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号 | 起讫桩号 | 工程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 |
TJ-1 | K0+000~K15+400 | 15.400 | 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及其它附属设施等 |
2.3计划施工工期: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即24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均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事宜
3.1本次施工招标邀请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单位申请投标,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等级资质;
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工2项类似项目的施工,并通过竣工或交工验收,信誉良好,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④项目经理:要求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要求在投标单位注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中国采招网(bidce nter.com.cn),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具备项目经理资格的代理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建造师注册证原件(授权代理人提供)、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盖有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于2015年12月11日至2015年1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在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125室(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大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5、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投标人考察现场和阅读招标文件后的问题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出,招标人予以答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补遗书形式向各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具备项目经理资格的代理人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至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大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和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审办法采用有限数量制;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兰察布兴和综合物流产业园区至大同窑至镇门堡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
邮编:013650
联系人:张利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5号蓝海大厦B座809室
邮编:010040
联系人:孙延鹏
电话:****-*******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
电邮:huatong12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