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保建消验字[2023]第3号
保康县行政审批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3年8月16日申请的保康县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业务用房主体、装饰装修建设工程(地址位于保康县城关镇河西绕城路“祥和安全小区”南侧,长安驾校北侧;保康县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业务用房,建筑层数地上6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29.55米,建筑面积地上*****查看详情.935平方米,地下5899.6平方米,框架结构,使用性质:公共建筑;配电房,地上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5米,地上建筑面积174.25平方米,框架结构,使用性质:公共建筑)消防验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文号:保建消验凭字[2023]第3号)。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如下:合格。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