日 16 时 00分

5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3 年 9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 2023 年 9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 2023 年 9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6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2023 年 9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7

投标相关资料(如有)

递交时间

2023 年 9 月 12 日9时00分至 2023 年9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8

投标相关资料(如有)

递交地点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

地址:乐昌市昌山北路23号,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9

开标时间

2023 年 9 月 12 日9 时 30 分

10

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

地址:乐昌市昌山北路23号,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备注

投标人应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办理企业CA认证、企业入库等,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资料文件及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招 标 人(盖章):乐昌市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 8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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