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工程地点:合川区钓鱼城
2.2 建设规模:该工程主要对钓鱼城遗址南一字城东城墙南段及中段的城墙修缮(包括边坡加固和城墙本体维修)、展示利用及防护(包括道路与防护栏杆设置、垃圾与腐殖质清理及数字化讲解系统安装等)、石材防风化(仅用于最必要的部位,包括局部重度风化的石质构件)等。具体包括南一字城东城墙南段及中段,南至嘉陵江,北抵钓鱼城山顶悬崖下,南段总长约69米,中段总长约138米(其中存留段长约97米),总计207米,用地总面积约3777㎡ 。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7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相关内容。
2.5工期要求: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业务范围含古文化遗址保护)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有已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