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监控及报警设备设施升级改造招标项目的设备供货,相关设备的调测及技术支持(不含安装)。
2.2供货期、交货地点要求
2015年12月31号前本项目所有所需的硬件设备及软件供货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乌鲁木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投标人须具有安防资质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和涉密信息资质。
3.2 财务要求
3.2.1须提供(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3 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监控、安防、系统设备供货及集成成功经验业绩,2014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至少有两项。(2014年1月1日至今期限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首未页、合同范围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等实质性内容)
3.4 信誉要求
3.4.1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涉及商业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2012年1月1日至今);
3.4.2 近三年内在无不良记录、未出现过重大责任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2012年1月1日至今)
3.5 其他要求
3.5.1 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a)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的;
b)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c)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d)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e) 在最近三年内有重大质量问题的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02日至2015年12月06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中信银行大厦)1幢33层G室持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文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投标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11时00分,地点为新疆尊茂鸿福酒店5楼行政会议室(新疆乌鲁木齐市五一路160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11时00分;
5.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7.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新疆分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1幢33层G室
联系人: 陈海云
联系电话:139*****753 0991-*******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