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孟高速公路工程服务区钢筋加工厂、拌合站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将瑞孟高速公路工程朗勒新增便道、拌合站临时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拟使用的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使用林地单位:云南交投集团云岭建设有限公司瑞孟高速公路第四总承包部。
二、拟使用项目名称:瑞孟高速公路工程朗勒新增便道、拌合站临时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施工便道、拌合站等附属设施。
四、项目建设地点:孟连县景信乡朗勒村民委员会范围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面积及权属:使用林地范围为孟连县景信乡朗勒村民委员会辖区,工程建设项目拟临时占用孟连县景信乡朗勒村委会集体林地面积0.0386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林木情况:项目建设拟临时占用孟连县林地面积0.0386公顷,无活立木蓄积,林木起源均为天然,主要树种为其他阔。
七、拟使用林地、林木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由用地单位统一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并及时足额补偿。
现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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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孟连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若无反映视为无异议。电话:0879-*******查看详情:邮箱*********查看详情@qq.com。
孟连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