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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引水工程水质化验中心仪器安装及相关配套工程招标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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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 发布时间 2015/12/17
招标代理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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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城引水工程水质化验中心仪器采购安装及相关配套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ZKGS-ZB-********查看详情







招 标 人:邵东县县城引水工程指挥部
招标代理: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7
一、说明7
二、招标文件8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1
五、开标与评标12
六、授予合同14
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16
第五章 合同主要专用条款21
第六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要求24
第七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24
1、投标书格式45
2、投标一览表格式47
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48
4、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49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50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51
7、资格证明文件格式52
第八章 评标办法6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邵东县县城引水工程指挥部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交货地点:
邵东县城引水工程水质化验中心水质检验仪器及实验室装修,邵东县水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企业注册资金须为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须为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实验室仪器设备;
(3)若非本项目主要设备(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的授权书;
(4)授权产品的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投标申请人须持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制造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⑤如果是代理商投标,需制造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需授权产品的授权书,③-⑤项资料须提供两套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到邵东县治机关大楼400室报名。凡资料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报名时间者将一律不予报名。

5、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均采用在邵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sdxzbw.com)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在邵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sdxzbw.com)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月8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对逾期递交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申请文件恕不接收。
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厅(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中路58号京电大厦8楼)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邵东县县城引水工程指挥部
联系人:赵平均 舒巧群
电 话:150*****566159*****388

招标代理: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中路58号京电大厦7-8楼
联 系 人:赵 凯 郭 萍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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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邵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招标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内 容
说明
1.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1招标人名称:邵东县县城引水工程指挥部
联系人:赵平均 舒巧群
电 话:150*****566159*****388
2.2招标代理: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中路58号京电大厦7-8楼
联 系 人:赵 凯 郭 萍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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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投标人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企业注册资金须为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须为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实验室仪器设备;
(3)若非本项目主要设备(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的授权书;
(4)授权产品的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投 标 报 价 和 货 币
11.1投标报价:最终目的地交货价(出厂价+安装调试费+装卸费+易损件费+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培训和技术服务费+运保费+税金+其他相关费用(包含二次设计费用)),进口件还应包括与进口有关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上限值为: 伍佰贰拾万元(*******查看详情.00)人民币;投标人应按投标货物数量及价目表如实填写
12投标货币:人民币
投 标 书 的 编 制 和 递 交
15.1投标保证金金额:捌万元(80000.00)人民币;
投标人在2015年1月6日下午17时00前从各投标人基本帐户转至以下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邵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邵东县支行
银行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3
开户银行地址:邵东县红岭路285号
投标保证金交纳联系人:刘凌
联系电话:153*****966 ****-*******查看详情(办公室)
(1)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邵东县城引水工程水质化验中心仪器采购安装及相关配套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邵东县城引水工程水质化验中心仪器采购安装及相关配套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6年1月6日下午17时00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
15.3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转帐;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有效。
16.1投标有效期: 90 天
17.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
19.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8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厅(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中路58号京电大厦8楼)
22.1开标时间:2015年1月8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厅(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中路58号京电大厦8楼)
评标
23.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1、中标人须向招标机构按如下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1 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
1.2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转帐或现金的付款方式。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资金来源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已获得一笔资金/贷款。招标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贷款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方及合格的投标人
2.1 招标人:招标人是指提出国内招标采购货物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
2.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机构)是指依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依法设立并取得招标资格证书、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中介组织。本招标文件中招标机构是指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招标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3招标方:招标方是指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2.4 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企业注册资金须为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须为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实验室仪器设备;
(3)若非本项目主要设备(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的授权书;
(4)授权产品的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上述2.4条款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3.2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的货物。主要外购货物(非投标单位自产设备或配件)必须按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资质和技术资料。
3.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投标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装修、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中标人需按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五章 合同专用条款
第六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
第七章 技术要求
第八章 附件
第九章 评标办法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过期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机构回函确认。
7.3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通知所有投标人;不足3日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 编制要求
8.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8.2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
1.投标文件构成
9.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书
2)投标一览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货物说明一览表
5)技术规格偏离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3条要求和第八章提供的格式出具)
8)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条要求和第八章提供的格式出具)
9)投标保证金(按照本须知第15条规定提交)
10. 投标文件格式
1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9条的内容与要求和招标文件第八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提供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装订成册。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
11.2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2.报所供货物的出厂价
3.安装调试费用
4.货物装卸费用
5.易损件费用
6.备品备件费用
7.专用工具费用
8.培训和技术服务费用
9.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及与进口有关的一切费用(对于进口设备或部件)。
10.税金
11.为完成本项目的其他全部相关服务费用(包含二次设计费用)
11.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1.4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1.5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任何无法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货物的投标报价。
11.6该项目设有投标上限价,上限价为 伍佰贰拾万元(*******查看详情.00)人民币,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价格,否则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并不得进入基准价的计算。
11.7本项目交货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预计2016年进行供货,但各投标人应考虑物价波动的所引起的价格风险因素进行投标报价,本项目综合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2. 投标货币
12.1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13.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3.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符合本须知第2.4条的规定。
13.3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即
12.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13.投标人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资格标准;
14.所有主要设备及其配套设备均应提供配置清单,并注明生产厂商、产地和主要性能参数。
14.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5.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6.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不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5.3 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7.银行转帐;
15.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5.1和15.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5.5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机构将在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投标人。
15.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9条规定签订合同后原额退还。
15.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标,违规违纪行为导致招标无法顺利进行;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29条规定签订合同。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应自本须知第22.1条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是否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及投标人名称,一起密封。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另单独准备一份“投标一览表”与投标保证金收据(或银行转账单)复印件密封在信封中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
18.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密封包装。
18.3 外层封装上应注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及所投包号及投标人名称。
18.4 如果外层封装未按本须知第18.2、18.3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识,招标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9. 投标截止期
19.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
19.2 招标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招标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截止期后收到的邮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19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1.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1.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2. 开标
22.1招标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要求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相关原件的递交
投标人必须将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所投本项目主要设备(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的制造商的有效授权证明原件、③近三年类似项目供货合同原件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开标会现场单独递交(用资料袋装好),供评标委员会审查。
22.3 开标时,招标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价格、折扣声明(如果有)、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20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22.4 在开标时没有读出的有关声明,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2.5 招标机构对唱标内容进行记录。
23. 评标
23.1 评标委员会
23.1.1 招标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23.1.2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招标方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3.2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八章)。
2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23.3.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4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3.4.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格式及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投标保证金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3.4.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3.4.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方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影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23.4.4 在详细评审之前,根据本须知第23.4.5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3.4.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无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有效签字的;
2)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出具有效授权委托书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或要求提供(或制作),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投标书需逐页签字确认。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
8)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9)投标人资格标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0)违反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或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
23.5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23.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3.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
23.5.2 详细评审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分别从“商务”、“技术”和“价格”三个方面进行评审并按照百分制进行综合打分(详见第八章 评分标准)。
23.5.2.1 商务评审(详见第八章评标办法中商务评审部分)
23.5.2.2 技术评审(详见第八章评标办法中技术评审部分)
23.5.2.3 价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详见第八章 评标办法),在同一基础上进行比较并作相应调整。
价格调整的原则是:
1) 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含供货范围内所有内容。
2) 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产品技术状况列出所需备品备件的清单和价格,并将该备品备件价计入投标总价,若所提供的产品不需备品备件或免费提供,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否则按漏项处理。
3) 投标人报价如有漏项,则须将其他投标人报价中该项价格的最高价加计入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
4) 调整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人的评标价。根据评标价计算各投标人的价格评审分值。
23.6中标人的确定
23.6.1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并作出排序,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确认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能力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23.6.2招标人将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侯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4.与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
24.1 除本须知第23.3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机构、招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
24.2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授予合同
25. 合同授予标准
除第27条的规定之外,招标方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履行合同能力且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
26. 中标通知书
26.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6.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7. 签订合同
27.1中标人在收到招标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7.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第27.1条规定执行,招标方将有充分理由撤消该中标决定,其投标保证金也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招标方可将合同授予综合评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未按规定执行的,依次类推),或重新招标。


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
1. 定义
1.1 “合同”系指买方和卖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参考文件。
1.2 “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1.3 “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
1.4 “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1.5 “买方”系买货物的单位。
1.6 “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
1.7 “现场”系指将要进行货物安装和运转的地点。
1.8 “验收”系指买方依据技术规格规定接受所供货物应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2. 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不被合同其他部分规定所取代的范围。
3. 原产地
3.1 原产地系指货物的开采、生长和生产地,或提供辅助服务的来源地。
4. 技术规格和标准
4.1 本合同项下所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货物则应符合其原产地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
5. 专利权
5.1 卖方须保障买方在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和费用责任。
6. 包装
6.1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卖方应承担由于包装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6.2 每件包装中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各两套,一套在包装箱里,一套在包装箱外。
7. 运输标记
7.1 卖方应在第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印刷字样标明收货人、合同号、目的地、货物的名称、品目号、箱号、毛重/ 净重、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公斤),并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以清晰字样在包装箱上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 、“防潮”等适当的标志,以便装卸和搬运。
8. 交货
8.1 卖方须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地点, 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负责。
8.2 卖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或重量,否则,一切后果均由卖方承担。
9. 支付方式:除另有规定外,可采用下列付款方式之一付款:
(1) 不可撤消的信用证付款;
(2) 托收付款;
(3) 电汇付款。
10. 技术资料
10.1 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中另有规定外,卖方应准备与合同设备相符的技术资料,例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资料应包装好随货物发运。
10.2 如上述条款所述资料不完整或丢失,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立即免费另寄,并负责解决安装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11. 价格
11.1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卖方为其所供货物和服务而要求买方支付的金额应与其投标报价一致。
12. 质量保证
12.1 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第一流的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卖方应保证其货物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情况,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的10天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和整机。
12.1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合同项下的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正式验收合格后12个月。
13. 检验
13.1 卖方应让制造商在发货之前,对货物的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议付银行付款单据的组成部分,但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定论。质量证书应附有写明制造商检验的细节和结果的说明。
13.2 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根据本质量保证条款立即向卖方提出索赔。
14. 索赔 14.1 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买方已于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和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提出索赔,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4.1.1 卖方同意买方拒收货物并把被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买方,卖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14.1.2 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14.1.3 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4.2 如果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的30天内或买方同意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买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 15. 延期交货与核定损失额 15.1 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交货(本合同第16款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在卖方同意支付核定损失额的条件下,买方将同意延长交货期。核定损失额的支付将从付款中扣除,核定损失额比率为每迟交7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5%,不满7天按7天计算,但是,核定损失额的支付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5%。如果卖方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内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因卖方违约撤销合同,而卖方仍需接受上述迟交核定损失额。 16. 不可抗力 16.1 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 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6.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航空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30天以上,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卖方在15天内全额返还买方已付货款。 17. 税费 17.1 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买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买方支付。 17.2 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卖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支付。 18. 仲裁 18.1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 18.2 合同争端的仲裁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则进行。 18.3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8.4 除别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18.5 在仲裁其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19. 违约终止合同 19.1 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卖方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的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19.2 一旦买方根据第19.1款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的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但是,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0. 破产终止合同 20.1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以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利为条件。 21. 变更指示 21.1 买方在任何时候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 (a) 合同项下需为买方特殊制造的货物的图纸、设计或规格; (b) 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 (c) 交货地点; (d) 卖方须提供的服务。 21.2 若上述变更导致了卖方履行合同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加,应对合同价格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相应地修改合同。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指示后30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要求。 22 合同修改
22.1 欲对合同条款作出任何改动或偏离,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23. 适用法律
23.1 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24. 计量单位
24.1 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25. 通知
25.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电报、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6. 合同生效及其他
26.1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开始生效。
26.2 卖方须按技术规格中的规定,向买方提供与合同项下货物有关的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及其他相关服务。
26.3 商务合同应包括用户最后确认的价格条款和付款方式。
26.4投标商应保证用户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涉及专利权或知识产权的损害,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方面的侵害而产生索赔或法律纠纷。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投标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五章 合同主要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专用条款为准。投标文件应对合同专用条款逐条响应,若有偏离,应以偏离表表示。
一、买方:邵东县县城引水工程指挥部
二、招标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三、签订合同后应提交的技术资料
卖方在中标后应负责提供与供货设备相关的必要资料,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具体包括:
(1)卖方供货范围内所供设备的设计、计算、图纸及设备说明书等详细技术资料(签合同后2周内提交),显示设备能力、设备性能、控制方式及设备保护详细说明。
(2)各分项规范中所要求提供的技术资料(第一次设计联络会前3周提交) ,所有设备的详图、详细的部件表,并表明所有的功能尺寸以及安装、运行及维修所需的空间。
(3)土建基础、尺寸、预埋件设计所需的详细资料(应特别注意与原有土建设计的衔接、对于原有土建设计不得有实质性的改变);满足本设备系统正常可靠运行和控制所需要的电气及其控制系统原理图、动力和控制系统接线图及控制原理图、安装图等(签合同后2周内提交)。
安装方法的详细描述及安装精度规定,对土建结构的要求,包括设备的最大负荷(动载荷、静载荷),所有功能尺寸以及安装运行及维修所需的最小空间,与相邻设备连接详图和尺寸。
(4)卖方应向业主提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和供货计划,说明有关设备的制作、运输、安装和测试等具体进度日程,本工作计划应与规定的总进度相一致。还应提供详细的供货计划,包括质量保证体系及结合本工程情况作出的补充规定,与其他相关卖方的协调配合措施,安装质量的企业标准,设备验收制度和储存保管办法、每种设备的单机调试方案、水、泥处理的联动试车方案、及全厂联动试车方案等等(签合同后28天内提交)。
(5)在联动试车前提供本合同范围内运行操作手册。手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参数和注意事项 (全厂调试前3周提交)。
四、设备安装与验收:
1、仪器、设备由卖方运抵买方指定地点,费用(包括货物、包装、运输、税金、安装调试费、装卸费、验收办证、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含在投标总价内。
2、仪器、设备及其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安装、验收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3、卖方负责仪器、设备安装调试费及验收。
4、货物验收可以由买方委托仪器设备收货单位的技术人员,按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标、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5、卖方保证所供货物和设备开箱合格率达到100%,现场测试无故障。
6、买方收货单位凭卖方提供的且经买方认可的验收大纲要求和方法对卖方所供货物和设备进行验收。
7、卖方所供货物如系原装进口,卖方必须提供海关入关手续及海关进口证明和原产地证明等。
8、买方收货单位按验收大纲要求验收通过并签署验收单,再由买方加盖公章后,卖方所供货物和设备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保期。
五、质保期:
质保期为净水厂试运行验收合格日起12个月,卖方在此时期内,应保证按业主的要求免费修理或更换因材料或制造不合格而有缺陷的任何设备和附件(被更换的设备和附件仍按本条款处理),并赔偿买方由于这些缺陷导致的额外费用或损失。
六、售后服务:
1维修保养合同
报价时,卖方必须提交一份所有设备为期两年维修保养合同,合同至少包括下列内容。业主保留有不签约的权利。
服务范围
服务期限
响应时限
服务内容(具体工作和易损件目录)
服务费用:备品维修服务等内容分为两个阶段,保质期和维修期,分别报价并列入总价,或者根据设备的使用要求和同行类经验,分别确定,部分或全部列入总价。
不承担内容
双方责任
其他
七、人员培训:
投标商负责组织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的技术人员在设备安装现场进行安装指导和单机试车指导以及项目投产前的设备联调,其费用由投标商负责。
设备安装完成后,卖方应安排技术人员到使用现场对业主的人员进行培训,直至业主单位的人员能够自主完成设备的操作运行,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八、交货时间、地点:
8.1所供货物应性能良好、质量合格。如在投产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负责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8.2交货期: 以买方通知为准。
8.3交货地点:工地现场。
8.4卖方对其所供货物应负责解决出厂交付、运输、试验及安装期间由于材料和制造不合格引起的供货质量问题。
8.5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适用费率为合同价的0.5%,限额是合同价的5%
九、支付:
1、支付方式:
★9.1、设备付款方式:买方发出供货通知7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10%的预付款,货物到达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50%,安装调试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20%,竣工验收后支付总价款的15%,5%的余款于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给投卖方。
9.2、支付凭证:采购合同;卖方提交的由买方收货单位签署并加盖买方收货单位公章的采购验收单;卖方开具的有效发票。
9.3、付款单位:邵东县县城引水工程指挥部。





第六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要求
仪器设备清单
编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备注
1生物显微镜1台
2散射式浑浊度仪、色度仪2台各一台
3精密酸度计2台
4紫外分光光度计2台
5分析天平2台
6余氯、二氧化氯、臭氧测定仪2台
7溶解氧测定仪1台
8红外测油仪1台
9流动注射分析仪1台
1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台
11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1台
12离子色谱仪2台
13气相色谱仪2台
14有机碳测定仪1台
15示波极谱仪1台
16恒温培养箱1台
17离心机1台
18温度计2台
19电导仪1台
20水浴锅2台
21电恒温干燥箱1台
22干燥器1台
23电磁搅拌器1台
24高纯氮气钢瓶1台
25氩气钢瓶1台
26聚乙烯瓶1台
27电热板1台
28玻璃砂芯滤器1台
29电炉1台
30高压蒸汽灭菌器1台
31干热灭菌箱1台
32冰箱2台
33pH计2台
34紫外光灯1台
35蠕动泵1台
36漩涡搅拌器1台
37测微计1台
38红外线干燥灯1台
39氧气减压器1台
40通风柜1台
41鼓风干燥箱1台
42TDS计1台
43除湿机1台
44超纯水机1台
45智能型混凝试验搅拌仪1台
46循环水式多用真空泵1台
47COD速测仪1台
48便携式余氯二氧化氯测定仪1台
49消毒柜1台
50综合毒性检测仪1台
51保险柜1台
52打印机10台
53计算机10台
54传真机1台
55玻璃器皿1套
56化验室装修交钥匙工程包含化验室台柜、水电改造、无菌室等所有相关配套设施

1.生物显微镜
依据GB5750-2006检测水中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等。
1.1 总放大倍数 40×~1600×
1.2消色差物镜 无限远平场4×、10×、40×(R)、100×(RO)
1.3目 镜广角WF10×、广角WF16×
1.4观察镜筒铰链双目镜筒倾斜30°、可360°旋转
1.5瞳 间 距双目瞳距调节范围55~75mm

2.散射式浑浊度仪
依据GB5750-2006 感官性状与物理指标检测:浊度/色度,用比色法测定。
1量程:浊度:0~20、0~200NTU.
2分辨率:浊度:0.01NTU(0.00-10.99NTU)

色度仪 品牌:
1光电比色,采用铂-钴色度标准溶液进行标定,可直读色度值2技术指标:测量范围:0~50度 (Hazen、Pt-Co、PCU、毫克铂/升); 3最小示值:1度;示值误差(F.S):±5%;重复性:≤3%

3.精密酸度计
1检测项目:pH、温度、离子浓度、mV
2技术参数:
仪器级别0.01级
测量参数pH值、mV(ORP)、温度值
测量范围pH(-2.00~16.00)pH
mV(-1999~1999)mV
温度(-5.0~110.0)℃
分辨率pH0.01pH
mV1mV
温度0.1℃
基本误差pH±0.2%FS
mV±0.2%FS
温度±0.2℃
稳定性(±0.01pH±1个字)/3h
温度补偿自动/手动(-5.0~105.0)℃

4.紫外分光光度计
1.配置要求:
1.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主机一套,
1.2、石英比色皿一对,
1.3、玻璃比色皿一套(1、2、3、5、10nm各一对),
2.技术参数
2.1、波长范围:190nm~1100nm
2.2、波长准确度:±0.5nm(开机自动校准)
2.3、波长重复性:0.3nm
2.4、光谱带宽: 2nm
2.5、杂散光: <0.3%T
2.6、光度方式: 透过率,吸光度,能量
2.7、光度范围: -0.3~3.0Abs
3、功能要求:
3.1、双光束光学系统主机,6.4英寸触摸式液晶操作屏
3.2、具有光度测量、光谱扫描、时间扫描、定量测量等功能,
3.3、可实现多用户管理、日志记录功能、质量控制功能、数据计算机处理。
4.厂家提供现场免费培训,确保使用人员能够正确操作。培训内容包括仪器设备的基本原理、安装、调试、操作使用和日常保养维修等,直到学会为止。

5.分析天平 进口品牌
量程(g):220 ;可读性(g):0.0001;重复性 sd(g):0.0001;线性误差(g):±0.0002;
自动外部校准;秤盘尺寸(mm):直径100

6.余氯、二氧化氯、臭氧测定仪
1 余氯检测:0.01 - 5 mg/L
2 二氧化氯检测:0.02 - 10 mg/L
3 臭氧:0-2.5mg/L
4 仪器类型:单波长直读式比色计
5 光路系统:光源光学系统,带滤光片和光强检测器
6 波长偏差: ±2nm
7 仪器操作温度: 0 - 50℃
8 空白/零点设置: 可存于内存中,或于每次检测前设置

7.溶解氧测定仪
1 LCD(蓝背光可选)液晶显示
2 自动温度补偿、响应时间快
3 支持零氧、满度校准
4便携式,携带方便
5测量范围:0.00-40.00mg/L;分辨率:0.01mg/L;精确度:±0.2%FS

8.红外测油仪
依据GB5750-2006测定水中油类等指标。
1检出极限DL≦0.004mg/L
2准确度误差:≦2%(100 mg/L
3基本测量范围:0.0~100mg/L

9.流动注射分析仪 进口品牌
1依据GB5750-2006测定水中挥发酚、氰化物、阴离子洗涤剂等,
2技术参数及要求:
2.1气泡注入方式:采用高精度式蠕动泵直接平稳地将气泡泵入化学反应模块中。所有的分析方法必须采用气泡隔断连续流动分析方法。
2.2自动进样器 1台
样品杯容量: 11ml样品杯;
双针取样,可同时取两种不同样品。
蠕动泵泵管位数可满足同时分析挥发酚、氰化物、阴离子洗涤剂三个项目。
2.4分析模块
配置挥发酚/氰化物,阴离子共2个模块3个参数。
所有模块均摆放在仪器上,无需更换模块,无需更换管路。
化学分析模块由内径≥2mm。
2.5在线蒸馏器 和在线消解器 各一台
全自动操作,无须人工干预;
符合挥发酚,总氰化物的ISO分析方法要求;
2.6各测量参数:
分析项目:挥发酚
分析原理:4-氨基安替比林比色法
量程范围:0.7~0.5mg/L
方法检测限:≤0.0008mg/L(以苯酚计)
特殊要求:在线蒸馏
分析项目:氰化物
分析原理:吡唑啉酮-异烟酸比色法
量程范围:0.01-1mg/L(以CN计)
方法检测限:≤0.0006mg/L(以CN计)
检特殊要求:在线蒸馏
分析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分析原理:亚甲蓝光度法
量程范围:0-0.5mg/L(以LAS计)
方法检测限:≤0.01mg/L
特殊要求: 在线萃取
3配置清单:
1自动取样器台2进口
2高精度蠕动泵台2进口
3氰化物分析模块个1进口
4挥发酚分析模块个1进口
5阴离子分析模块个1进口
6系统控制软件套1
7冷却水系统台1
8两年期消耗品套1
9电脑及打印机套1

1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进口品牌
依据GB5750-2006测定水中铁,锰,铜等指标。
1.1 总体描述
1.1.1 双光束火焰系统。 火焰/石墨炉全自动一体化设计。
1.2 单色器
1.2.1 波长范围185-900 nm。
1.2.2 光栅:1800线/mm刻线密度,双闪耀波长 。
1.2.3 波长选择:自动波长选择和自动寻峰。
1.3 检测器:宽范围光电倍增管
1.4软件
1.4.1 基于Windows 7的软件平台
1.4.2 可以选择英文或中文版本
1.4.3 可以控制同一品牌的所有仪器和所有附件
1.4.5 数据处理系统
提供原子吸收或发射的分析结果
8仪器配置
8.1原装进口仪器主机 1套
8.2 低噪音无油空气压缩机,氩气钢瓶+阀,乙炔气钢瓶+阀 各1套8.3 冷却循环水装置1台
8.4原装进口一体化石墨管 20支
8.5 原装进口空心阴极灯6支
8.6 启动工具包1个
8.7电脑及打印机 1套

11.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
依据GB5750-2006测定水中砷、硒、汞、镉、铅、锑、锡。
配置:
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
1双道原子荧光光度计主机台1
2全自动双蠕动泵断续流动系统套1
3全自动130位三维自动进样系统套1
4涌流式气液分离装置套1
5外置式氩氢火焰观察窗系统套1
6双蠕动泵原子荧光专业操作软件套1
7品牌计算机和品牌激光打印机套1
8氩气钢瓶+减压阀套1

12.离子色谱仪进口品牌
应用范围:依据GB5750-2006测定水中阴阳离子、有机酸及有机胺类物质的分析
1技术要求
1.1离子色谱系统,包括淋洗液瓶,泵,内置电动六通阀,保护柱,分析柱,阴阳离子抑制器和电导检测器。
1.1.1流速范围:0.00-5.00 mL/min
1.1.2最大压力:4000psi
1.2电导检测器:
检测器耐受最大压力:10Mpa

1.3色谱分析柱:耐受pH 0-14的工作范围,可耐受3000 psi以上压力,100%兼容反相试剂,使用强酸强碱淋洗液
1.4软件:
1.4.1操作系统:可兼容Windows XP和windows Vista
1.4.2具有仪器相关数据与运行状况溯源功能,方便故障排查。
配置清单:
1.离子色谱主机 1套
2.软件包1套
3.抑制器电源1套
4阴离子分析系统: 包含高效阴离子色谱柱和阴离子保护柱,阴离子抑制器 各1套
5.自动进样器1套
6.电脑及打印机 1套

13.气相色谱仪 进口品牌
依据GB5750-2006测定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等。
1柱温箱:操作温度范围:最高到425℃;柱温箱具有冷却降温功能;
2 液体自动进样器:
顶空进样系统。
3.微池电子捕获检测器(检测器的指标需加入)
4.氢火焰检测器
5色谱工作站:
用户可根据需要编制出不同的报告格式,打印出满意的汇总报告;
12 配置清单:
气相色谱主机 1套
自动进样器1套
氢火焰检测器(可配填充柱和毛细管柱 )1套
电子捕获检测器 1套
DB-1701 30m×0.32mm×0.25um中极性柱1根
HP-5 30m, 0.32mm, 0.25um1根
图形化操作软件 1套
顶空进样器 1套
电脑及打印机1套
空压机 1套
氢气、氮气钢瓶+减压阀 各1套

14.有机碳测定仪 进口品牌
1 操作方式:计算机控制
2 测定项目:TC、IC、TOC(TC-IC)
3 测定范围(mg/L):TOC 4-10000;
4 检测限:4ppb
6 进样方式:自动吸样
7 进样量:10-2000 μL 可变
8仪器无需使用载气,可移动至现场进行检测;

15示波极谱仪
1.灵敏度<5×10-8mol/l(Cd++,线性扫描极谱法)
2 抗先还原物质能力 >10000∶1

16.恒温培养箱
依据GB5750-2006标准烘干实验室器皿等物质。
技术参数:
数显,不锈钢内胆。
工作室尺寸:500×500×600mm;控温范围(°C):RT+5~65; 温度波动度(°C):≤±0.5

17.离心机
1 依据GB5750-2006标准前处理相关有机样品等。
2 最高转速: 16000r/min
3 整机噪声:≤65dB(A)

18、温度计
壁挂式;温度量程:-20℃~70℃;湿度量程:0%~100% RH

19电导仪
检测方法:电极法
LCD屏幕,带背光,快速,简单标定。
电导率:测量范围:0.000 uS/cm~199.9.0 mS/cm;
TDS:测量范围:0.000 mg/L~99.9.0 g/L;

20、水浴锅
规格:四孔系列,不锈钢内胆,功率:1000W温控范围: 37-100℃
21、电热恒温干燥箱
使用温度范围: RT+10~250℃;温度波动度: ±1℃; 材质:不锈钢内胆;工作室尺寸(mm)(深*宽*高):450×550×550;
22、干燥器
规格:300ml材质:玻璃
23、电磁搅拌器
最大搅拌容量:3000ml搅拌转速: 0-1250rpm。
24、高纯氮气钢瓶
氮气纯度:99.99%;容量:40L
25、高纯氩气钢瓶 国产
氩气纯度:99.99%;容量:40L
26、聚乙烯瓶
材质:聚乙烯;容量:50ml;200ml;400ml
27、电热板
1 面板采用耐酸碱耐高温的不锈钢,面板面积600*400MM以上。
2 控温范围(℃):室温-350。
3 控温精度(℃):±1℃。
4 控温方式:数显。
28、玻璃砂芯滤器
材质:玻璃;过滤膜一套
29、电炉
可控硅无极调节,功率:1000w
30、高压蒸汽灭菌器 国产
全自动控制 容积:50L
自动控制灭菌循环程序
全不锈钢材料
31、干热灭菌箱
1温度范围 RT+10~300℃
2精度:±2.5%
3 便捷操作,定值运行,定时运行,自动停止。
4专用功能键实现温度设定。
.5立式双风道气套,涡轮离心强制送风,温度更均匀。
6调速风机使轻质、细小、粉状样品得以使用。
7强制风机散热进气结构,使风机最高工作温度<50℃,长时长寿运行。
32、冰箱
依据GB5750-2006要求保存试剂,标样等。
容积:200升
33、pH计
测量范围: (-2.00~16.00)pH; 稳定性:(±0.01pH±1个字)/3h
34、紫外光灯
管材:石英;色度:36000;玻壳外径:15mm
35、蠕动泵
1 转速范围:0.1-100.0rpm
2 流量范围:0.001-390mL/min
3 外形尺寸:L275*W160*H150
4 整机重量、功率:2.7-3.6Kg,功率18W
5 工作环境:-20-60℃,相对湿度≤85%
6 适用电源:Ac220V
7 最大压力:≤0.2Mpa
36、漩涡搅拌器
电压:220v 搅拌速度:0-2200转/分
37、测微计
测量范围:0-10mm,可防尘、防水
38、红外线干燥灯
波长范围:0.76~25μm;额定功率:2000w
39、氧气减压阀
双表头;压力范围:0.1-1.0
40、超净工作台
外型尺寸:850×570×1550(宽×深×高)mm
净化区尺寸:700×500×500(宽×深×高)mm
净化效率:100级(美国联邦标准209E)
重量:85kg
平均风速:0.3-0.6m/s(可调)
功耗:0.3KW
平均菌落数:≤0.5个/皿时
噪音:≤62dB(A)
振动半峰值:≤3μm(X夠娠)
电源:220v50Hz
过滤器尺寸:695×455×50×1(长×宽×高×个)mm
照明灯/杀菌灯:15W*①/15W*①
特点:
1、准闭合式玻璃风门,可有效防止外部气流透入,及操作异味对人体的刺激。
2、采用可调风量风机系统,保证工作风速始终处于理想状态。
3、垂直单人净化工作台。
4、采用LED液晶面板控制
41、鼓风干燥箱
功率:1.2kw 工作室尺寸:350*350*350 智能式 不锈钢工作室
42、TDS计
测量范围:(0~1999)mg/L;分辨率:1mg/L
43、除湿机
循环风量:780 m/h;除湿量:36升/天
44、超纯水机
1 提供符合GB5750-2006标准的实验室用水。
技术参数:
2制水量: ≥40升/小时(水温25℃时)
取水流量 1.5-2.0L/Min(水箱储水时,可调流速)
进水要求:城市自来水TDS≤200ppm,水压1—5KG/C㎡
3成品水质:
第一出水口(三级纯水): (在线监测) @25℃
电导率: ≤源水电导率×2%(电导率2-10μs/cm@25℃)(实验用水标准GB6682-2008 三级水)
第二出水口( UP一级超纯水):(在线监测) @25℃
电阻率: 17-18MΩ.cm微颗粒物≤1个/ml,重金属离子≤0.1ppb
45、.智能型混凝试验搅拌仪
1搅拌轴采用微电脑芯片控制最精确可靠的步进电机驱动,转速精确度高,重复性误差为零,六轴。
2电源:220V/50Hz
3控温方式:智能数显控温 可控硅控制
4控温精度:±1℃
46、循环水式多用真空泵
1一机单表多管作业,可单独或并联使用。
2耐腐蚀、外壳采用全不锈钢和防腐壳两种。
3主机泵体耐腐蚀。
47、COD速测仪
1 快速、准确测定地表水、中水、城市污水及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
2 冷光源、窄带干涉、光源寿命10万小时。
3 同时支持比色皿比色和比色管比色两种方式。
4 支持历史数据存储,能存储 4000个数据(日期、时间、参数、测定结果)。
5 其中内存标准曲线,无需调节,可直接使用,扩展曲线可在不同人员、不同环境、不同废水等条件下自由应用。
6 支持曲线自动校正并自动保存。
48、便携式余氯、二氧化氯测定仪
1 余氯检测:0.01 - 5 mg/L
2 二氧化氯检测:0.02 - 10 mg/L
3 仪器类型: 单波长直读式比色计
4光路系统: 光源光学系统,带滤光片和光强检测器
5波长偏差: ±2nm

49、消毒柜
消毒方式:高温消毒(红外线);容量:80L。
50.综合毒性检测仪 进口品牌
1用于快速检测水中生物毒性。
2.测试模式:ATP
3检测器:光电倍增管(PMT);
4检测项目:毒性检测
细菌种类:费氏弧菌
5配置要求:
快速综合毒性检测仪1套
试 剂 1盒
稀释液1瓶
渗透压调节液1瓶
51、保险柜
钢化玻璃一块、隐藏暗仓、感应灯
52、打印机
24页/分钟,600×600dpi,8MB内存/USB 2.0
53、计算机
2G内存1600/500G SATA硬盘/DVD光驱/集成千兆网卡/PS2防水功能键盘/USB光电鼠标/DOS/H61主板PCIIVY/三年有限保修及上门/双串口
54、传真机
传送速度2秒/页;扫描密度:标准200×100dpi, 精细200×200dpi,
55、玻璃器皿\标样\试剂\气体\小型设备:
55.1提供GB5750-2006仪器验收使用的玻璃器皿\标样\试剂\气体\小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产品。
序号商品全名参考规格数量
1磷酸AR500ML2
2成套PH缓冲剂PH4.7.910
3硫代硫酸钠AR500G1
4乙醇95%AR500ML10
5营养琼脂培养基(NA)BR250G4
6品红亚硫酸钠培养基(远藤琼脂培养基)BR250g4
7广泛试纸1-14100S20
8精密试纸5.4-7.0100S10
9精密试纸5.5-9.0100S10
10水质浊度标准物质100ML2
11色度溶液标准物质(铂钴标准溶液)20ml2
12烧杯50ML20
13烧杯100ML20
14烧杯1000ML6
15塑料烧杯50ML10
16塑料烧杯100ML10
17三角烧瓶150ML20
18三角烧瓶(7#)250ML20
19小口塑料圆瓶500ML10
20搅药棒30CM10
21酒精灯150ML2
22小口塑料圆瓶250ML10
23白量瓶A100ML10
24白量瓶A250ML10
25汞温度计(0-100度)30CM3
26刻度吸管A1ml10
27刻度吸管A10ml10
28具塞比色管12*50ML5
29具塞比色管12*25ML5
30量筒100ML5
31砂芯过滤装置500ml2
32培养皿6CM40
33培养皿9CM160
34试管刷(羊毛)中10
35圆盘移液管架44孔(底座)2
36木比色管架6孔25ML3
37木比色管架12孔50ML1
38微孔滤膜150*0.45(50s)2
39记号笔小4
40洗耳球中60ml5
41医用脱脂棉500G2
42医用纱布10M*80cm2
43手术剪CR16CM直尖2
44笔式酸度计PHB-101
45紫外灯座 2
46万用电炉2KW2
47称量纸中100*1002
48纱手套 10
49棉线100g1
50标签纸(小张)25*35200
51二氧化氯试剂包1.2(100次试剂) 2
52整理箱宽3501
53石英紫外灯管20W(无臭氧)2
54石英紫外灯管30W(无臭氧)2
55白小口瓶1000ML2
56真空硅胶管10×20(进口料)2
57敷料镊CR16CM2
58药物天平Ⅰ500G1
59螺口试剂瓶500ML10
60变色硅胶IND500G2
61白小口瓶250ML10
62塑料洗瓶500ML5
63微孔滤膜50*0.45/50s5
64铝盒70*3810
65不锈钢平皿灭菌桶90MM(装12套平皿)4
66不锈钢平皿灭菌桶60MM2
67白小口瓶500ML20
68硫酸银AR25G2









实验室装修配套部分:
一、 交钥匙工程:包含化验室台柜、水电改造、无菌室等所有相关配套设施(提供配置清单、施工图、效果图、验收方案。)
二、 符合GB5750-2006 一般理化指标、重金属检测指标、放射性检测等指标检测实验室要求。
三、实验室台柜要求:
1、材质要求:
边台、中央台等:钢木结构
柜子类:铝木结构
高温台、培养矮台:C型钢框架结构
台面部分: 理化板台面,厚度≥12.7mm,表面细致,边缘呈圆弧形,结构坚固致密,抗强冲击,耐强酸碱耐高温,具有良好的承重性能。并符合以下技术参数指标:
抗化学试剂,台面通过《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国家标准(GB/T 17657-1999)测试,在王水、98%硫酸,48%氢氟酸,37%盐酸, 65%硝酸,40%氢氧化钠等常见强酸强碱试剂的测试中表现为一级。
台面甲醛释放量检测达到国家标准(GB18580-2001)E1级的技术指标要求,甲醛释放量检测结果值≤0.3mg/L,提供《国家人造板与木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
2、产品技术要求
外形尺寸:长、宽、高误差点≤3mm;
邻边垂直度:台面对角线1000mm≤3mm;2000≤4mm;3000≤5mm,
地角平稳性:≤2mm。
3、工艺要求:
钢架或钢结构部件表面环氧树脂喷涂处理,平整光滑,不允许有喷涂层脱落、鼓泡、凹陷、压痕以及表面划伤、麻点、裂痕、蹦角和刃口等。
各种配件安装应严密,平整、端正牢固,结合处应无崩茬或松动

二、其他要求
1、上述进口设备需提供制造商对所投设备的配置清单、彩页(印刷品)。
2、本次招标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及方案必须是包括本项目正常使用所必须的全部货物及其到达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和一年质保,所有运输、安装、调试、耗材、培训、税费、保险等价格都必须包括在投标价格中。合同签订后如发现存在缺项而可能导致本项目不可正常运转,中标方承担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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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书格式
投标书
致: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招标货物名称)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
18.投标书
19.投标一览表
20.投标分项报价表
21.技术规格偏离表
22.商务条款偏离表
23.资格证明文件
2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25.投标保证金:
a)银行转帐,金额为(人民币金额数)。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人民币金额数,(并同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天。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贵方可以不予退还。
6.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条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若我方获得中标,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向贵方支付中标服务费。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函件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2、投标一览表格式
投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号:
序号包号/
品目号货物
名称(主要设备及配套设备)型号和规格数量(套)制造厂名称产地投标总价(元)主要性能参数(可另附表)交货期交货
地点备注




合计大写:
小写: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注:此表应另单独准备一份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与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银行转账单复印件)一同密封单独提交。

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包号:
序号项目数量单价(出厂价)(元)总 价(元)
1设备名称
2安装和调试
3装卸费
4易损件
5备品备件
6专用工具
7培训和技术服务
8运保费
9税金
10其他
11合计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4、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包号:
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
条目号招标文
件技术
规格条款投标文
件技术
规格响应偏离说明






注: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对技术规格条款做出逐条响应,并标明是否偏离。否则,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中一部分的,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每一个编号的设备填写一份表格。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制造商盖章: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包号:
序号招标文件
条目号招标文件
商务条款投标文件
商务条款偏离说明




注: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对商务条款做出逐条响应,并标明是否偏离。否则,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中一部分的,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招标编号为的(招标货物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7、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目 录

格式 7-1 资格声明
格式 7-2 制造商资格声明
格式 7-3 贸易公司(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
格式 7-4 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函
格式 7-5 证书:
7-6、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复印件(若为代理商投标,则必须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以上证件复印件)
7-7、投标人所投主要设备(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的制造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7-8、近三年类似项目供货业绩证明(类似项目业绩系指自来水实验室仪器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甲方的名称及联系方式等相关核查信息)
7-9、所投设备技术资料
7-10、培训计划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要求:投标人盖章
7-11、安装调试的方案
要求:投标人盖章
7-12、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评标办法中所要求评审的内容(201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等)









格式 7-1 资格声明


致:(招标人)

为响应你方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项目名称) 邀请,下述签字人愿参与投标,提供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要求》中规定的 [货物名称] ,提交下述文件并证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1) 由 [制造商名称] 为提供__[货物名称] 的授权书 l 份正本,4份副本,我方代表该制造厂商并受其约束(投标人是代理的贸易公司时填写)。
(2) 我方和制造商的资格声明,各有 1 份正本,4份副本。
(3) 下述签字人在证书中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同时附上我方基本开户银行 [银行名称] 出具的资信证明(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出具)。


投标人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签字):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字体):








中国采招网(b idcenter.com.cn~)

格式7-2 制造商资格声明

1.名称及概况:
(1) 制造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总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传真/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实收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① 固定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 流动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 长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④ 流动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⑤ 净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主要负责人姓名:[可选填]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制造商在中国的代表的姓名和地址,[如有的话]___________________
2 .(1) 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工厂名称地址 生产的项目 年生产能力 职工人数
_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2) 本制造商不生产,而需从其它制造厂商购买的主要零部件:
制造厂商名称和地址 主要零部件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3 .本制造商生产投标货物的经验 (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期始日期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近3 年该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
(l)国外销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国内销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近三年的年营业额
年份 国内 国外 总额
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__
6 .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部件名称 供应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7 .最近3 年直接或通过贸易公司向中国公司提供的投标货物:
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
项目名称:
数 量:
合同金额:
8 .基本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 .制造商所属的集团公司,如有的话:
10.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制造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的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格式7-3 贸易公司(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

1 .名称及概况:
(l)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总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传真/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3)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4) 实收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近期资产负债表(截止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① 固定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 流动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 长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④ 流动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⑤ 净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主要负责人姓名:(可选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制造厂商在中国的代表姓名和地址,如有的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近3 年的年营业额:
年份 国内 国外 总额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3 .近3 年该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
(l) 国外销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国内销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同意为投标人制造货物的制造厂商(附制造厂商资格声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由其他制造厂商提供和制造的货物部件,如有的话:
制造厂商名称和地址 制造的部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过去3 年向中国公司提供的投标货物,如有的话:
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
项目名称:
数 量:
合同金额:
7 .基本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 .所属的集团公司,如有的话:
9 .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印刷字体姓名]
授权代表的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

格式7-4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函


致:(招标人)

我们 [制造商名称] 是按 [国家名称] 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指派按 [国家名称] 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贸易公司地址] 的 [贸易公司名称] 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⑴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________(项目名称、包号)招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⑵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⑶我方兹授予 [贸易公司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 [贸易公司名称]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本文件,[贸易公司名称] 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贸易公司名称(盖章):___________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商名称(盖章):________
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签字)_______ 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签字)___________
职务和部门________________ 职务和部门________________

7-5、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复印件(若为代理商投标,则必须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以上证件复印件)

7-6、投标人所投主要设备(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的制造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7-7、近三年类似项目供货业绩证明(类似项目业绩系指自来水实验室仪器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甲方的名称及联系方式等相关核查信息)

7-8、所投设备技术资料
要求:提供详细的设备技术参数及相关技术说明,彩页(印刷品)。

7-9、培训计划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要求:投标人盖章

7-10、安装调试的方案
要求:投标人盖章

7-11、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评标办法中所要求评审的内容(201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等)



第八章 评标办法
为保证本次招标项目公开、公平、公正,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颁布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及评标方法
1.1 评标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颁布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规定和程序,按照招标文件的条件和要求进行综合评分。
1.2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按百分制计分,并遵循以下计分规则:
1) 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 评分高出规定最高分或低于规定最低分的,单项评分为无效分;
3) 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的,单项评分为无效分。
1.3 在评标过程中,如有投标人以其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一旦被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1.4中标人必须是资格审查合格,投标文件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经确认有能力全面履行合同且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

二、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2.1 初步评审
2.1.1 投标的澄清
1)评标委员会可以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投标澄清要求对其投标进行澄清。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和答复应是书面的,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4)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2.1.2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实质性进行检查和评价,并确定不合格投标人和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的投标人名单。
2.2 综合评审(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仅对满足2.1条初步评审要求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参加详细评审的各投标人综合得分进行计算和汇总。
2.2.1 综合评审方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对各项评分因素的要求,对每个进入综合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独立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最终评审得分=F1×A1+ F2×A2+……+ Fn×An。其中: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委员会对进入综合评审投标人的评审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最终评审得分。最终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

三、计分权值及评分内容:
1、计分权值
具体项目权值范围
商务部分(A1)0.30
投标报价(A2)0.30
技术性能(A3)0.40


















基本审查表
附表一
序号投标人合格/不合格
1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
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是否响应交货期
3投标人是否响应质保期
4投标人是否接受付款方式
5代理商及制造商资格条件及注册资金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人若非为设备制造商是否提供需授权设备制造商的有效授权证明
7投标人所投主要设备(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的制造商是否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其他不满足23.4.5要求的
结论
注:1、以上项目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








商务评审表
附表二
项目内容要求分值得分

1投标
范围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计16分,每负偏离一项减2分,扣至0分为止16
2投标文件的规范性投标文件的意思表示是否一致,语言是否规范,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每发现一处不规范处扣2分,扣至0分为止。10
3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 )代理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制造商注册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10
代理商注册资金200万人民币≤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制造商注册资金1000万人民币≤注册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5
4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人民币)投标人201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金额500(含500万)且盈利10
投标人201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金额500万元以下且盈利5
5近三年来类似项目(类似项目业绩系指自来水实验室仪器供货业绩)每项同类型的经营业绩200万元以上计5分,每项同类型的经营业绩200万元以下计3分,最多合计加两项0-10
6质保期质保期每增加一年加2分,不超过4分4
7售后
服务售后服务体系完善,服务方案好,服务响应时间短,质量、服务承诺全面且有相应措施,能提供性价比最优的售后服务15-20
售后服务体系一般,方案一般,承诺不完备,或相应措施不完备,售后服务基本能满足工程要求10-14
8培训方案培训方案组织科学、安排详细、符合实际7-10
培训方案组织一般、基本符合实际3-6
9仪器安装
调试安装调试方案先进合理,切实可行,完全能满足工程要求。7-10
方案一般,能基本满足工程要求。3-6
合计
注:1、类似项目业绩系指相应仪器供货业绩,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供货合同原件审查。
2、1-6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打分,7-9项由评委自主打分,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合计分的平均值。





投标报价评审计分(满分100分)
附表三
序号项目评分标准备注

1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0<×100%
基准价
从0开始每升1%减1分,
即100-100X1.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为0分;
2.X为最终投标价升、降率百分点数的绝对值,即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100%
基准价
2最终投标价=基准价100分
3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100%<0
基准价从0开始每降1%减0.5分,
即100-0.5*100X
投标人投标报价基准价X值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上限值为: 伍佰贰拾万元(*******查看详情.00)人民币;
说明:1、经基本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基准价时,得分为100分。
2、所有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最终投标价均应按规定进入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经初步评审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最终投标价不得进入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
3、符合下列情况的最终投标价进入基准价计算:
投标报价上限值≥最终投标价≥0.9×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

4、基准价公式:
A1+A2+……+Ai+……+An
基准价=N
5、最终投标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百分比亦然),小数点后第三位采取四舍五入。







技术评审表(满分100分)
附表四
计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评分
对招标文件
响应程度0-20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20分
技术参数有负偏离的,每项减2分,最多扣20分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至0分为止
仪器设备配置
的完善性和稳定性15-20产品配置高,技术参数描述详细,主要设备及部件采用国内外知名品牌,质量稳定,无缺漏项
7-14产品配置合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技术参数描述欠详细,主要设备及部件采用国内外较好品牌,质量较稳定,但有少数缺漏项
0-6产品配置与招标文件要求偏离较大,技术参数描述简单,主要设备及部件采用国内外一般品牌,质量欠稳定
仪器产品技术先进性11-15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先进,选用材料、材质优良,经济效率高,主要技术参数及重要性能指标领先
6-10投标人所投产品经济效率及技术一般,选用材料、材质一般,主要技术参数及重要性能指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0-5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较差,选用材料、材质较差,主要技术参数及重要性能指标与招标文件要求偏离较大
化验室设计方案15-20化验室装修配套工程设计方案合理,功能配置标准高,选择材料材质优良
7-14化验室装修配套工程设计方案基本合理,功能配置标准一般,选择材料材质一般
0-6化验室装修配套工程设计方案欠合理,功能配置标准低,选择材料材质较差
施工组织设计11-15安装质量控制、安装方案、施工人员组织、施工进度安排内容全面详细,可行的
6-10安装质量控制、安装方案、施工人员组织、施工进度安排内容详细,可行的
0-5安装质量控制、安装方案、施工人员组织、施工进度安排内容全面不详细,可行的
合理化建议10有提供合理化建议,且被招标人所接受的
8有提供合理化建议,且具备可行性的
5有提供合理化建议的
注:由各评委单独打分。


综合得分计算表
附表
投标人() 总分( )
评委编号单项评分
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投标报价部分
1
2
3
4
5
6
7
单项得分Pi
权数Ki
Ki Pi
说明:1、综合得分计算保留整数。
2、投标人综合得分为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和投标报价部分的单项得分乘以相应的权数取值之和。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单项得分计算和综合得分计算可以委托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但其计算结果应当交由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



四、 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进入综合评审的投标人,根据其最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能力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选取最终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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