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庐江县县城公共运输交通场站建设项目—城北停车场工程监理 | ||
项目法人: | 庐江县交通运输局 | 项目地址: | 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庐江县公共运输交通场站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 项目审批单位: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名称: | 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 2023-07-28 |
庐江县县城公共运输交通场站建设项目—城北停车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1.1 项目名称:庐江县县城公共运输交通场站建设项目—城北停车场工程监理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庐江县公共运输交通场站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复函,庐发项[2020]104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交通运输局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交通运输局
1.6 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县城公共运输交通场站建设项目—城北停车场工程监理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NNBZ*****查看详情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NNBZ*****查看详情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
2.6 建设规模:庐江县县城公共运输交通场站建设项目—城北停车场工程用地面积为*****查看详情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服务楼、维修车间配电房及给排水、强弱电、道路、大门、围墙、综合配套设施等。本次招标内容为监理招标。
2.7 工程概算投资额:约5000万元
2.8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保修期满)止(包括招标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
2.9 招标范围: 工程监理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20万元
2.13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时间:2023年07 月29日00:00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查看详情。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查看详情。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服务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8.1 开标时间:2023 年 08月 18 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R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4 楼 1 号开标室。
R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关于全面应用“云上开标大厅”的通知》附件(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查看详情/********查看详情/52b026b1-fc6f-4e5d-9e76-2918f0764bb6.html)。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庐江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黄山路288号
邮 编:******查看详情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51-********查看详情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邮 编:******查看详情
联 系 人:曹工
电 话:0551-********查看详情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查看详情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查看详情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话:0551-********查看详情
12.其他事项说明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收款人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收款人账号:176*****177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庐江支行营业部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黄山路支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0天0小时26分9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3-07-28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3-07-280天0小时8分
庐江县县城公共运输交通场站建设项目—城北停车场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县城公共运输交通场站建设项目—城北停车场工程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2023ANNBZ*****查看详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7月29日
开标日期:2023年8月18日
庐江县县城公共运输交通场站建设项目—城北停车场工程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省科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齐云山路与湖东路交叉口蔚蓝商务港B座19层
投标报价:佰分之壹点捌贰(1.82%)
质量:合格
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保修期满)止(包括招标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庐江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黄山路288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项目负责人:曹工
联系电话:0551-********查看详情
公示期:2023年8月19日至2023年8月2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6楼,联系人:曹工,联系电话:0551-********查看详情。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3年8月19日
0天0小时53分2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3-08-19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3-08-190天0小时18分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pdf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x 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 中国采招 网(bidcenter.com.cn,) 庐江县县城公共运输交通场站建设项目—城北停车场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