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X-嘉里珠海项目-装修工程分包
招标公告
为满足施工生产需要,现就本招标公告所述工程项目 装修工程 进行招标采购,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1.1 招标组织: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2 招标项目:嘉里珠海物流中心项目
1.3 工程地点:珠海市横琴新区一体化发展区域洪湾片区,洪屏二路东侧,联峰路南侧,育欣路西侧,宝湾路北侧
1.4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钢框架结构,拟建设1栋四层仓库、非机动车车棚、门卫、水泵房、变电站、发电机房、消防控制室、围墙、绿化、道路、停车位等配套附属用房及设施等。建筑面积约6万平米。
1.5 招标内容:装修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
2.1 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2 能够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际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各分子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2.4 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 200 万元。
2.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6 其他: /
2.7 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查合格后,方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已年检合格。
三、投标报名3.1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通过“云筑网”上进行报名
(网址 https://www.yzw.cn/),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2 报名时间: 2023.9.16 ,以云筑网公示报名截止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3.3 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至少包括:企业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公司简介、近三年的类似合同业绩和信誉等。以上资料扫描件在云筑网报名时以附件形式上传。无附件或附件资料不全视为不响应我司招标公告,资审不予通过。
四、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报名结束,且通过资格审核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
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 万元整(大写:/元)。投标保证金保险仅涵盖投标阶段。
(二)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起至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日止期间撤消其投标文件的;
2. 提供虚假的材料谋取中标的,包括报价阶段发现涉嫌围标现象的;
3. 中标人在确认中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招标书要求与我司签订合同的;
4. 违反廉政承诺内容的;
5. 发生其它违规行为的。
五、发布标书时间
5.1. 招标人将通过云筑网告知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预审,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
人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以云筑网招标文件发放时间为准。六、结算方式
6.1 结算方式:按月度结算:双方每月16日对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所完成工程量进行审核确认。
6.2 付款比例:进度款:本工程按月支付至结算额的70%。
完工付款:本分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付至经甲方确认已完工程量的85%。整体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且总包结算办理完毕后6个月内付至本分包工程结算额的97%,剩余3%作为工程保修金。本分包工程结算完成后,乙方应提供结算额100%的发票,否则甲方可拒绝付款。
6.3 付款方式:采取网上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融资、国内信用证、抵房或其他合法有效的付款方式(乙方承担全部贴息费、保理费、金融服务费及手续费等非现金、银行转账方式产生的额外费用)。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以物抵债,甲方可以在任一付款节点以房屋(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拟抵进的所有房屋)等财产抵顶当期款项。乙方委托专职收款人办理收付款业务,收款人必须取得授权,填写《分包商、供应商、租赁费付款申请(对账)单》,如乙方收款人有变动,乙方必须出具变更证明,并报甲方财务部门备案。
七、招标人联系人7.1 联系人:商务经理 韩经理 电话 : 185*****251
时间: 2023.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