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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第一次全市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工程质量 安全

所属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3/8/23 关键词工程质量安全   近期更新74677项目点击关注“工程质量,安全”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广西振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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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第一次全市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3-08-23 11:55 来源: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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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3年第一次全市建筑市场暨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园区、宜州新区管委会规建局: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2023年6月5日至6月10日,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第一次全市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责令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项目有关主体落实整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开展。覆盖全市11个县(区)及市工业园区。其中,建筑市场行为和工程质量安全方面随机抽查了21个在建工程,共发出隐患整改建议书15份和停工整改建议书6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抽查了21个在建工程,共下发整改建议书12份。

二、检查情况

(一)工程质量安全方面。从检查情况看,各县(区)能够深入贯彻实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持续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大部分受检工程能够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信息化建设、标准化建设逐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安全整体受控。但部分企业未切实开展重大事故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对施工现场临边和预留洞口防护缺失、外脚手架搭设与施工进度不同步未设置安全通道或设置的长度不足等常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未落到实处,未切实汲取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高发类型事故教训;部分工程不能正确识别危大工程,未能对危大工程安全进行有效管控;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到位不履职现象尤为突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亟须引起各地重视。

(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大部分受检工程参建单位项目能按照相关要求对进场劳务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建设单位能按时足额履约支付工程款,并按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户拨付人工费用;大部分施工单位能按照约定履行劳动用工主体责任,积极筹措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总包单位劳资员都能够在岗履职、配合检查工作;大部分项目都能够建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基础台账资料目录。

三、处理意见

本次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均已建议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作出如下处理:

(一)通报。对已按时完成整改,但在本次检查中发现工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较多,检查组发出停工整改建议书或检查组下发隐患整改建议书后,对已提交整改报告但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4家施工单位、4家监理单位予以全市点名通报。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工程待整改完毕后,由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核。各县(区)不得依据本处理意见对此类企业作出限制投标、停止验收等处理。

(二)公开曝光。对在本次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6个典型工程在广西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zjj.hechi.gov.cn/)实施网上曝光。


附件:1.各方履职及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

2.通报企业名单

3.实施检查照片网上曝光的典型工程名单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各方履职及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


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

(一)基本情况。受检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总体上能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和我局的工作部署,统筹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扎实推进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房建市政领域“护薪行动”专项活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可控。但仍有不足之处:少数受检县(区)对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够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中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很少,抽查项目却存在较多质量安全隐患。

(二)近期建筑施工质量安全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受检县(区)均能印发或转发相关文件通知,部署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或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受检县(区)均开展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三)深入推进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和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情况。受检县(区)均组织开展了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制定本辖区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并组织实施,共组织389人次开展专项检查,检查167个项目,下发了95份隐患整改通知书,13份停工整改通知书。

(四)加强联动强化监督执法情况。一是督促事故企业停工整改及上报整改材料情况,受检县(区)共有7个在建工程由全区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企业承建,7个工程的停工整改及复工检查情况材料电子版均已报送至我局。二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面,受检县(区)均开展了2023年房建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护薪行动”专项活动,共检查项目157个,下发26份整改建议书。三是加强违法违规行政处罚方面,受检县(区)已移交案件线索4起,4起均为未办理施工许可即开工建设;已实施行政处罚1起,为“三包一靠”市场违法行为,共处罚款0.8667万元。

(五)其他有关重点工作情况。受检县(区)均部署开展了在建项目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汛期安全生产检查、防范中小学溺水、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在建项目货车治超等专项活动。

二、建设单位履职行为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工程建设单位未按要求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未明确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未有效履行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少数项目未能提供工程款支付凭证、施工图审查报告;存在先开工建设后办理施工许可证和监督手续的现象;未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计取和支付方式。个别工程被建设单位分解成若干部分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例如:广西振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广西金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季戊四醇精细化工技改项目(二期)项目,建设单位广西金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将已签订施工合同范围内的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另行发包。

三、施工、监理单位履职行为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制度不落实。部分项目公司季检、分公司月检、项目部周检等各级检查的签字人员不符合要求,检查通知、通报缺失,检查次数不足,检查人员无检查授权或委派文件,检查记录内容不全面不完整,仅检查安全方面的内容,且检查情况与现场实际不符,未能发现项目现场存在的明显质量安全隐患,部分工程未严格落实开展全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危大工程管理不完善。部分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不到位,如未建档管理危大工程,未提供危大工程清单,未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未提供危大工程方案交底记录,未提供危大工程巡查、巡检记录等。如巴马县信诚·翰林公馆项目高处作业吊篮移装无验收记录。

3.文件宣传贯彻实施不彻底。部分项目未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未有效宣传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

4.部分单位管理人员技术力量不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能力需进一步加强,对于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未能及时发现或未督促落实整改。

(二)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

1.项目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履职率较差。部分工程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部分项目虽然检查时管理人员到场,但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的履职记录、在“桂建通”平台的考勤记录均缺失;例如,河池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罗城片区(一期)项目,检查时,施工单位仅质检员在场,监理单位仅专监、见证员在场,其余项目管理人员均不在场,且未能提供日常在场履职记录。巴马县信诚·翰林公馆项目,施工单位项目部登记在册人员无一人在场,仅公司委托代表一人在场。天峨县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工程项目总承包(一期)未按合同约定派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2.教育交底弄虚作假或记录缺失。部分工程的安全教育及交底、安全检查及验收记录等安全管理资料缺失较多,代签字情况仍然存在。

3.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理职责。个别工程在检查时,监理项目在册人员超过50%未能到场,未提供任何监理履行材料,如罗城县河池市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罗城片区(一期)项目;部分监理项目部安全管理资料缺失,或质量安全管理资料签名代签字、乱签字,或提供的安全管理资料与实际不符。

四、工程资料及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资料方面

1.未严格实施材料进场检验制度。部分项目钢筋原材料质量证明书缺失;钢筋试焊、单面焊接及机械连接试验报告缺失;水泥进场复检报告缺失;砂浆试块检测报告缺失;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缺失。例如:信诚·翰林公馆未提供2022年7月19日以后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部分基础钢筋产品质量证明书,现场检测报告缺失较多;盛世观澜房地产开发项目未提供钢筋试焊检验报告。

2.未严格实施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制度。部分项目未提供绿色建筑施工专项方案或专项方案未经签字审批;未提供桩位偏差、桩顶标高验收记录或缺失不全;未提供混凝土施工记录或填写不完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批原始记录、隐蔽工程验收检测记录缺失或填写不全;混凝土施工记录未填写施工缝位置及处理方法。

(二)实体质量方面。

1.地基与基础工程。地基验槽、桩基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勘察单位、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以签名章代替签名、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代替项目负责人签名;未提供填方分层压实施工记录、压实度试验报告,地基验槽报告、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填写内容不全。如盛世观澜房地产开发项目,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静载测试数量为4根,而单桩竖向静载试验报告检测数量为3根,且未提供基桩完整性性检测报告。

2.钢筋工程。部分项目柱纵筋焊接点错开位置不足35d;梯段板施工缝未垂直于板面留置,梯板边缘钢筋离板边距离大于5cm;水平系梁与构造柱连接不符合要求,未锚入构造柱内。部分项目箍筋弯钩弯折角度、平直段长度不足;剪力墙分布筋竖向间距过大;剪力墙水平分布筋在阳角处断开且钢筋绑扎漏缺。

3.混凝土工程。部分项目同条件试块未留置在相应结构部位养护;混凝土成型存在大面积空洞、多处缺陷采用砂浆修补;同条件养护试块信息标识不全;女儿墙使用混凝土浇筑,墙长大于规范要求未设伸缩缝。

4.砌体工程。部分项目填充墙高度大于4m未按设计要求增设水平系梁,砖墙长度超5米未设置构造柱,部分层中圈梁未通长设置;墙体拉结筋未锚入构造柱内,马牙槎配砖组砌方式不符合要求,局部砌体预留洞口直槎未设拉结筋;墙体顶未斜砌。部分项目窗台压顶砼未按设计要求配筋;窗台、门过梁砼厚度、端部入墙长度不足;墙体开洞宽度大于300mm无混凝土过梁;窗宽大于2.1m缺失一侧构造柱,女儿墙转角缺失构造柱。

(三)安全文明施工方面。

1.基坑及边坡:少数项目边坡支护工程未提供边坡监测方案,基坑边坡未做临边防护或未设置安全网,基坑喷浆护坡开裂,边坡支护措施、临边防护栏杆缺失;基坑边1.5m范围内堆载。

2.模板工程:少数项目模板支撑安装现场与方案不符,封顶杆、扫地杆、剪刀撑等构造措施局部缺失;现场使用盘扣式钢管支架体系,未按照《建筑施工承插型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DJB/T45-076-2018设置;后浇带处回顶梁下独立支撑无扫地杆及封顶杆。

3.外脚手架:部分项目脚手架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搭设,未经验收使用,无验收标识;首层层高超过3.6m,未采取可靠的抱柱连结措施;局部立杆悬空、扫地杆缺失、剪刀撑未连续设置;主体与外架间隙大于150mm无有效防护措施;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等安全隐患问题较为突出;悬挑工字钢未设防滑卡,部分钢丝绳滑脱;架体开口处未设置横向斜撑;安全网局部缺失,首层安全网未落地。

4.卸料平台:部分项目卸料平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搭设,无验收标识或验收内容与现场实际不符,无限载牌;部分悬挑式卸料平台工字钢U型环扣偏位、倾斜,锚固端部未用木楔紧实,钢丝绳卡扣数量不足。

5.施工用电:部分项目施工用电开关箱未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置,无熔断式隔离开关,无电工信息、线路图缺失,三级配电箱内违规使用插排,总配电箱、二级配电箱及部分三级配电箱箱门PE线接线端子未重复接地,钢筋加工场电箱未设置漏电保护器、未做用途标识,部分电箱门损坏;塔吊无独立照明线路,机械外壳未重复接地,钢筋场电缆随意拖地设置。

6.临边、洞口:少数项目临边、洞口防护与施工进度不同步,楼层、楼梯、采光井等处临边防护局部缺失,电梯井竖向防护洞口防护门缺失或防护高度不足。部分临边防护栏杆不牢固、高度不足、挡脚板缺失;施工道路水平洞口防护缺失或防护不严密;出入口安全棚搭设不严密,与主体交接处存在间隙无防护。

7.建筑起重机械:部分项目施工升降机停层平台与箱笼之间存在较大空隙无防护,施工升降机(货梯)未完成使用登记备案手续;施工塔吊未提供多塔作业防碰撞方案。部分项目物料提升机未提供整机检测报告,无验收记录,无使用备案登记手续,停层平台无安全门,井架无“视频联动”系统,司机操作人员未现场张贴证件,井架周边安全区域无防护人员可进入。

8.文明施工:部分项目外架、操作平台、临边和洞口等处安全警示标识缺失;钢筋加工区安全防护棚覆盖面不足;施工通道无疏散指示标识;建筑材料、构件、料具随意堆放;项目围挡封闭不严,围挡高度不足;灭火器材配备不足或失效。

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民工工资未落实全过程结算制度,个别建设单位未按时足额将工人工资拨付到总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专户。二是部分非政府项目建设单位未向总包单位开立工程款支付担保函。三是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报酬计算方式。四是未能提供施工总承包、建设单位与银行签订“农民工专户监管协议”。五是部分项目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未张贴工人考勤表和工人工资发放明细表。六是少数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未在“桂建通”系统上录入,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在“桂建通”平台上的考勤率偏低,未严格使用“桂建通”平台对工人进行考勤管理。七是部分项目劳务分包单位或者总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应发工资确认表签名栏存在漏签、代签现象。

附件2

通报企业名单

序号

项目所在地

企业名称

涉及项目

1

天峨县

施工单位:广西宏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西佳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峨县高级中学二期工程建设项目—2号教学楼,2号综合楼

2

巴马县

施工单位:广西盛祺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西正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信诚·翰林公馆

3

罗城县

施工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广西晟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河池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罗城片区(一期)项目

4

市工业园区

施工单位:广西振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西晟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西金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季戊四醇精细化工技改项目(二期)

附件3

实施检查照片网上曝光的典型工程名单

  • 提供的公司季检、月检检查文件、检查记录、通报文件内容基本雷同,且季检已完成第三季度检查,涉嫌资料造假;安全员、质检员日巡检记录,项目周检记录与施工进度不同步,检查内容与现场实际不符未能真实反映现场质量安全问题。
  • 未提供2022年7月19日以后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部分基础钢筋产品质量证明书;现场检测报告不齐全,土工检测报告缺失;混凝土施工记录填写不完善,检验批原始记录未填写实测值,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内容部分主材及连接方式填写不正确;地基验槽、桩基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勘察单位、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以签名章代替签名、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代替项目负责人签名;复合地基检测方案参建各方未签名、未填写意见;未提供填方分层压实施工记录、压实度试验报告。
  • 部分监理通知书整改材料未闭合。
  • 局部砌体预留洞口直槎未设拉结筋;电梯门垛采用配砖斗砌且存在崩角破损现象;安全通道砌体抹灰未满挂钢丝网。
  • 止水钢板穿过框架柱两侧箍筋断开后未与止水钢板焊接;止水钢板在后浇带部位缺失,部分止水钢板接头以搭接代替焊接;地下室顶种植土防水卷材边缘顶部未固定保护。
  • 天面保温层未设排气管;天面女儿墙底部泛水未设伸缩缝。
  • 洞口、临边防护:主体内飘窗位置临边防护均缺失,局部阳台防护栏杆不严密,局部楼地面高差过大临边无防护。
  • 临时用电:部分开关箱未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置,无熔断式隔离开关,未分类标识;电工日常检修记录未张贴在箱内,无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用电设备与开关箱间距大于3m,电线拖地布设,用电设备无PE线接入。
  • 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吊篮现场移装无验收记录。
  • 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停层平台与箱笼之间存在较大空隙无防护。
  • 其他:钢管扣件集中堆放高度过大,存在坍塌风险。
  • 办公区、宿舍区、楼层内消防灭火器配备数量不足。
  • 施工升降机内未配备灭火器。
  • 主体内未张贴疏散指示标识。
  • 集中堆放易燃建筑模板区域无消防灭火器配备、无醒目防火标识。





  • 序号

    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企业名称


    工程名称


    存在的严重隐患和典型问题









    1






    巴马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施工单位:广西盛祺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西正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信诚·翰林公馆

    1. 检查时,施工单位项目部登记在册人员无一人在场,仅公司委托代表一人在场,人员到岗率远远不足50%;现场正在施工,无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
  • 项目部公布管理人员名单与公司任命文件名单不一致;未提供新进场工人(外墙涂料工人、杂工)班前教育记录。







  • 2







    东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施工单位:江山市恒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西方正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盛世观澜房地产开发项目

    1.高大模板属于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工程,提供验收记录验收内容缺项、无监测记录、无方案交底;悬挑外架(H≤20m)、悬挑卸料平台属于危险性较大分部工程,提供部分验收记录,与现场实际不符;项目经理、安全员未按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履职。

    2.未提供公司季检、月检检查文件、检查内容记录、通报文件;项目周检、质检员日巡检、安全员日巡检记录的检查覆盖内容、整改材料与现场实际质量安全状况不符,未能真是反映实际情况;未按基坑工程施工方案要求对基坑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测,无监测数据;部分外架实际作业人员无证件,项目经理、安全员核查不严。

    3.未提供国家《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广西细则企业手册制定及项目部宣贯资料。

    4.地下室基桩264根,基桩检测方案要求低应变检测237根,基桩检测中间简报实测已检132根,已出具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未提供桩位偏差和桩顶标高验收记录;未提供地基验槽记录;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静载测试数量为4根,而单桩竖向静载试验报告检测数量为3根,且未提供基桩完整性性检测报告;未提供填方工程分层压实和压实度试验情况。

    5.未提供钢筋试焊检验报告;检验批原始记录未填写实测值;混凝土施工记录未填写施工缝位置及处理方法。

    6.高大模板属于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工程,提供验收记录验收内容缺项、无监测记录、无方案交底;悬挑外架(H≤20m)、悬挑卸料平台属于危险性较大分部工程,提供部分验收记录,与现场实际不符;项目总监未按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履职。

    7.监理项目组成人员未上墙公布;未提供总监对分包单位资料核查记录;总监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核查不严,导致无证件人员进入工地;提供的平行检验记录内容与现场混凝土出现大面积质量缺陷不符,无质量缺陷修复验收记录。

    8.部分监理通知单无整改闭合材料;公司季检次数不足。

    9.四层楼梯间框架梁中部大面积空洞、蜂窝、露筋,多处构件砼缺陷修复未提供修复方案及修复记录;局部剪力墙表面大面积采用砂浆修补后表面出具龟裂;局部卫生间边梁砼崩角、露筋;六层暗柱预埋塑料管破损。

    10.地下室顶后浇带止水钢板在外墙转角处未连续,沉降缝砼悬挑盖板钢筋设置不规范;楼梯板施工缝未垂直于梯段板设置,局部楼梯板施工缝杂渣较多且涨模。

    11.翼墙水平分布筋端部弯锚方向不正确;梯段板边缘钢筋保护层厚度偏大,梯段板纵筋间距偏差较大;部分箍筋平直段长度不足;六层暗柱纵筋在节点核心区搭接未按设计要求在焊接区焊接;部分端柱纵筋保护钢筋位置措施不到位。

    12.落地式外脚手架:局部转角处附墙件、立杆缺失,架体基础存在不均匀沉降,首层脚手板铺设与主体一层板高差过大导致防护不严密,架体断开处无加固。

    13.悬挑式外脚手架:悬挑层底部未封闭防护,工字钢U型环扣部分未露牙、侧面无木楔塞紧,局部附墙件缺失或未扣紧,作业层未满铺脚手板,架体上堆放较多建筑材料。

    14.模板支撑体系:体系四周未连续设置剪刀撑,局部扫地杆未连续设置,封顶杆、水平剪刀撑漏设,梁底无独立支撑,未提供混凝土浇筑时支撑体系监测数据,与方案(梁板柱同时浇筑)不符;楼板后浇带回顶支撑体系梁底无支撑,缺少封顶杆、剪刀撑、小横杆;模板上集中堆载建筑材料,未分散堆放。

    15.洞口、临边防护:电梯井口竖向防护高度不足,无挡脚板,无警示标识,水平防护不严密。

    16.悬挑卸料平台:卸料平台工字钢前端支座搭设在悬挑板上,锚固长度未大于挑出长度1.25倍,通道底部未封闭防护,与方案不符。

    17.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未完成使用登记备案手续;施工塔吊未提供多塔作业防碰撞方案。

    18.其他:建筑材料集中堆放挤压围挡,存在倒塌风险;。

    19.施工通道无疏散指示标识,消防立管水箱未配备水枪、水带,消防,专用消防配电未直接从总配电箱接出。













    3








    凤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施工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凤山县第三初级中学建设项目

    1.未提供施工企业针对项目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检查资料。

    2.提供的特种作业人员部分人员证件过期未及时更新。

    3.工程进度、工序报验网上录入信息不完善;检验批原始记录未填写实测值;临时活动板房验收手续不完善。

    4.未提供国家《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广西细则项目部宣贯情况。

    5.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登记证书已过期。

    6.部分监理月报编制人员未签字、未报送建设单位;部分周例会建设单位人员签字不全;分项、分部(子分部)质量验收未填写验收时间。

    7.总监对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审核材料不齐全;总监对施工单位的专项方案、扬尘治理方案进行审批。

    8.监理平行检验记录滞后;部分监理通知单整改闭合不齐全。

    9.监理项目部宣贯国家《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广西细则等材料不齐全。

    10.混凝土施工记录施工缝位置及处理方法未填写;现场土工检测未提供现场质量检测确认记录;独立基础浅层平板静载试验1-3#点及1#点重新选点资料未闭合;卫生间隔墙底部未设砼翻边;

    11.局部构造柱未设马牙槎、柱纵筋偏位较大,构造柱纵筋搭接区域箍筋未加密,箍筋弯钩平直度、弯钩角度不符合要求;

    12.砌体拉结筋竖向间距不符合要求,部分窗台压顶端部未锚入墙内或锚入长度不足,高度≥3m厚100~120mm的砌体未按设计要求设置圈梁,部分圈梁未配置钢筋、未贯通设置,局部圈梁纵筋未锚入构造柱或锚入方式不符合要求;局部圈梁纵筋搭接区箍筋未加密。

    13.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局部层高大于3.6m未做抱柱连接或加固,局部架体底部扫地杆未连续设置或缺失,架体脚手板采用钢网铺设防护不严密,主体与架体间距大于15cm无防护或防护不到位,架体开设出入口位置未做加固处理。

    14.洞口、临边:部分楼层临边防护栏杆缺失,部分电梯井口水平防护防护不严密,施工便道两侧防护栏杆高度不足。

    15.临时用电:部分电箱未分类标识,总、分配电箱未做重复接地或漏设,接地电阻日常检查记录缺失。

    16.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货梯)未完成使用登记备案手续。















    4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施工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二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广西晟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河池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罗城片区(一期)项目

    1.施工单位登记在册人员仅质检员周志良一人在场,其余人员均不在场,人员到岗率不足50%;现场人员与审批人员名单不一致,部分人员变更手续不完善。

    2.施工单位及项目部未按自治区桂建质〔2023〕14号文件要求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施工组织设计及各类专项施工、扬尘方案审批日期填写不全;公司季检、月检、周检、质检员日巡检记录、安全员日巡检记录缺失较多,记录签章不全,无闭合整改回复材料,检查覆盖内容不足未能真实反映现场质量安全隐患问题。

    4.未提供绿色建筑施工专项方案;未提供检验批原始记录;自拌混凝土未提供开盘鉴定记录;混凝土施工记录签名、施工缝填写未完善;部分土工现场检测未提供现场质量检测确认记录;未按设计要求提供钎探试验报告。

    5.监理单位登记在册人员仅专监韦洪赟、见证员王定国在场,其余人员均不在场,人员到岗率不足50%。

    6.监理单位及项目部未按自治区桂建质〔2023〕14号文件要求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7.检查时,监理项目部未提供相关文件或备查资料。

    8.抽查混凝土强度1#综合楼二层梁柱节点4轴交A轴处强度低于设计值。

    9.局部构造柱混凝土存在蜂窝、孔洞现象;

    10.女儿墙使用混凝土浇筑,墙长大于规范要求未设伸缩缝。

    11.拉结筋未按设计要求通长设置,局部拉结筋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

    12.局部构造柱纵筋搭接区域箍筋未加密,箍筋弯钩角度不足,构造柱未留马牙槎。

    13.局部墙体砌筑透光,直槎未留设拉结筋;存在楼层搅拌砂浆现象;局部窗台压顶厚度不足;窗宽大于2.1m两侧未设构造柱。

    14.外脚手架:架体转角处附墙件缺失,架体上随意堆放钢管等建筑材料,架体首层、作业层、中间层未满铺脚手板,安全网损坏未更换,架体断开位置未设横向斜撑,悬挑防护棚与架体相连无方案。

    15.洞口、临边防护:部分楼层临边防护栏杆整层缺失,楼梯防护栏杆高度不足,电梯井口竖向防护缺失。

    16.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未提供整机检测报告,无验收记录,无使用备案登记手续,停层平台无安全门,井架无“视频联动”系统,司机操作人员未现场张贴证件,井架周边安全区域无防护人员可进入。

    17.其他:砂浆搅拌机无防护棚;主体内建筑垃圾较多未做到工完场清。

    18.施工通道无疏散指示标识,部分消防灭火器损坏未及时更换。












    5

    天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施工单位:广西鼎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天峨县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工程项目总承包(一期)

    1.工程材料报审表未签日期,施工单位未盖章,无材料进场复检报告;

    2.未提供现场送检记录及检测报告;

    3.现场验收记录无签字盖章,检验批未签字,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未签字;

    4.现场未进行封闭施工,未提供施工现场交通疏导路线图。

    5.监理单位管理人员任命书任命日期为2023年12月30日;

    6.检查时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陈晓锋未在场履职;

    7.监理周例会部分缺少会议图片;

    8.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批验收记录及材料报验监理未审核签字;

    9.未提供人行道铺设监理平行检验记录;

    10.主要施工设备、测量仪器进场报验表监理单位未填写日期;

    11.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及工序报验签字不全;

    12. 3月份月检项目监理部负责人未签写意见;

    13.监理日记总监签字涉嫌代签;

    10.国家手册宣贯实施情况、广西细则宣贯实施情况及企业手册制定情况未提供佐证材料。











    6

    市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建局

    施工单位:广西振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西晟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西金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季戊四醇精细化工技改项目(二期)

    1.钎探记录未填写结论;

    2.部分构造柱顶部钢筋偏位较大,或未植筋;

    3.窗宽大于2.1m缺失一侧构造柱,女儿墙转角缺失构造柱,部分砖墙长度超5米未设置构造柱,部分层中圈梁未通长设置,部分钢筋搭接长度不足;

    4.现场自拌砂浆无计量设备。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提供审批表,未提供方案交底;

    6.安全巡视记录填写不全;

    7.未提供钢管及扣件的进场抽样复试报告;

    8.部分外架架体基础下沉,且使用多孔砖回顶,楼层高度超4m外架未设置层中抱柱措施,部分剪刀撑弯曲变形,外架与主体间距超150mm未设置安全兜网;

    9.塔吊无独立照明线路,机械外壳未重复接地,施工用电管理混乱,钢筋场电缆随意拖地设置;

    10.电梯井临边防护缺失;

    11.楼梯间堆放大量红砖阻碍通行,部分临边防护缺失;

    12.顶层楼梯间内脚手架不牢固,扫地杆和剪刀撑缺失,且存在顶托支撑、钢管叠放缺失扣件、模板悬挑等现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13.检查时监理项目部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在场履职;

    14.未能提供节能监理细则;

    15.未能提供第一次工地例会会议图片、部分周例会图片;图纸会审记录;

    16.未能提供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审查记录,仓储大楼填充墙拉结钢筋隐蔽验收记录以及主要仪器进场报验记录;

    17.未能提供总监对施工单位的扬尘治理方案审批记录;

    18.监理通知单无整改回复资料;

    19.未能提供基础回填土、卸料平台安装、脚手架工程监理旁站记录;

    20.未能提供监理公司季检检查红头文件,季检发现存在问题无整改材料佐证;

    21.部分监理日记总监签名使用水印签名;

    22.监理项目部宣贯国家《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广西细则等材料不齐全。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3年第一次全市建筑市场暨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园区、宜州新区管委会规建局: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2023年6月5日至6月10日,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第一次全市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责令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项目有关主体落实整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开展。覆盖全市11个县(区)及市工业园区。其中,建筑市场行为和工程质量安全方面随机抽查了21个在建工程,共发出隐患整改建议书15份和停工整改建议书6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抽查了21个在建工程,共下发整改建议书12份。

    二、检查情况

    (一)工程质量安全方面。从检查情况看,各县(区)能够深入贯彻实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持续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大部分受检工程能够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信息化建设、标准化建设逐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安全整体受控。但部分企业未切实开展重大事故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对施工现场临边和预留洞口防护缺失、外脚手架搭设与施工进度不同步未设置安全通道或设置的长度不足等常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未落到实处,未切实汲取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高发类型事故教训;部分工程不能正确识别危大工程,未能对危大工程安全进行有效管控;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到位不履职现象尤为突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亟须引起各地重视。

    (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大部分受检工程参建单位项目能按照相关要求对进场劳务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建设单位能按时足额履约支付工程款,并按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户拨付人工费用;大部分施工单位能按照约定履行劳动用工主体责任,积极筹措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总包单位劳资员都能够在岗履职、配合检查工作;大部分项目都能够建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基础台账资料目录。

    三、处理意见

    本次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均已建议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作出如下处理:

    (一)通报。对已按时完成整改,但在本次检查中发现工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较多,检查组发出停工整改建议书或检查组下发隐患整改建议书后,对已提交整改报告但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4家施工单位、4家监理单位予以全市点名通报。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工程待整改完毕后,由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核。各县(区)不得依据本处理意见对此类企业作出限制投标、停止验收等处理。

    (二)公开曝光。对在本次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6个典型工程在广西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zjj.hechi.gov.cn/)实施网上曝光。


    附件:1.各方履职及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

    2.通报企业名单

    3.实施检查照片网上曝光的典型工程名单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各方履职及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


    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

    (一)基本情况。受检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总体上能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和我局的工作部署,统筹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扎实推进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房建市政领域“护薪行动”专项活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可控。但仍有不足之处:少数受检县(区)对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够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中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很少,抽查项目却存在较多质量安全隐患。

    (二)近期建筑施工质量安全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受检县(区)均能印发或转发相关文件通知,部署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或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受检县(区)均开展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三)深入推进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和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情况。受检县(区)均组织开展了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制定本辖区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并组织实施,共组织389人次开展专项检查,检查167个项目,下发了95份隐患整改通知书,13份停工整改通知书。

    (四)加强联动强化监督执法情况。一是督促事故企业停工整改及上报整改材料情况,受检县(区)共有7个在建工程由全区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企业承建,7个工程的停工整改及复工检查情况材料电子版均已报送至我局。二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面,受检县(区)均开展了2023年房建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护薪行动”专项活动,共检查项目157个,下发26份整改建议书。三是加强违法违规行政处罚方面,受检县(区)已移交案件线索4起,4起均为未办理施工许可即开工建设;已实施行政处罚1起,为“三包一靠”市场违法行为,共处罚款0.8667万元。

    (五)其他有关重点工作情况。受检县(区)均部署开展了在建项目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汛期安全生产检查、防范中小学溺水、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在建项目货车治超等专项活动。

    二、建设单位履职行为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工程建设单位未按要求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未明确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未有效履行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少数项目未能提供工程款支付凭证、施工图审查报告;存在先开工建设后办理施工许可证和监督手续的现象;未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计取和支付方式。个别工程被建设单位分解成若干部分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例如:广西振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广西金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季戊四醇精细化工技改项目(二期)项目,建设单位广西金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将已签订施工合同范围内的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另行发包。

    三、施工、监理单位履职行为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制度不落实。部分项目公司季检、分公司月检、项目部周检等各级检查的签字人员不符合要求,检查通知、通报缺失,检查次数不足,检查人员无检查授权或委派文件,检查记录内容不全面不完整,仅检查安全方面的内容,且检查情况与现场实际不符,未能发现项目现场存在的明显质量安全隐患,部分工程未严格落实开展全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危大工程管理不完善。部分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不到位,如未建档管理危大工程,未提供危大工程清单,未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未提供危大工程方案交底记录,未提供危大工程巡查、巡检记录等。如巴马县信诚·翰林公馆项目高处作业吊篮移装无验收记录。

    3.文件宣传贯彻实施不彻底。部分项目未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未有效宣传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

    4.部分单位管理人员技术力量不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能力需进一步加强,对于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未能及时发现或未督促落实整改。

    (二)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

    1.项目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履职率较差。部分工程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部分项目虽然检查时管理人员到场,但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的履职记录、在“桂建通”平台的考勤记录均缺失;例如,河池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罗城片区(一期)项目,检查时,施工单位仅质检员在场,监理单位仅专监、见证员在场,其余项目管理人员均不在场,且未能提供日常在场履职记录。巴马县信诚·翰林公馆项目,施工单位项目部登记在册人员无一人在场,仅公司委托代表一人在场。天峨县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工程项目总承包(一期)未按合同约定派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2.教育交底弄虚作假或记录缺失。部分工程的安全教育及交底、安全检查及验收记录等安全管理资料缺失较多,代签字情况仍然存在。

    3.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理职责。个别工程在检查时,监理项目在册人员超过50%未能到场,未提供任何监理履行材料,如罗城县河池市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罗城片区(一期)项目;部分监理项目部安全管理资料缺失,或质量安全管理资料签名代签字、乱签字,或提供的安全管理资料与实际不符。

    四、工程资料及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资料方面

    1.未严格实施材料进场检验制度。部分项目钢筋原材料质量证明书缺失;钢筋试焊、单面焊接及机械连接试验报告缺失;水泥进场复检报告缺失;砂浆试块检测报告缺失;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缺失。例如:信诚·翰林公馆未提供2022年7月19日以后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部分基础钢筋产品质量证明书,现场检测报告缺失较多;盛世观澜房地产开发项目未提供钢筋试焊检验报告。

    2.未严格实施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制度。部分项目未提供绿色建筑施工专项方案或专项方案未经签字审批;未提供桩位偏差、桩顶标高验收记录或缺失不全;未提供混凝土施工记录或填写不完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批原始记录、隐蔽工程验收检测记录缺失或填写不全;混凝土施工记录未填写施工缝位置及处理方法。

    (二)实体质量方面。

    1.地基与基础工程。地基验槽、桩基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勘察单位、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以签名章代替签名、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代替项目负责人签名;未提供填方分层压实施工记录、压实度试验报告,地基验槽报告、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填写内容不全。如盛世观澜房地产开发项目,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静载测试数量为4根,而单桩竖向静载试验报告检测数量为3根,且未提供基桩完整性性检测报告。

    2.钢筋工程。部分项目柱纵筋焊接点错开位置不足35d;梯段板施工缝未垂直于板面留置,梯板边缘钢筋离板边距离大于5cm;水平系梁与构造柱连接不符合要求,未锚入构造柱内。部分项目箍筋弯钩弯折角度、平直段长度不足;剪力墙分布筋竖向间距过大;剪力墙水平分布筋在阳角处断开且钢筋绑扎漏缺。

    3.混凝土工程。部分项目同条件试块未留置在相应结构部位养护;混凝土成型存在大面积空洞、多处缺陷采用砂浆修补;同条件养护试块信息标识不全;女儿墙使用混凝土浇筑,墙长大于规范要求未设伸缩缝。

    4.砌体工程。部分项目填充墙高度大于4m未按设计要求增设水平系梁,砖墙长度超5米未设置构造柱,部分层中圈梁未通长设置;墙体拉结筋未锚入构造柱内,马牙槎配砖组砌方式不符合要求,局部砌体预留洞口直槎未设拉结筋;墙体顶未斜砌。部分项目窗台压顶砼未按设计要求配筋;窗台、门过梁砼厚度、端部入墙长度不足;墙体开洞宽度大于300mm无混凝土过梁;窗宽大于2.1m缺失一侧构造柱,女儿墙转角缺失构造柱。

    (三)安全文明施工方面。

    1.基坑及边坡:少数项目边坡支护工程未提供边坡监测方案,基坑边坡未做临边防护或未设置安全网,基坑喷浆护坡开裂,边坡支护措施、临边防护栏杆缺失;基坑边1.5m范围内堆载。

    2.模板工程:少数项目模板支撑安装现场与方案不符,封顶杆、扫地杆、剪刀撑等构造措施局部缺失;现场使用盘扣式钢管支架体系,未按照《建筑施工承插型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DJB/T45-076-2018设置;后浇带处回顶梁下独立支撑无扫地杆及封顶杆。

    3.外脚手架:部分项目脚手架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搭设,未经验收使用,无验收标识;首层层高超过3.6m,未采取可靠的抱柱连结措施;局部立杆悬空、扫地杆缺失、剪刀撑未连续设置;主体与外架间隙大于150mm无有效防护措施;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等安全隐患问题较为突出;悬挑工字钢未设防滑卡,部分钢丝绳滑脱;架体开口处未设置横向斜撑;安全网局部缺失,首层安全网未落地。

    4.卸料平台:部分项目卸料平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搭设,无验收标识或验收内容与现场实际不符,无限载牌;部分悬挑式卸料平台工字钢U型环扣偏位、倾斜,锚固端部未用木楔紧实,钢丝绳卡扣数量不足。

    5.施工用电:部分项目施工用电开关箱未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置,无熔断式隔离开关,无电工信息、线路图缺失,三级配电箱内违规使用插排,总配电箱、二级配电箱及部分三级配电箱箱门PE线接线端子未重复接地,钢筋加工场电箱未设置漏电保护器、未做用途标识,部分电箱门损坏;塔吊无独立照明线路,机械外壳未重复接地,钢筋场电缆随意拖地设置。

    6.临边、洞口:少数项目临边、洞口防护与施工进度不同步,楼层、楼梯、采光井等处临边防护局部缺失,电梯井竖向防护洞口防护门缺失或防护高度不足。部分临边防护栏杆不牢固、高度不足、挡脚板缺失;施工道路水平洞口防护缺失或防护不严密;出入口安全棚搭设不严密,与主体交接处存在间隙无防护。

    7.建筑起重机械:部分项目施工升降机停层平台与箱笼之间存在较大空隙无防护,施工升降机(货梯)未完成使用登记备案手续;施工塔吊未提供多塔作业防碰撞方案。部分项目物料提升机未提供整机检测报告,无验收记录,无使用备案登记手续,停层平台无安全门,井架无“视频联动”系统,司机操作人员未现场张贴证件,井架周边安全区域无防护人员可进入。

    8.文明施工:部分项目外架、操作平台、临边和洞口等处安全警示标识缺失;钢筋加工区安全防护棚覆盖面不足;施工通道无疏散指示标识;建筑材料、构件、料具随意堆放;项目围挡封闭不严,围挡高度不足;灭火器材配备不足或失效。

    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民工工资未落实全过程结算制度,个别建设单位未按时足额将工人工资拨付到总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专户。二是部分非政府项目建设单位未向总包单位开立工程款支付担保函。三是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报酬计算方式。四是未能提供施工总承包、建设单位与银行签订“农民工专户监管协议”。五是部分项目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未张贴工人考勤表和工人工资发放明细表。六是少数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未在“桂建通”系统上录入,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在“桂建通”平台上的考勤率偏低,未严格使用“桂建通”平台对工人进行考勤管理。七是部分项目劳务分包单位或者总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应发工资确认表签名栏存在漏签、代签现象。

    附件2

    通报企业名单

    序号

    项目所在地

    企业名称

    涉及项目

    1

    天峨县

    施工单位:广西宏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西佳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峨县高级中学二期工程建设项目—2号教学楼,2号综合楼

    2

    巴马县

    施工单位:广西盛祺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西正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信诚·翰林公馆

    3

    罗城县

    施工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广西晟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河池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罗城片区(一期)项目

    4

    市工业园区

    施工单位:广西振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西晟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西金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季戊四醇精细化工技改项目(二期)

    附件3

    实施检查照片网上曝光的典型工程名单

  • 提供的公司季检、月检检查文件、检查记录、通报文件内容基本雷同,且季检已完成第三季度检查,涉嫌资料造假;安全员、质检员日巡检记录,项目周检记录与施工进度不同步,检查内容与现场实际不符未能真实反映现场质量安全问题。
  • 未提供2022年7月19日以后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部分基础钢筋产品质量证明书;现场检测报告不齐全,土工检测报告缺失;混凝土施工记录填写不完善,检验批原始记录未填写实测值,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内容部分主材及连接方式填写不正确;地基验槽、桩基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勘察单位、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以签名章代替签名、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代替项目负责人签名;复合地基检测方案参建各方未签名、未填写意见;未提供填方分层压实施工记录、压实度试验报告。
  • 部分监理通知书整改材料未闭合。
  • 局部砌体预留洞口直槎未设拉结筋;电梯门垛采用配砖斗砌且存在崩角破损现象;安全通道砌体抹灰未满挂钢丝网。
  • 止水钢板穿过框架柱两侧箍筋断开后未与止水钢板焊接;止水钢板在后浇带部位缺失,部分止水钢板接头以搭接代替焊接;地下室顶种植土防水卷材边缘顶部未固定保护。
  • 天面保温层未设排气管;天面女儿墙底部泛水未设伸缩缝。
  • 洞口、临边防护:主体内飘窗位置临边防护均缺失,局部阳台防护栏杆不严密,局部楼地面高差过大临边无防护。
  • 临时用电:部分开关箱未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置,无熔断式隔离开关,未分类标识;电工日常检修记录未张贴在箱内,无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用电设备与开关箱间距大于3m,电线拖地布设,用电设备无PE线接入。
  • 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吊篮现场移装无验收记录。
  • 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停层平台与箱笼之间存在较大空隙无防护。
  • 其他:钢管扣件集中堆放高度过大,存在坍塌风险。
  • 办公区、宿舍区、楼层内消防灭火器配备数量不足。
  • 施工升降机内未配备灭火器。
  • 主体内未张贴疏散指示标识。
  • 集中堆放易燃建筑模板区域无消防灭火器配备、无醒目防火标识。





  • 序号

    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企业名称


    工程名称


    存在的严重隐患和典型问题









    1






    巴马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施工单位:广西盛祺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西正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信诚·翰林公馆

    1. 检查时,施工单位项目部登记在册人员无一人在场,仅公司委托代表一人在场,人员到岗率远远不足50%;现场正在施工,无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
  • 项目部公布管理人员名单与公司任命文件名单不一致;未提供新进场工人(外墙涂料工人、杂工)班前教育记录。







  • 2







    东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施工单位:江山市恒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西方正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采招网(bidcente r.com.cn:)




    盛世观澜房地产开发项目

    1.高大模板属于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工程,提供验收记录验收内容缺项、无监测记录、无方案交底;悬挑外架(H≤20m)、悬挑卸料平台属于危险性较大分部工程,提供部分验收记录,与现场实际不符;项目经理、安全员未按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履职。

    2.未提供公司季检、月检检查文件、检查内容记录、通报文件;项目周检、质检员日巡检、安全员日巡检记录的检查覆盖内容、整改材料与现场实际质量安全状况不符,未能真是反映实际情况;未按基坑工程施工方案要求对基坑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测,无监测数据;部分外架实际作业人员无证件,项目经理、安全员核查不严。

    3.未提供国家《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广西细则企业手册制定及项目部宣贯资料。

    4.地下室基桩264根,基桩检测方案要求低应变检测237根,基桩检测中间简报实测已检132根,已出具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未提供桩位偏差和桩顶标高验收记录;未提供地基验槽记录;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静载测试数量为4根,而单桩竖向静载试验报告检测数量为3根,且未提供基桩完整性性检测报告;未提供填方工程分层压实和压实度试验情况。

    5.未提供钢筋试焊检验报告;检验批原始记录未填写实测值;混凝土施工记录未填写施工缝位置及处理方法。

    6.高大模板属于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工程,提供验收记录验收内容缺项、无监测记录、无方案交底;悬挑外架(H≤20m)、悬挑卸料平台属于危险性较大分部工程,提供部分验收记录,与现场实际不符;项目总监未按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履职。

    7.监理项目组成人员未上墙公布;未提供总监对分包单位资料核查记录;总监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核查不严,导致无证件人员进入工地;提供的平行检验记录内容与现场混凝土出现大面积质量缺陷不符,无质量缺陷修复验收记录。

    8.部分监理通知单无整改闭合材料;公司季检次数不足。

    9.四层楼梯间框架梁中部大面积空洞、蜂窝、露筋,多处构件砼缺陷修复未提供修复方案及修复记录;局部剪力墙表面大面积采用砂浆修补后表面出具龟裂;局部卫生间边梁砼崩角、露筋;六层暗柱预埋塑料管破损。

    10.地下室顶后浇带止水钢板在外墙转角处未连续,沉降缝砼悬挑盖板钢筋设置不规范;楼梯板施工缝未垂直于梯段板设置,局部楼梯板施工缝杂渣较多且涨模。

    11.翼墙水平分布筋端部弯锚方向不正确;梯段板边缘钢筋保护层厚度偏大,梯段板纵筋间距偏差较大;部分箍筋平直段长度不足;六层暗柱纵筋在节点核心区搭接未按设计要求在焊接区焊接;部分端柱纵筋保护钢筋位置措施不到位。

    12.落地式外脚手架:局部转角处附墙件、立杆缺失,架体基础存在不均匀沉降,首层脚手板铺设与主体一层板高差过大导致防护不严密,架体断开处无加固。

    13.悬挑式外脚手架:悬挑层底部未封闭防护,工字钢U型环扣部分未露牙、侧面无木楔塞紧,局部附墙件缺失或未扣紧,作业层未满铺脚手板,架体上堆放较多建筑材料。

    14.模板支撑体系:体系四周未连续设置剪刀撑,局部扫地杆未连续设置,封顶杆、水平剪刀撑漏设,梁底无独立支撑,未提供混凝土浇筑时支撑体系监测数据,与方案(梁板柱同时浇筑)不符;楼板后浇带回顶支撑体系梁底无支撑,缺少封顶杆、剪刀撑、小横杆;模板上集中堆载建筑材料,未分散堆放。

    15.洞口、临边防护:电梯井口竖向防护高度不足,无挡脚板,无警示标识,水平防护不严密。

    16.悬挑卸料平台:卸料平台工字钢前端支座搭设在悬挑板上,锚固长度未大于挑出长度1.25倍,通道底部未封闭防护,与方案不符。

    17.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未完成使用登记备案手续;施工塔吊未提供多塔作业防碰撞方案。

    18.其他:建筑材料集中堆放挤压围挡,存在倒塌风险;。

    19.施工通道无疏散指示标识,消防立管水箱未配备水枪、水带,消防,专用消防配电未直接从总配电箱接出。













    3








    凤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施工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凤山县第三初级中学建设项目

    1.未提供施工企业针对项目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检查资料。

    2.提供的特种作业人员部分人员证件过期未及时更新。

    3.工程进度、工序报验网上录入信息不完善;检验批原始记录未填写实测值;临时活动板房验收手续不完善。

    4.未提供国家《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广西细则项目部宣贯情况。

    5.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登记证书已过期。

    6.部分监理月报编制人员未签字、未报送建设单位;部分周例会建设单位人员签字不全;分项、分部(子分部)质量验收未填写验收时间。

    7.总监对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审核材料不齐全;总监对施工单位的专项方案、扬尘治理方案进行审批。

    8.监理平行检验记录滞后;部分监理通知单整改闭合不齐全。

    9.监理项目部宣贯国家《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广西细则等材料不齐全。

    10.混凝土施工记录施工缝位置及处理方法未填写;现场土工检测未提供现场质量检测确认记录;独立基础浅层平板静载试验1-3#点及1#点重新选点资料未闭合;卫生间隔墙底部未设砼翻边;

    11.局部构造柱未设马牙槎、柱纵筋偏位较大,构造柱纵筋搭接区域箍筋未加密,箍筋弯钩平直度、弯钩角度不符合要求;

    12.砌体拉结筋竖向间距不符合要求,部分窗台压顶端部未锚入墙内或锚入长度不足,高度≥3m厚100~120mm的砌体未按设计要求设置圈梁,部分圈梁未配置钢筋、未贯通设置,局部圈梁纵筋未锚入构造柱或锚入方式不符合要求;局部圈梁纵筋搭接区箍筋未加密。

    13.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局部层高大于3.6m未做抱柱连接或加固,局部架体底部扫地杆未连续设置或缺失,架体脚手板采用钢网铺设防护不严密,主体与架体间距大于15cm无防护或防护不到位,架体开设出入口位置未做加固处理。

    14.洞口、临边:部分楼层临边防护栏杆缺失,部分电梯井口水平防护防护不严密,施工便道两侧防护栏杆高度不足。

    15.临时用电:部分电箱未分类标识,总、分配电箱未做重复接地或漏设,接地电阻日常检查记录缺失。

    16.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货梯)未完成使用登记备案手续。















    4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施工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二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广西晟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河池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罗城片区(一期)项目

    1.施工单位登记在册人员仅质检员周志良一人在场,其余人员均不在场,人员到岗率不足50%;现场人员与审批人员名单不一致,部分人员变更手续不完善。

    2.施工单位及项目部未按自治区桂建质〔2023〕14号文件要求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施工组织设计及各类专项施工、扬尘方案审批日期填写不全;公司季检、月检、周检、质检员日巡检记录、安全员日巡检记录缺失较多,记录签章不全,无闭合整改回复材料,检查覆盖内容不足未能真实反映现场质量安全隐患问题。

    4.未提供绿色建筑施工专项方案;未提供检验批原始记录;自拌混凝土未提供开盘鉴定记录;混凝土施工记录签名、施工缝填写未完善;部分土工现场检测未提供现场质量检测确认记录;未按设计要求提供钎探试验报告。

    5.监理单位登记在册人员仅专监韦洪赟、见证员王定国在场,其余人员均不在场,人员到岗率不足50%。

    6.监理单位及项目部未按自治区桂建质〔2023〕14号文件要求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7.检查时,监理项目部未提供相关文件或备查资料。

    8.抽查混凝土强度1#综合楼二层梁柱节点4轴交A轴处强度低于设计值。

    9.局部构造柱混凝土存在蜂窝、孔洞现象;

    10.女儿墙使用混凝土浇筑,墙长大于规范要求未设伸缩缝。

    11.拉结筋未按设计要求通长设置,局部拉结筋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

    12.局部构造柱纵筋搭接区域箍筋未加密,箍筋弯钩角度不足,构造柱未留马牙槎。

    13.局部墙体砌筑透光,直槎未留设拉结筋;存在楼层搅拌砂浆现象;局部窗台压顶厚度不足;窗宽大于2.1m两侧未设构造柱。

    14.外脚手架:架体转角处附墙件缺失,架体上随意堆放钢管等建筑材料,架体首层、作业层、中间层未满铺脚手板,安全网损坏未更换,架体断开位置未设横向斜撑,悬挑防护棚与架体相连无方案。

    15.洞口、临边防护:部分楼层临边防护栏杆整层缺失,楼梯防护栏杆高度不足,电梯井口竖向防护缺失。

    16.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未提供整机检测报告,无验收记录,无使用备案登记手续,停层平台无安全门,井架无“视频联动”系统,司机操作人员未现场张贴证件,井架周边安全区域无防护人员可进入。

    17.其他:砂浆搅拌机无防护棚;主体内建筑垃圾较多未做到工完场清。

    18.施工通道无疏散指示标识,部分消防灭火器损坏未及时更换。












    5

    天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施工单位:广西鼎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天峨县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工程项目总承包(一期)

    1.工程材料报审表未签日期,施工单位未盖章,无材料进场复检报告;

    2.未提供现场送检记录及检测报告;

    3.现场验收记录无签字盖章,检验批未签字,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未签字;

    4.现场未进行封闭施工,未提供施工现场交通疏导路线图。

    5.监理单位管理人员任命书任命日期为2023年12月30日;

    6.检查时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陈晓锋未在场履职;

    7.监理周例会部分缺少会议图片;

    8.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批验收记录及材料报验监理未审核签字;

    9.未提供人行道铺设监理平行检验记录;

    10.主要施工设备、测量仪器进场报验表监理单位未填写日期;

    11.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及工序报验签字不全;

    12. 3月份月检项目监理部负责人未签写意见;

    13.监理日记总监签字涉嫌代签;

    10.国家手册宣贯实施情况、广西细则宣贯实施情况及企业手册制定情况未提供佐证材料。











    6

    市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建局

    施工单位:广西振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西晟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西金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季戊四醇精细化工技改项目(二期)

    1.钎探记录未填写结论;

    2.部分构造柱顶部钢筋偏位较大,或未植筋;

    3.窗宽大于2.1m缺失一侧构造柱,女儿墙转角缺失构造柱,部分砖墙长度超5米未设置构造柱,部分层中圈梁未通长设置,部分钢筋搭接长度不足;

    4.现场自拌砂浆无计量设备。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提供审批表,未提供方案交底;

    6.安全巡视记录填写不全;

    7.未提供钢管及扣件的进场抽样复试报告;

    8.部分外架架体基础下沉,且使用多孔砖回顶,楼层高度超4m外架未设置层中抱柱措施,部分剪刀撑弯曲变形,外架与主体间距超150mm未设置安全兜网;

    9.塔吊无独立照明线路,机械外壳未重复接地,施工用电管理混乱,钢筋场电缆随意拖地设置;

    10.电梯井临边防护缺失;

    11.楼梯间堆放大量红砖阻碍通行,部分临边防护缺失;

    12.顶层楼梯间内脚手架不牢固,扫地杆和剪刀撑缺失,且存在顶托支撑、钢管叠放缺失扣件、模板悬挑等现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13.检查时监理项目部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在场履职;

    14.未能提供节能监理细则;

    15.未能提供第一次工地例会会议图片、部分周例会图片;图纸会审记录;

    16.未能提供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审查记录,仓储大楼填充墙拉结钢筋隐蔽验收记录以及主要仪器进场报验记录;

    17.未能提供总监对施工单位的扬尘治理方案审批记录;

    18.监理通知单无整改回复资料;

    19.未能提供基础回填土、卸料平台安装、脚手架工程监理旁站记录;

    20.未能提供监理公司季检检查红头文件,季检发现存在问题无整改材料佐证;

    21.部分监理日记总监签名使用水印签名;

    22.监理项目部宣贯国家《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广西细则等材料不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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