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2302PD0844 | 标段号: | C01 |
招标人: | 上海天逸静园墓园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龚路镇人民塘东侧 |
招标人联系人: | 陆杰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1-********查看详情 |
招标标段名称: | 天逸静园生态景观葬建设项目(一期) | ||
建设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龚卫路388号,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地宫、门卫(含海鸥雕塑、入口伸缩大门)、石材工程、水池水景喷泉工程、主道路壁葬区域休息廊架工程、随云区域连廊艺术云顶工程、绿化工程、新建及翻建道路、室内外安装工程等 |
工程总投资: | 4071.8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3403.78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查看详情.00元人民币(3353.78万元) |
施工工期: | 210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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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 ||||||||
业绩要求: | 近10年(2013年9月1日至资格预审报名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承接过至少1个合同金额大于2000万元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在建或已完成项目均可)。 注:申请人在申请人情况表中填报类似业绩的基本信息: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非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表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编号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等于60分。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_ ■否 3. 其他:(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申请人不存在违反《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附件4“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操作办法”规定的失信违法行为,没有被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网站公示的。(查询路径:信用中国(上海浦东)-信息公示-双公示-行政处罚) (2)申请人不存在“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浦东新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情形。(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3年09月07日 23时59分到2023年09月12日 23时59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南建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1-********查看详情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9月19日 09时3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中国采招 网(bidcenter.com.cn)+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9月22日 23时59分到2023年09月27日 23时59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16日 0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 ||||||||
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当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7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评审。 3、本次资格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当3≤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时,则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时,由招标人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选取7家申请人入围参加投标。 4、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的下属所有公司同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超过2家时,由招标人通过集体决策机制确定其中2家申请人入围参加投标。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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