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天财通字〔2021〕38号、桂财采〔2021〕61号)要求及有关规定,结合本乡工作实际情况,决定对天等县都康乡把孔村富硒米加工厂(仓储厂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天等县都康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天等县都康乡把孔村富硒米加工厂(仓储厂房建设工程)(具体项目名称以县政府下达资金文为准)
三、项目采购服务费:由招投标代理机构按收费标准向参加投标的中标单位收取。
四、代理范围:编制招标文件,发布公告,组织评标,协助业主签订合同,收集归档资料等工作。
五、代理时间:自中标公示之日起至项目招标工作完成之日止。
六、报名条件要求中国采招网(]b idcenter.com.cn)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
2.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备案的。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报名。
七、报名应提交如下材料
1.公司简介;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时提供,无授权时不需提供);
5.收费标准(或收费承诺);
6.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备案证明复印件;
7.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承接过类似项目统计表(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年份提供)。
八、公共发布媒体
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deng.gov.cn)。
九、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报名和提交材料时间: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7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天等县都康乡安康街091号
3.联系人及电话:言工0771-*******查看详情。
4.监督部门:中共都康乡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771-*******查看详情?。
天等县都康乡人民政府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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