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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广西大厦室内外装修工程室内家具采购项目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家具采购 装修工程 室内

所属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8/31 关键词家具采购装修工程室内   近期更新28935项目点击关注“家具采购,装修工程,室内”实时招标项目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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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2023JZ-HT-*****查看详情-家具采购


北京广西大厦室内外装修工程室内家具

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北京广西大厦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307

目 录


********查看详情%5C%22">第一章招标公告 PAGEREF _Toc********查看详情 \\h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5

********查看详情%5C%22">第三章合同条件及格式 PAGEREF _Toc********查看详情 \\h 85

********查看详情%5C%22">第四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PAGEREF _Toc********查看详情 \\h 99

********查看详情%5C%22">第五章投标文件及格式 PAGEREF _Toc********查看详情 \\h 102

********查看详情%5C%22">第六章评标标准和方法 PAGEREF _Toc********查看详情 \\h 11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北京广西大厦室内外装修工程室内家具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北京京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广西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北京广西大厦室内外装修工程室内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Z-HT-*****查看详情-家具采购

项目名称:北京广西大厦室内外装修工程室内家具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查看详情.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查看详情.00元

招标范围:包括清单范围内的家具图纸深化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安装、检测、验收、试

运行、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采购规模:4004件,具体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供货安装周期:40日历天。

供货安装地点:北京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6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备承担供应本项目货物的能力;

2.2 近五年(2018年07月15日至2023年07月14日)业绩表(格式自拟);要求:具有至

少1项合同额500万元(含)以上家具类供货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并加盖公章,明确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等核心内容;

2.3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页截图;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网页截图;

2.4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

投标;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7月 日至2023年7 月 日,每天9:00时至11:30 时,13:00时至16:00时。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菜园街2号北电大厦2号楼3层3010室。

售价:人民币RMB 500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该费用。

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

注:不携带上述资料的投标人来购买文件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 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

不接受。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菜园街2号北电大厦2号楼3层3016室。


五、开标

时间:2023年8月 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菜园街2号北电大厦2号楼3层30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日历天。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授权代表在参加投标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同时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2)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北京广西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6号

联系方式:唐经理 010-********查看详情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京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菜园街2号北电大厦2号楼3010室

联系方式:张玮峰 010-********查看详情-6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玮峰

电话:010-********查看详情-604



北京广西大厦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7月19日













附件:采购清单

北京广西大厦室内外装修工程室内家具清单

采购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含税(元)

合价含税(元)

税率(%)

税金(元)

制造商

品种

产地

型号

一层家具

251

?

?

13%

?

?

?

?

?

二层家具

395

?

?

13%

?

?

?

?

?

三层家具

350

?

?

13%

?

?

?

?

?

四层家具

469

?

?

13%

?

?

?

?

?

客房家具

2217

?

?

13%

?

?

?

?

?

18层家具

21

?

?

13%

?

?

?

?

?

康体中心

167

?

?

13%

?

?

?

?

?

办公家具

134

?

?

13%

?

?

?

?

?

合计

4004

暂列金

******查看详情.00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暂列金仅用于变更价款的支付,暂列金数额不可竞争。
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4.本报价为综合单价包干,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备品备件、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检验、检测、验收、技术服务、配合消防验收、产品制作,13%增值税,安装摆场,垃圾清运,售后服务及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的所有费用;

5.家具尺寸误差10%以内不另调整单价。

具体以提供的采购清单EXCEL文件为准。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北京广西大厦室内外装修工程室内家具采购项目

2

建设位置

北京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6号。

3

项目规模

采购4004件家具,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4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北京广西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经理

电 话:010-********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伟峰

电 话:010-********查看详情-604

电子邮件:jingzizbb@126.com

传 真:010-********查看详情-605

5

资金状况

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已到位。

6

招标范围

包括清单范围内的家具图纸深化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安装、检测、验收、试运行、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7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同招标公告部分

8

资格审查方式

采取资格后审

9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10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

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23 07月日 16 00

提出疑问方式:将盖有单位公章的质疑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递交投标文件时将质疑文件原件一同递交。

11

最高投标限价

□不设最高投标限价

■设最高投标限价,具体金额为: 万元

12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13

近年类似供货

项目

类似供货项目是指:合同额500万元(含)以上的家具类供货业绩。

近五年类似供货项目的年份要求:

指2018年07月15日起2023年07月14日止。

14

投标有效期

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5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形式及份数:纸版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电子版1套(U盘,与纸版一致)。

纸质文件按要求分别左侧胶装成册,密封,不得活页装订。

16

投标文件

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封面应标有“正本”或“副本”标识、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全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章。

17

投标文件提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3 08月日09 30

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菜园街2号北电大厦2号楼3016室。

18

实物样品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3 08月日16 30

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菜园街2号北电大厦2号楼3016室。

递交形式:各投标单位需按规定截止时间及地址自行递交实物样品,不接收任何形式的快递物流,递交样品时各家代表需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非授权代表递交的样品不予接收,样品递交后由授权代表签署样品递交单,未提供实物样品的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19

开标

开标时间:2023 08月日09 30

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菜园街2号北电大厦2号楼3016

20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估法,详见第六章“评标标准和方法”。

21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社会专家 5人。

22

履约担保

不要求

23

供货安装周期

40日历天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部分

1.2 招标范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部分

2、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部分

3、现场踏勘

3.1 自行现场踏勘。

(二)招标文件说明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件及格式

第四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第五章 投标文件及格式

第六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4.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将根据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5.2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5.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5.4 如果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可能会影响招标文件编制的,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视情况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6、投标语言

6.1 投标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 中文 书写。

7、投标货币

7.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8、计量单位

8.1 除工程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可分册装订,也可

不分册装订。

9.2报价文件、商务文件

9.2.1投标函(附件1);

9.2.2投标函附表(附件2);

9.2.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附件3);

9.2.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

9.2.5家具清单报价表(附件5);

9.2.6服务承诺(附件6);

9.2.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7);

9.2.8近五年类似业绩表(附件8);

9.2.9拟投入项目人员汇总表(附件9);

9.2.10技术偏离表(附件10);

9.2.11信用查询记录(附件11);

9.2.12经营状况承诺(附件12)。

9.3技术文件

9.3.1 货物说明或产品深化设计图纸及家具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技术参数标准等(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能详细列明产品规格、型号及详细的技术参数,评标时评标评委可以认为该项技术参数为所有投标产品中标准最低)。

9.3.2 安装方案、工期进度计划;

9.3.3质量保证措施及试验;

9.3.4投标人对投标货物的安装、产品寿命期内的维修、售后服务的承诺书和实施细则;

9.3.5 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0、投标文件格式

10.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9条中的全部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及格式”所提供的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1、投标报价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标准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

(1)报价方式

本项目实行市场竞争报价。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超过此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

(2)报价内容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家具清单报价表》填写报价,总报价中已应包含家具采购、运输、现场存储看管、现场安装(含安装过程中墙体开洞、封堵、内墙面吊顶的恢复、外墙保温破坏后的恢复等各项工作)、施工垃圾清运、家具调试、安装现场已有设施的保护(造成现有设施损坏的由中标人承担)、安装人员的人工费、管理费、各种风险费用、企业利润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3)有关报价的补充规定,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

12、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2.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13、投标保证金

13.1 本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14、投标人的备选方案

14.1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5.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份数。

15.2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5.3 投标人如对投标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6、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6.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所有投标文件均须左侧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投标文件应使用密封袋密封,亦可用其它方式(如密封箱、密封袋)密封。

16.2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6.2.1 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6.2.2 注明下列识别标记: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投标人名称(盖章):

(4)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6.3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人须知第16.1款、第16.2款的规定装订和注明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16.4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用密封条密封,并对角加盖投标人公章两枚。

16.5技术文件的编制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的的有关格式及要求填报。

17、投标文件的提交

17.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地点,于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7.2招标人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17.3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5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8.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8.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18.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五)开标

19、开标时间和地点

19.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19.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a) 逾期送达的;

b)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0、开标程序

20.1 投标文件的开标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0.2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0.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供货安装周期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0.4 招标人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0.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评标

21、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1.1本项目评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

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

21.2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并且只对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21.3 评标程序如下:

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审准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完成评标报告。

21.4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标准和方法”,对经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独立评审打分,按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值计算出的平均值即为投标人的得分,依据投标人得分确定其排名次序。

21.5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表明排序。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21.6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人。

22、评标过程的保密

22.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工作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2.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22.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七)授予合同

23、招标人拒绝投标人的权力

23.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人。

24、中标通知书

24.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4.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5、合同的签订

25.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25.2中标人如因自身原因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6、履约担保

26.1 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履约担保。

第三章 合同条件及格式


北京广西大厦室内外装修工程室内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家 具 采 购 合 同

买方:北京广西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

日期: 年月日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买方:北京广西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粟家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6号

卖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货架、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

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它类似的服务。

1.5 “买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 “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成交供应商。

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1.9 “三包”系指新版国家《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二条 合同价格

2.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暂定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

其中价款:不含税金额元,税金:元。

2.2本合同价格为包含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费用、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以及货物发运到指定地点,安装并调试,人工、材料、运输价格变化等所需的一切费用。

2.3合同货物销售价格详见 清单报价

2.4合同范围:包括清单范围内的家具制造、供货、运输、安装、检测、验收、试运行、售后服务以及家具图纸深化设计。

2.5买方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价格和折扣保证提供货物或服务。

第三条 知识产权

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追索或提起诉讼、仲裁。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 卖方须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买方和实际使用人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第四条 质量技术要求

4.1 满足买方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其中卖方应在中标之后向买方提供主要产品的样品,作为实际产品加工的参照依据,在取得买方明确同意后方可按照采购清单实施批量供货,否则买方有权拒收。

第五条 加工及交货安装

5.1 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并确认全部物料图纸后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家具制作安装并通过验收。

5.2 交货方式

(1) 交货安装:卖方负责货物运抵现场并安装调试。有关运输及安装调试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安装完成且经买方验收合格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3天前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和备妥交货日期以及其它必要的说明通知买方。

(3)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5.3 交货(安装、调试、服务)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6号

5.4 货物包装物及安装残留物等,由卖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六条 装运通知

6.1卖方应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且在运输前24小时,将家具采购清单号、货名、数量通知买方。

6.2 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第七条 付款条件

7.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暂定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7.2进场安装,合同内全部家具生产完毕,于接到甲方书面出货通知后开始出货前, 买方向卖方累计支付至暂定合同总价的80%;

7.3 货物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10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至最终结算总价的97% 。余款(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保金,在卖方正常履行合同且无任何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以全部家具供货安装验收合格日期开始计算满一年后15日内无息付清;

7.4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前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具前需与甲方财务部门核实发票信息。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如乙方未能按要求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相应款项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第八条 质量保证

8.1 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标准等的要求。

8.2 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修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8.3买方按检验标准根据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技术标准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修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按书面通知要求在7日内完成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或者退货,卖方应承担因维修、更换和退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检验、鉴定费用。

8.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10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8.5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保修期贰年,且贰年内实行“三包”,卖方应在接到买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否则每延误一次,卖方承担该批货物1%的违约金,买方可直接在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卖方应予以赔偿。

8.6售后服务地址:电话:联系人:

第九条 检验和验收

9.1 货物运抵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成摆放到位后,买方应及时组织验收,签署验收意见,验收合格的,方为相关货物验收合格。

9.2 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9.3 买方有权请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对各项污染物(氡、甲醛、苯、氨、TVOC)进行检测,相关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该项检测合格。不符合国家标准,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货物,卖方需向买方支付该批货物总价20%违约金,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买方可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同时买方也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卖方需退还买方已支付的货物价款并向买方支付该批货物总价20%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

9.4买方有权对货物进行破坏性检测,相关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该项检测合格。不符合国家标准,检测费及破坏的货物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货物,卖方需向买方支付该批货物总价20%违约金,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买方可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同时买方也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卖方需退还买方已支付的货物价款并向买方支付该批货物总价20%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

第十条 索赔

10.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8.5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同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0.2在根据合同第8条和第9条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和检验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0.2.1在约定的退货期(权威质检机构出具检验报告之日起30天内),买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卖方应在买方发出退货通知之日起3日内将全额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0.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0.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8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修期。

10.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0.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弥补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

第十一条 延迟交货

11.1 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工期内完成所有家具饰品加工制作安装服务并通过

验收。

11.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同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第十二条 违约赔偿

12.1 除下述第13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每迟延一周,违约金按迟交货物价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2%计收。违约金不设上限。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迟延交货或未提供服务超过4周,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自买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卖方之日解除,卖方应当在本合同解除之日起3日内,将违约金、买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买方,卖方需向买方另行支付全部批次总价20%的违约金。如果上述款项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当赔偿买方的全部实际损失。

12.2货物验收时,发现有未达到第4条技术标准要求的货物,买方要求整改的,卖方应无条件按照买方要求的时间进行整改直到验收合格,并向买方支付该批次货物总价5%的违约金,经两次整改仍无法通过验收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买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卖方之日解除,卖方应当在本合同解除之日起3日内,将违约金、买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买方,卖方需向买方另行支付全部批次总价20%的违约金。如果上述款项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当赔偿买方的全部实际损失。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3.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3.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3.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10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四条 变更及结算

14.1 变更:买方有权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从以下方面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卖方应无条件执行买方的变更要求:

14.1.1 提前、推迟或暂停合同货物的交货,但应在交货期10天前通知卖方,以便卖方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前、推迟、暂停及重新确定交货时间均应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14.1.2 买方可根据项目情况,调整合同范围内全部或部分货物的供货数量,且合同签订的该类货物单价不调整。

14.2 结算:本合同约定的采购安装工作全部完成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双方依据实际供货安装数量办理结算手续。

第十五条 买方权利义务

15.1 向卖方提供家具有关技术参数和质量要求,并严格按招标文件、样品和买方所提出部分的尺寸、规格、工艺、材质等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15.2 将家具制作安装数量、地点等需求及时通知卖方。

15.3 协调安装现场各有关单位,方便卖方顺利安装。

15.4 不定时到生产厂家现场查看生产情况,随时抽检材料、成品、半成品。

15.5 买方有权委托专业工程师或第三方监造单位派出驻厂监造人员,依照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对本合同货物的制造过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检验。

15.6 负责组织验收,签署验收意见。

15.7 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15.8 买方代表:,电话:。

第十六条 卖方权利义务

16.1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材料、尺寸、规格、工艺、程序、质量和所投货物样品以及买方要求改进的部位进行加工制作,全程监督严格把关,确保货物质量。

16.2卖方应按要求自主加工生产,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让其它厂家生产制作。

16.3卖方应按买方《家具采购清单》要求,将货物送至买方指定位置并全部安装调试到位。

16.4卖方应对货物的组装和调试进行现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改正。

16.5卖方应对货物安全妥善送至买方指定位置,因包装、运输、装卸、仓储、保险、安装、包装物清理等方面所产生的费用及其他相关杂项费用,均由卖方自行负责。

16.6卖方在生产制作、运送、装卸、安装等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和意外情况的处理,均由卖方自行负责。

16.7跟踪货物生产进度,监督货物质量,送货、安装现场协调,配合验收,组织按买方要求整改。

16.8保持楼内、室内原有设施的完好,若有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并承担损失物品价值三倍以内的违约金。

16.9卖方应为买方的监造和检验提供以下内容:

16.9.1本合同货物生产进度计划;

16.9.2正式加工生产前5 日通知买方代表;

16.9.3为买方监造代表提供查阅与合同有关的卖方的技术标准、图纸及文件;

16.9.4为买方监造代表提供生活方便(免费提供厂区内宿舍一间;提供厂区食堂等就餐条件,就餐费用由买方自理)。

16.9.5不论买方监造代表是否参与了监造与检验或者是否签署了监造检验记录或报告,均不能免除卖方对货物质量应尽的义务,也不能代替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后买方根据合同进行的现场检验。

16.10 卖方代表:,电话:。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17.1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违约解除合同

18.1 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

18.1.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按合同第12.1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

18.1.2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8.1.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

18.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8.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第十九条 转让和分包

19.1不得转让分包。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和其它

20.1合同将在双方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20.2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执份,卖方执份。

20.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相互发送的函件、通知等及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向一方发送的开庭传票、诉讼文书、仲裁文书等法律文书,应按照本合同文首所载地址进行送达。任何一方变更前述通讯信息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视本合同通讯信息为有效,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由变更方承担。

20.4双方均应主动配合接受结果查究。

买方: 卖方: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廉洁协议

甲方:北京广西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参与招投标活动和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参与人、执行人等都被视为双方的表见代理人,表见代理人的行为也受本协议的约束。

“诚实守信”是甲方的核心价值观,甲方与乙方之间是简单、双赢的企业合作关系,不存在任何个人利益动机。甲乙双方约定在招投标及履约、结算过程中遵守以下廉洁约定。

一、 甲方廉洁要求和廉洁主张

甲方在招标、议标、中标、合同签订、合同履约、合同付款、合同结算等过程中,要遵守以下廉洁约定:

1. 甲方要求参与以上活动的本公司员工廉洁自律,不得在以上活动中谋取私利,要求员工遵守法规,不得向乙方索要任何形式的个人利益;

2. 甲方要求参与以上活动的本公司员工主动申报与乙方的关联关系,如存在亲属关系等;

3. 甲方在资格预审、入围名单、招标文件编制、评议标、定标等招标过程中,只会考虑乙方的公司实力,对品质、工期、成本、安全的控制能力,对招标项目的重视程度,项目团队的人员配置、技术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商务报价的合理性、报价特别优惠条款等因素,任何重要的流程环节,均由甲方的招标委员会集体决策,不会因为任何人的个人利益因素而对乙方有特别的照顾和优惠;

4. 乙方一旦中标,成为甲方的合同履约人,在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履约评级、变更签证确认、合同结算等过程中,甲方将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不会因为任何人的个人利益因素而降低合同标准、增加费用、抬高结算金额等;

5. 乙方廉洁要求中要求乙方不得为之的行为,同样适合要求甲方不能主动索要;

6. 发现乙方员工有行贿行为的,甲方应坚决拒绝,并会向乙方领导反馈,根据情况严重性,甲方给予乙方合作供应商名册降级、列入黑名单、或解除合同的处罚;

7. 对甲方人员违纪时,欢迎乙方进行投诉、举报,并对乙方投诉人及投诉内容(举报人、陈述人、证人等)高度保密,甲方在接到投诉、举报后会由甲方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及时反馈给乙方;

8. 对于长期支持和敢于揭露甲方有廉洁违规行为的乙方,甲方优先考虑合作机会。

二、 乙方廉洁要求

1. 乙方有义务监督甲方员工廉洁从业,对违反者,有向甲方反馈和举报的义务和权利;

2. 乙方主动如实向北京广西大厦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是否与北京广西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存在亲属关系,是否有北京广西大厦集团有限公司离职员工担任重要岗位;

3. 不得与北京广西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就标底、其他单位的投标书等商业秘密及合同中的质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4. 不得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不得采取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

5. 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及其亲属或其请托人、代理人提供好处费、回扣、现金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物等;

6. 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及其亲属提供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务行为的宴请和娱乐、体育、休闲、旅游活动;

7. 乙方不得给甲方员工及其亲属报销任何费用;

8. 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及其亲属提供任何住房、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9. 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及其亲属提供家庭装修、婚丧嫁娶、工作安排、出国、留学、工程分包、物资供应等行为提供资金及物资的资助;

10. 乙方应当确保乙方人员了解并自觉遵守本准则,发现乙方任何人员有向甲方员工行贿倾向、建议或行为的,应予制止、批评教育。乙方发现甲方员工有索贿、受贿行为的,应坚决拒绝,并向甲方领导或监察部举报;

11. 乙方向甲方员工及其亲属行贿,被查出属实的,将被列入甲方的黑名单,乙方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以后再次合作将受到限制。

三、 投诉及举报管理

1. 甲方投诉及举报管理:

甲方设投诉及举报管理部门为北京广西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举报渠道为:

固定电话:

邮箱:

2. 乙方投诉及举报管理:

乙方设投诉及举报管理部门为,

邮箱:

电话: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第四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家具(设备/材料)招标技术要求

1 现场条件

1.1施工现场条件:由卖方供货安装。

1.2投标人可联系招标人,现场实地踏勘了解项目情况,踏勘费用自理(见第二章 投标须知说明)。

2 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北京广西大厦室内外装修工程室内家具采购项目。

2.2招标数量:见采购清单

3 招标范围与界面划分

货物招标形式包括清单范围内的家具图纸深化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安装、检测、验收、试运行、售后服务等。除上述工作外,但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投标人中标后不能额外提出费用的索赔,更不能减轻其承包范围应承担的各相关条款责任与义务,包括投标人自己考虑不周和工作失误出现的问题均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4 技术标准

1、本次招标要求家具产品必须满足国家产品质量相关标准的要求。投标人所报的产品技术参数应满足招标文件已给的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清单。

(1)招标货物质量验收标准

招标货物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验收标准:

? 所有货物合格证。

? 满足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应规范、标准、规定以及主管部门要求等。

(2)招标货物质量保证期要求

? 卖方必须按合同文件完成供应范围内全部货品,全部货品符合并满足合同约定,并经买方收验合格。以验收移交单上确认日期为质保期起始日期。质保期内,卖方对已供设备材料负免费保修责任,因设备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连带问题一并由卖方负责。设备在质保期间发生保修的,质保期应由保修完成之日起重新计算;

? 卖方所售出的产品在上述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卖方免费保修。

? 卖方确保对买方提出的保修等质量信息,做到60分钟响应。

? 卖方应提供同品牌型号的备用产品服务,如在收到买方提出的保修等质量信息后,24 小时内未能维修好产品。应在收到保修等质量信息后的24小时内,更换好备用设备,所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卖方承担。

? 卖方应明示售后服务中心地址、负责人和服务组织机构,应设置24 小时免费服务热线:

? 质保期外,仍可提供维修维护和检查检修,收费项目清晰,子目内容合理。

(3)工期及保证措施1)招标货物进场时间要求:周期:采购、运输、进场布置安装的绝对工期不超过40日历天,根据项目进度情况,货物分批次订货安装,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2)工期保证措施要求:供货时间需按甲方时间进度安排进行供应。5 执行的相关法规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必须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部门所颁布的法律、条例、规范、规定及图集等。标准规范、法律法规以、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及本招标文件要求之间如有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较高或较严格的为准。

第五章 投标文件及格式

一、报价文件和商务文件

1、投标函(附件1)

2、投标函附表(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附件3)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

5、家具清单报价表(附件5)

6、服务承诺(附件6)

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7)

8、近五年类似业绩表(附件8)

9、拟投入项目人员汇总表(附件9)

10、技术偏离表(附件10)

11、信用查询记录(附件11)

12、经营状况承诺(附件12)

附件1:

投标函(格式)

致:(招标人)

根据贵方对(项目名称)北京广西大厦室内外装修工程室内家具采购项目 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 姓名、 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按所附《家具清单报价表》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小写)

元(其中:不含税金额: 元,税金: 元,税率: %,暂列金额: 元

(2)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天。

(5) 本项目承诺供货安装周期为日历天。

(6) 我们同意提供招标人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招标人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我们承诺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地 址: 电 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件2

投标函附表

投标人全称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元)

小写:

大写:

(其中:不含税金额: (小写) 元人民币;

税金: (小写) 元人民币;

税率: %

暂列金额:(小写)元人民币)

备注

投标人名称:?? (全称) ? (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为项目,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 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我公司的,其身份证明号码:,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项目名称)的投标、谈判、签约、执行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 件、协议及合同。

本授权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 (签字)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 (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5:家具清单报价表(格式详见电子版报价表)

注: “品牌及型号”各投标人根据自己实际所报产品填报。报价为整一次性包干总价,包含产品制作费,13%增值税税费,运输费,安装摆场费,垃圾清运费,

售后培训费等各项费用。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盖章或签字)

日期:年月 日


附件6:

服务承诺

投标人:(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盖章或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7: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 务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注册资本金(元)

联系电话

传 真

成立日期

现 有 职

工 人 数

开户行账号

开户行名称

备注:表后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日 期: 年月日

附件8:

近五年类似业绩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合同金额

合同内容

完成日期

(年/月/日)

注:投标人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要求:合同额500万元(含)以

上家具类供货合同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并加盖公章,明确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

签订日期等核心内容。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日 期: 年月日

附件9:

拟投入项目人员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学历

专业

技术职称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备注:附上述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如有)、岗位证书(如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单位全称) (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10

技术偏差表


序号

家具名称

招标要求
(招标单位填写)

投标响应情况
(投标单位填写)

技术偏离情况
(投标单位填写)

质量期

(年)

备注

1

2

3

附件11:信用查询记录

说明:

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近三年(2020年7月10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5

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页截图;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网页截图。

附件12:经营状况承诺

投标人经营状况承诺

投标人,在此郑重承诺:

1、我单位处于处于正常营业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的状态。

2、近三年(2020年7月10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以上承诺属实,投标人愿意承担因承诺不实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月日

二、技术文件

1、货物说明、产品深化设计图纸及货物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技术参数标准等(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能详细列明产品规格、型号及详细的技术参数,评标时评标评委可以认为该项技术参数为所有投标产品中标准最低)。

2、供货方案、进度计划;

3、质量保证措施;

4、投标人对投标货物的安装、产品寿命期内的维修、售后服务的承诺书和实施细则;

5、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6、实物样品:

备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如图所示自助餐厅1F-IF052餐椅实物样品1件、A型客房ASK-IF002床头柜1件。样品递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菜园街2号北电大厦2号楼3层3016室,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 日16时30分,各投标单位需按规定递交地址及截止时间自行递交实物样品,不接收任何形式的快递物流,递交样品时各家代表需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非授权代表递交的样品不予接收,样品递交后由授权代表签署样品递交单,未提供实物样品的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第六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一、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评标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招标人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需要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5 人。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5人。

2、评标委员会的工作内容

(1)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依据本招标文件制定的评标方法和相应规定处理评标中出现的问题;

(2)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对出现的问题给予处理并提出最终意见;

(3)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打分;

(4)推荐排名前 3 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5)填写和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三、初步评审

1、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

统地评审相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2、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所有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和必要合格条件进行评审,判断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货物质量和要求,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提交实质性响应文件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3、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回不符合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

详见 “符合性和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表”(附表1)。

四、详细评审

1、评审分值分配如下:

(1)技术部分(B1):标准分值为40分。

(2)商务部分(B2):标准分值为20分。

(3)报价部分(B3):标准分值为40分。

每个投标人的得分为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报价部分得分的总和。若发生并列的情况,按 报价部分得分从高到低 排序。

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详见“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附表2)

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详见“商务文件评分标准表”(附表3)

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1)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分析,凡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报价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2)评标价(Mi)的确定

经评标委员会修订确认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价。

(2)确定评标基准价(M0):

评标基准价=各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4)投标报价得分

计算有效投标报价的评标价与基准价的偏差率β。

β=(各投标人的评标价格-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详见附表4“投标报价评分表”。

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投标报价的修正

1.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报价表中的各项合价和单价或费率进行校核,以便发现其是否有计算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错漏项等。

2.评标委员会修正算术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大写数额为准;

(2)当标出的单价或费率同数量的乘积与标出的乘积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或费率为准,并修改乘积;除非招标人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总额为准,并修改单价;

(3)当标出的分项乘积累计得出的合价与标出的合价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分项乘积合价为准,并修改标出的合价。

3. 经评标委员会以质疑方式要求投标人澄清的其投标报价中的错、漏项,评标委员会将结合质疑和澄清的结果,在价格调整中予以必要的考虑。

4.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算术错误的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中的各项合价、单价或费率。在投标人确认后,经评标委员会调整或修正后的各项合价、单价和费率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经评标委员会调整或修正后的有关合价、单价或费率,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一)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或被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投标人公章(有效签署)、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有效签章或签字的;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没有经有效签章的合法、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3、投标文件的供货安装周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周期的;

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

5、违反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可能对评标工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

6、与其他投标人串联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联投标的;

7、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8、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9、在投标过程中有商业贿赂行为的;

10、投标文件未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6条的要求装订和标记的;

11、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低于成本恶性竞争的;

1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实物样品的;

13、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八、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经评审后,由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九、确定中标人

按公司管理制度第二十条, 确定中标单位或成交供应商:

(一)公开招标和直接邀请招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采购部门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提请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招标采购组织部门将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提交公司流程审批通过后签订合同。

十、书面报告

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2、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附表

附表1:符合性和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表

附表2: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

附表3:商务文件评分标准表

附表4:投标报价评分表

附表5:个人评分汇总表

附表6:评标结果汇总表

附表1:

符合性和必要合格条件评审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或评分标准)

备注

1

有效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投标函及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投标函及投标文件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盖章有效、齐全。

3

授权委托书

由授权代表投标及签字的,附有法定代表人对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签字、盖章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

类似业绩

近五年(2018年07月15日至2023年07月14日)具有至少1项合同额500万元(含)以上家具类供货合同项目。

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并加盖公章,明确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等核心内容。

5

供货安装周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

投标报价

未超过投标最高限价

7

样品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实物样品

8

经营状况承诺

提供书面承诺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

9

信用查询记录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注:1、以上标准其中有一项不具备,则视为资审不合格。

2、本表由全体评委在共同商议的基础上给出结论,评委间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全体评委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2:

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分项目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投标人得分

1

供货方案

12分

供货方案合理,科学,具有针对性,进度有保证,得9-12分;供货方案较为合理,科学,针对性一般,进度保证较好,得4-8分;供货方案欠合理,科学,针对性较差,进度保证不明确,得0-3分。

0-12

2

质量保证措施

8分

保证措施合理,内容具有可行性,得6-8分;措施较为合理,内容基本可行的,得2-5分;

措施不合理,内容缺乏可行的,得0-1分。

0-8

3

进度保证措施

5分

保证措施合理,内容具有可行性,得4-5分;措施较为合理,内容基本可行的,得2-3分;措施不合理,内容缺乏可行的,得0-1分。

0-5

4

售后服务

5分

对售后服务标准及服务响应时间、备件支持、保修措施,售后维修和服务计划,售后服务承诺等。根据投标人的承诺内容,优秀4-5分;良好2-3分;较差0-1分。

对售后服务标准及服务响应时间、备件支持、保修措施,售后维修和服务计划,售后服务承诺等。根据投标人的方案综合评议:0-3分。

0-5

5

深化设计

5分

针对招标货物进行深化设计,并提供深化设计图纸,图纸优秀4-5分;良好2-3分;较差0-1分。

0-5

6

样品

5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实物样品,样品优秀4-5分;良好2-3分;较差0-1分。

0-5

得分合计(B1

40


附表3:

商务文件评分标准表

评分项目

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分项

分值

投标人得分

1

财务状况

5

提供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0-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平均净资产达到3亿元,得5分;近三年平均净资产1亿元(含)-3亿元(不含),得3分;近三年平均净资产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得1分;不足5000万元或未提供不得分。

5

2

类似业绩

10

投标人提供(2018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14日止)家具类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协议书(标的金额所在页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被解约的合同不得填报)。

提供1个类似业绩不得分,每增加1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

10

3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证书得1分,最多得3分。(认证范围均需包含酒店家具的设计、生产和销售,未包含此认证范围的不得分)

3

4

质量保修

2

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提供产品检测合格证书。所有产品每延长一年,加1分,最多得2分。

2

得分合计(B2

20

评委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4:

投标报价

项目名称:

评分标准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得分

β%值分布

分值

β

得分

β

得分

β

得分

β

得分

每增加5%扣1分

……

……

10%<β≤15%

37

5%<β≤10%

38

0<β≤5%

39

-5%<β%≤0%

40

-10%<β≤-5%

39.5

-15%<β≤-10%

39

-20%<β≤-15%

38.5

-25%<β≤-20%

38

......

……

每降低5%扣0.5分

全体评委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5:

个人评分汇总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得分

技术部分

(40分)

商务部分

(20分)

报价部分

(40分)

合计

1

2

3

4

5

评委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6:

评标结果汇总表

评委

序号

评委姓名

投标人名称及得分

1

2

3

4

5

中国采招网(%bidcent er.com.cn)

评委得分合计

评委得分平均值

投标人最终排名次序

全体评委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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