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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高素质农民培

所属地区 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 发布时间 2023/8/29 关键词高素质农民培   近期更新221项目点击关注“高素质农民培”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台安县农业农村发展中心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鞍山市鞍勤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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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台安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3-08-30 至 2023-09-01
撰写单位: 鞍山市鞍勤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撰写人: 高洁
(台安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台安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项目名称:台安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67,000.00
最高限价(元):567,000
采购需求:

(一)培训类型

以经营管理型为目标导向开展培训。

经营管理型重点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返乡创业创新人员,提升培训对象的生产组织、人员管理、市场开拓、产品营销和风险防控能力。

(二)培训模块

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培训机构应遵循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见附件)规定,设计培训班课程。培训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类。综合素养课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农业知识、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专业能力课包括但不限于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绿色发展等课程:能力拓展课由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自行设计。培训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集中或分时段开展培训。

(三)培训形式

1、课堂教学。以团队建设、集中授课、典型介绍、案例教学、项目路演、讨论交流等形式开展。

2、现场教学。组织学员到实习实践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动手操作、实地体验、现场交流。

3、线上线下融合培训模式。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等在线学习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和考核,鼓励农民自主学习。在“云上智农”APP上,经营管理型培训班全面推行“线下70%学时+线上30%学时”培训模式。培育机构(基地)与“云上智农”APP运营商衔接,签订线上培训协议,加强在线课程开发和规范化管理,确保线上培训质量。

4、孵化指导。返乡入乡创业者在模拟创业环境下,组织学员创业见习和创业实训,演练创业过程。

培育机构(基地)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集中或分时段开展培训。

(四)师资选聘

从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中选派培训教师承担授课任务,凡入选师资库的师资享受同级别的同等待遇,并对师资实行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农民培训师类型包括:理论教师、技术讲师、实践讲师、创业导师。理论教师应当为具有相关专业教师资格的正规院校教师;技术讲师可为具备相应技术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院校教师、科研推广机构专家、各类农业主体专业技术人员或田秀才、土专家;政策讲师应当为熟悉“三农”情况,具备相应政策理论水平的院校教师或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实践讲师应具备相应职业技能证书或3年以上(含)实践经验。创业导师应当具有创业成功或指导创业成功经验。

(五)开班计划

培育机构(基地)制定开班计划,管理部门批准后公开发布,接受农民报名。培育机构(基地)应严格按照开班计划实施培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0人,以实习实训为主的培训每班不超过50人。

培育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管理和教学辅助,收集学员基本信息,建立完善的培训班管理制度和考勤制度,加强培训班党建工作。

(六)跟踪服务

培训结束1年内,对不少于50%的培训学员开展不少于2次的跟踪指导,其中现场指导不少于1次。

(七)培训班管理

培育机构按照《辽宁省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和《台安县农业农村局台安县财政局关于上报台安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报告》的文件要求进行培训。并负责宣传招收学员、制定教学计划、优选培训师资、编选培训教材、收集学员基本信息、建立培训档案等工作,组织开展线上培训、线下集中培训、实训实习、现场观摩和参观考察等,切实保证培育质量。

       
合同履行期限: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 “信用中国”查询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30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9月0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疫情期间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谈判会议,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谈判会议和开启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谈判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暂定为30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3、响应文件同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查看详情@qq.com),电子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响应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
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评审过程中因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储存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7、本项目无报名环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与谈判会议时间、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台安县农业农村发展中心
地 址: 台安县繁荣北街76号
联系方式: 0412-*******查看详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鞍山市鞍勤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温泉街1号汤岗子温泉旅游度假区
联系方式: 0412-*******查看详情 中国采招网(bidce nter.com.cn)*
邮箱地址: aqgczx@126.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对炉支行
账户名称: 鞍山市鞍勤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318*****04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冰、姚思淼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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