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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023年委托环境监测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委托环境监测

所属地区 安徽省-亳州市 发布时间 2023/8/30 关键词委托环境监测   近期更新26项目点击关注“委托环境监测”实时招标项目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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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BZSJ2023CG147号

二、项目名称:

亳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023年委托环境监测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7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贰万捌仟元整(******查看详情.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亳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023年委托环境监测服务项目(二次)服务范围:亳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023年委托环境监测服务项目(二次),依据《2023年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工作任务和《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权清单》划分明细,鉴于监测中心和市监测站能力不足,谯城区部分监测任务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完成:(1)44家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要求每半年1次;(2)谯城区14个地表水断面:基本项目指标全分析每年1次;(3)谯城区27家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监测,重点类别涉及污染物年开展全分析1次。其中污水处理厂每季度一次。(4)乡村生态振兴试点镇村谯城区古井镇、谯城区十八里镇孙口村环境质量监测:地表水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4次;土壤环境质量本年度监测1次。

服务要求:亳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023年委托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周冬梅、李德付、王永胜、高莉、柴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收费金额: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期限:2023年8月7日

3.开标日期:2023年8月22日

4.资格能力条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221*****0399号

5.业绩:(1)2022 年庐江县“河长制”水质监测服务合肥市庐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2.1,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2)2022 年宿松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服务采购项目,宿松县水利局,2021.8.17,安徽省安庆市宿松;(3)2023 年宿松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服务采购项目,宿松县水利局,2022.8.15,安徽省安庆市松县;(4)宿松县 2022 年购买生态环境监测服务安庆市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1.1,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

6.信誉(荣誉获奖):(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江苏莱西证有限公司,2021.4.9-2024.5.1;(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江苏莱西认证有限公司,2023.4.20-2026.4.19;(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江苏莱西证有限公司,2022.3.25-2025.3.24。

7.项目负责人:本项目不作要求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9. 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未提交有效的最终报价: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3年9月11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中国采招网(bi dcenter.com.cn*)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查看详情

(五)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5楼

联系方式:0558-*******查看详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F403室 

联系方式:0558-*******查看详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8-*******查看详情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分项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2023年8月30日

磋商文件.doc分项报价表等材料.doc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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