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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大练地街道新建村公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公示
大练地街道新建村公墓建设项目需要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使用林地单位:泸水市大练地街道新建村民委员会;
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大练地街道新建村公墓建设项目;
拟使用林地的用途:墓穴、道路;
项目建设地点:大练地街道新建村委会境内;
拟使用林地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范围:介于东经98°50′18″-98°50′21″,北纬25°46′47″-25°46′50″;使用林地0.2004公顷,(均为集体,其中:已使用林地为0.0835公顷,拟使用林地面积为0.1169公顷)。
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林地上活立木蓄积5.0立方米;
拟使用林地的权属:使用林地属大练地街道办事处新建村委会幸福村民小组集体林地。
使用林地补偿情况:项目使用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等费用,由用地单位与林权所有者签订协议并进行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所管辖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和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所反映。
大练地街道办事处生态环境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0886-******查看详情 |
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所 | 0886-*******查看详情 |
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9月20日