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加强白沙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商品房交易风险,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31 号)和《海南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琼建房〔2022〕37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白沙县实际,我局草拟了《白沙黎族自治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按程序进行公示,欢迎各广大群众提出意见建议。因我县预售项目均为2020年之前已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开发建设的项目,且已按照原监管办法签订了监管协议,为尽快完善我县预售资金收存、使用的监管制度,加快推进预售项目建设进度,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公示时间为10天。
一、公示时间:10天(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31日);
二、公示意见反馈方式:baishazjj@126.com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桥南路9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三、咨询电话:********查看详情
中 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附件:1.白沙黎族自治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2.关于印发《海南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
通知
白沙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2日
附件1:白沙黎族自治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印发《海南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的通知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